一刀两峰
篆刻落刀有正锋与偏锋,篆刻中的正锋即刀刃以九十度角入印面,刀刃与印面两侧成相等角。程远在成书于万历三十年的《古今印则》中首先提出:
笔有意,善用意者,驰骋合度;刀有锋,善用锋者,裁顿为法。
程远以笔意喻刀锋,认为应如懂得用笔一样去驾驭刀锋,以达到载顿为法的目的。此处对朱简的笔意表现论或是有一定的影响,接着,程远又进一步区分了刀锋: ... ...印有正锋者,偏锋者;... ...
然用笔有“正锋”(中锋)与偏锋之别。篆刻用刀亦如此了。在这里程远只是概略的提了一下。但刀锋与笔法是有别的。“石”与“纸”也不同。他没有进一步阐述应当如何具体驾驭正锋与偏锋。
对于正锋或中锋地位论述则有赖于朱简了。朱简在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八年(公元1597--1610)用十四年时间完成了他的力作《印品》其中的《印章要论》提到了正锋的作用:使刀如使笔,不易之法也。正锋紧持,直送缓结... ...
这也是朱简笔意表现论的一部分,而非文彭那个时期的“勒碑法”式的按线条描刻字形的翻版作品了。朱简在自身的实践中认识到了用刀“正锋”之难,如用笔中如所谓“千古不易”。同时也认识到正锋对于篆刻之助,对于传达线条质感之美妙作用。“正锋紧持”,依笔者理解是可以保证线条的质感,这从朱简篆刻作品的线条质感可见了。
徐上达在万历四十二年,甲寅(公元1614年)完成其在印论史上的四十二卷巨著《印法参同》。其中第十三卷为“刀法类”,将中锋,偏锋单列一节,其论述较程远,朱简则是更深入全面了:
中锋 偏锋:
刀有中锋,有偏锋。
用须用中锋,不可用偏锋,中则藏锋敛锷,筋骨在中;
偏则露筋露骨,刀痕可厌,且伊然新发刃,无古意矣。
徐上达较朱简更进一步,他明确提出“用须用中锋,不可用偏锋,”且提到了中锋的益处与偏锋的害处。中锋才能刻出有质感的线条,所谓“藏锋敛锷,筋骨在中”。偏锋导至外露,亦无古意了。这与传统温柔敦厚柔的儒家传统思想是相合的。质感问题本来是很难理解的,徐氏于是又进一步对这个问题作出更精彩的阐述:刀路中心本深,再观之忽疑虚耸;而旁本浅,久视之翻觉不削。是笔虽扁帖印面,而其像却似滚圆,斯称神功,人力非所及矣。禅家有云:“鸳鸯绣出从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看来徐上达不仅是简单的技法阐述。同时更以禅语来启示读者,将篆刻由技艺上升到了哲学高度。在刻铜刻玉一节中又提到了中锋与偏锋的问题,此不再述了。
正锋与偏锋的问题实质是深刻的触及了篆刻中线条的质感问题。这是篆刻的灵魂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