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纠纷,我该怎么办?
当风险来临的时候,如果保险不能顺利理赔,可能是大家最为焦虑和无助的时候。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如果发生了理赔纠纷,一般如何处理,如何来应对。
据数据统计,保险公司拒赔最为突出的三大原因分别是:带病投保、等待期出险、不符合“意外”定义。
隐瞒既往病史:对于健康险而言,投保人在投保前就已患有的疾病和症状,没有进行如实告知,按照我国保险法明文规定,均不在承保范围内,这种情况比价容易理解,所以不能为了顺利投保而隐瞒实际情况。
等待期出险:为了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降低逆选择发生的可能性,保险公司通常都会对重疾和医疗保险设置“等待期”,也就是平常所称的“观察期”,只有过了等待期才能理赔。
不符合意外:比如跑步的猝死、高原反应、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等情况都不属于意外,我们普通人理解的意外和保险公司的定义是有些差距的,保险公司对于意外的定义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关于不符合意外的一些情况,我们之前有过文章说明,点这里查看>>>
还有就是代理人在销售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如实告知全部条款内容,在投保时忽视了免责事项,所以导致投保人对保险期望过高,导致理赔时发生纠纷,建议大家在投保时还是仔细了解一下保险合同内容(一分钟读懂合同),不可盲目与大意。
发生了理赔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来解决:
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仲裁:国家对保险企业的监管特别严格,各类保险合同有几百种之多,各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内容各异。仲裁委员会从各保险公司聘任了一批仲裁员,由懂保险的人来处理保险纠纷,能使保险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仲裁程序简便灵活,许多纠纷当天就能结案。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不能上诉、申诉,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
诉讼: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赔付方式,我猜99%的朋友都不知道,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它就是——通融赔付。
保险公司都会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通融赔付,具体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本不应完全承担赔付责任,但仍赔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行为。直白的说就是,按照程序和合同来讲不应该理赔,但是通过通融赔付,也能拿到理赔款。
通融赔偿一般在下面几种情况下使用:
保户的业务量很大,而且信誉比较好。
有利于保险公司经营发展。
有利于市场竞争,留住客户,维护公司信誉。
保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与受害人共担风险。
中国保险行业自1980年开始恢复营业后 ,由于从0起步,很多地方不是很规范,再加上部分保险代理人专业技能不强,流动性很大,所以发生了纠纷很难一句话说清是谁的问题。
这里建议大家认真对待投保,没事多来深蓝保看看,保证不会买错保险。我们不卖保险,只解决大家的问题,真心的为大家推荐性价比最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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