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者说 | 走近秦汉儿童的世界

东汉晚期,堪称时代英雄的实力派军阀曹操身边有一个早慧的幼子曹冲。曹冲因“称象”的故事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清代学者何焯《义门读书记》对曹冲“称象”的历史真实性提出质疑,指出燕昭王时代已经有类似“浮舟而量”的故事。陈寅恪先生在《寒柳堂集》里指出,曹冲“称象”故事其实“为外国输入者”,“有佛教故事,辗转因袭杂糅附会于其间”。然而《三国志》确实记载,曹冲“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曹冲13岁患病,去世后曹操“哀甚”。他深爱这个孩子,甚至曾“数对群臣称述,有欲传后意”。就曹冲之死,他曾直接对曹丕说:“此我之不幸,汝曹之幸也。”后曹丕称帝,迁葬曹冲于曹操高陵,并就此发表策文,表达“追悼之怀,怆然攸伤”之意。如曹冲这样有故事的儿童,享有生命仅十三四年,却为后世留下了深刻记忆。何焯、陈寅恪的质疑其实还有讨论的余地,而他们的意见,可以理解为史家对秦汉儿童事迹的特殊关注。

其实,真正走近秦汉儿童,考察他们的生存境况,分析他们的社会地位,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可以更全面地认识秦汉历史文化,也有益于深化中国古代未成年人生活的研究。

四川出土汉画象砖授经图,前排左侧第一人为儿童形象

汉画象石孔子见老子画面中的项橐形象

秦汉时期的“小儿医”

在汉代铜镜上,常常可见“子孙备具”“子孙蕃昌”的铭文,此外,汉代文物表现“宜子孙”理想的形式还有很多。汉初马王堆帛书《十六经》说,“子孙不殖,是胃(谓)凶节”,相反“子孙则殖”被称作“吉节”。“凶”“吉”的对应,体现当时社会对新生命的期盼。至汉末,中原疾疫中诸多未成年人死亡的情形,使得汉碑中出现了对“夭没”儿童的纪念石刻。这一时期的汉赋多有“伤夭”“悼夭”为主题的作品。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扁鹊“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名医的参与,自然会使医学这一门类取得较大进步。《潜夫论·忠贵》说“婴儿有常病”,反映了当时民间社会对儿科医学的重视。《汉书·艺文志》“经方十一家”中有“《妇人婴儿方》十九卷”。其中具体的“方”,必然是“妇人方”与“婴儿方”。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中的《五十二病方》,就已经记录了若干汉代“小儿医”的医疗经验。东汉著名医学家张仲景的《金匮要略方论》也有“小儿医”的遗存。《三国志》所见汉末名医华佗医治的病例中,也有儿科疾病。

当然,秦汉医学主题简牍的出土、整理和研究,一定会充实、更新我们有关秦汉“小儿医”的知识。

“小儿”曾参与社会历史演进

明人董说的《七国考》曾分述过战国时期七国的兵制,《秦兵制》题下有“小子军”条,引刘子《别录》云:“长平之役,国中男子年十五者尽行,号为'小子军’。”张金光《秦制研究》论述秦“傅籍与编役”制度作“刘向《别录》”。刘子《别录》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书,还可以继续讨论。然而,秦始皇帝陵兵马俑的考古发现,有面容表情表现出“天真的稚气”的“小战士的形象”。秦军中存在少年士兵的情形,能够通过文物资料得以证实。我们应当认识到,秦统治下的未成年人被迫付出的历史牺牲,也为秦实现统一准备了条件。《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白起“尽阬杀”赵军“卒四十万人”时,曾经“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以为“小者”即赵军中的“小弱”。也就是说,在《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谓“天下共苦战斗不休”的时代,征调未成年人从军的,或许并非只是秦国一家。至于秦汉时期,未成年人承担的赋役责任,可以由简牍资料所见“小男”“小女”的境遇得到体现。

通过考古收获增进对未成年人生活的了解,还应当说到敦煌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的发掘。这里出土过被判定为“鞠”的实物。发掘报告称这件文物遗存为“蹴鞠”,这是考古发现的数量甚少的儿童玩具实例之一。所谓“蹴鞠”,或称“鞠”较为合宜。发掘报告执笔者认为,“鞠”可能是“随军子女之玩具”。另有所谓“玩具衣”,即女孩喜爱的玩偶服装——衣长仅4厘米,胸围3.4厘米,袖长2.6厘米。此外,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军人及家属遗物中,有未成年人的生活用品。一件“麻线编织履”,“底长15厘米,宽5.5厘米……为3-4岁小孩所用。”发掘者指出“履前部已磨破”,可见这是生活实物用品。

从汉简“家属妻子”名籍,还可见未成年人随军的情形。我们可通过河西汉简资料,分析汉代西北边塞军事体系中的未成年人生活。这些考古发掘的文物,可以使我们对儿童如何参与社会历史进程的推进这一学术主题,有更为具体、生动的信息。

陕北汉画象石童子牵马画

汉代儿童玩具鸠车

“童男女”的神异地位

《史记·秦本纪》中,徐巿为什么“将童男女入海”?汉代逐疫仪式中为什么有“侲子”的表演?求雨仪礼中为什么以“小童”为主角?在汉代社会生活中,“小儿”称谓有亲昵义,也有轻蔑义。鄙语“儿”的使用,是常见语言现象。“竖子”“竖小”“小竖”称谓都体现出对未成年人的歧视。朱智贤、林崇德所著的《儿童心理学史》,对西方社会儿童史和儿童观的演变进行了分析,发现西方古代“儿童还处于受迫害的地位”,中古时代统治者认为“儿童是带着'原始的罪恶’来到人世的,他们必须历尽苦难生活的磨难,不断赎罪,才能纯化灵魂”,当时“儿童是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的”。这是因奴隶制和教会压迫导致的社会文化现象,与中国情形有颇多相似。我们注意到,秦汉儿童在当时富有神奇色彩的文化舞台上,有时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例如,“童男女”在若干神事巫事活动中即发挥着某种神秘的作用。

“小童”在“求雨”仪式中的特殊作用,或许与人类学家注意到的某些民族的求雨礼俗有共通之处,或具有类似的原始动机与文化象征意义。英国学者詹姆斯·弗雷泽在《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中论述,“在祖鲁兰,有时妇女们把她们的孩子埋在坑里只留下脑袋在外,然后退到一定距离长时间地号啕大哭,她们认为苍天将不忍目睹此景。然后她们把孩子挖出来,心想雨就会来到。”

《史记·秦本纪》记载“陈宝”崇拜的发生,张守节《正义》引《晋太康地志》以为与“童子”神话有关。《论衡·订鬼》说:“世谓童子为阳,故妖言出于小童。童、巫含阳,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童、巫”竟然并称,可知其作用有某种共同之处。而“童谣”被看作政治预言,也与这一文化现象有关。“童男女”具有可以与神界沟通的能力,也许体现了具有原始思维特征的文化现象。一些人类学资料告诉我们,许多民族都有以“童男女”作为牺牲献祭神灵的风习。英国学者爱德华·泰勒的《原始文化》记载,“在弗吉尼亚,印第安人奉献儿童作为牺牲”,“腓尼基人为了使神发慈悲之心而将……自己心爱的孩子奉献作祭品。他们从贵族家庭中挑选牺牲以增大牺牲的价值。”

运用历史人类学方法考察秦汉儿童生活,可以解决一些学术难题。

儿童史研究空间广阔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秦汉时期未成年人生活研究”的最终成果,我写的《秦汉儿童的世界》,探讨了秦汉时期儿童“出生权利和初生命运”“婴幼儿健康与基本生存条件”“儿戏:游艺生活”“童蒙教育”“'神童’的出现”“劳动儿童与儿童劳动”“社会灾难、社会犯罪与受害儿童”“社会上层儿童生活考察”“未成年人的赋役责任与社会继承”“少年吏:未成年人的参政机会”“'少年’与'恶少年’:社会秩序的危害”“未成年人的社会地位”“朦胧情性”“'童男女’的神异地位”等问题。从1991年发表《说秦汉“少年”与“恶少年”》,1992年发表《汉代民间的玩具车》到2018年《秦汉儿童的世界》问世,历时长久。其中甘苦得失,寸心自知。这里简略报告利用简帛资料、考古收获和历史人类学方法进行的研究,也是点滴心得。

明代学者唐龙有《易经大旨》四卷问世,杨秦、吕柟曾为之序。唐龙《自述》写道,正德年间,他任职云南,“境远而僻,政约而简”,于是“坐帏捧卷”,精研《易》学“几三年”,有人问他:“庶几有得乎?”唐龙的回答却是:“而今而后,吾知其难矣!”大约学问都是如此,入门“有得”的同时,往往益“知其难”。然而另一方面,学者治学,又可以因其中奥秘的探索,新识的获得,意趣的感知,体验特殊的心灵快乐。在学与思之间,也会看到新的学术空间,踏出新的学术路径。“秦汉时期未成年人生活研究”虽然早已结项,我在《秦汉儿童的世界》书稿编发付印之后,依然就有些相关问题继续思索考察。随笔《史家的“童心”》《童年司马迁的“耕读”生活》和论文《汉武帝青春期的“微行”游戏》《汉代的女童教育》等,都是继续循行“秦汉时期未成年人生活研究”的思路完成的。

关于秦汉儿童生活史研究,还有相当广阔的学术空间,还有许多需要探索的学术疑问。比如,“小儿医”的医学史意义;“儿戏”的形式,如孔融子女临被捕时的“琢钉戏”究竟是怎样一种游戏;“童谣”的发生以及成人制作的可能;瓮棺葬作为未成年人葬式的文化涵义等等。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和说明。我们寄希望于中青年学者今后在这一学术方向投入心力,而其他断代史有关未成年人生活研究的工作,或许也会有新生代学者愿意参与。(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秦汉儿童的世界》 王子今 著 中华书局

内容来源:《光明日报》(2018年8月12日06版)

转自:光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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