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材企业4月扶持政策,核定征收总税率1.6!无进项要求

我国作为基建大国,离不开建筑企业的贡献,建材商贸企业作为建筑企业背后的后勤保障,也在默默付出。建筑工程企业税收压力大的主要原因即是:购买水泥、石沙等建材时,一般不带有进项;没有进项就会无法抵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税负压力大。其次是建筑工程企业工程量浩大,因此增值税缴纳额也会比较高,因此企业税收压力也会随之越来越大!

建筑企业和建材企业税负重,作为企业老板想要节省税务支出的心情是完全能够理解的,但是现如今严密的税务监管之下,企业要想节税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进行一些违规操作,那有没有好的方式帮助企业合理合法降低税负呢?

肯定是有的,想必大多数企业老板或者企业财务人员多多少少都了解过税收洼地,也就是税收优惠园区,这些园区是各地地方政府为了改善当地经济,提升当地财政收入,招商引资规划的税收优惠园区,采用实体招商和总部经济招商的模式,总部经济招商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注册地址只要在当地园区里面,也不需要办公,按时纳税就行,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主要有个人独资、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和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奖励政策。

注册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奖励和企业所得税核定

建筑企业或者建材企业可采用业务分包的形式,将部分业务分包给园区的新设立的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主体公司业务分包出去之后营收少了税负压力就小了,而园区新公司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会节省不少税费。

举例:河南某建材贸易企业在江苏园区新注册成立一家建材(水泥、混凝土)贸易的有限公司(无需实体入驻和办公),主体企业每年将3000万的业务分给园区新公司去承接,进项有2000万,新公司每年营收相当于为3000万,在园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增值税地方留存50%奖励,园区新公司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3000万-2000万)/1.13*13%=115万

增值税奖励额(奖励地方留存50%):115万*50%*50%=29万

附加税:115万*12%=13.8万

企业所得税:3000万*8%(核定营业额的8%为应税所得额)*25%=60万

实际纳税总额:115万+13.8万+60万-29万=160万

总税率:160万/3000万*100%=5.3%。

注册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建筑工程企业或者建材企业可在《节税精灵》对接的重庆园区设立1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A,主体企业分包给A公司400万的业务,签订相应的合同,主体公司业务少了税负就会下降,而A公司是重庆税收优惠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0.6%核定征收,相当于A公司纳税明细如下

每家增值税缴纳: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0.6%=2.4万

A公司纳税总计:6.6万,总税率1.66%

A完税之后即可提现到法人私卡自由支配,对比一下,通过间接享受政策比正常纳税节省近100多万税务支出。

目前整个入驻办理流程均无需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到场,该方式主要解决企业缺成本300万-2000万的需求。

自然人代征,个税按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

有的企业(包含建筑、建材等企业)每年成本需求只有200万以内的,可以考虑自然人代开,目前总税率1.56%,相当于代开100万纳税仅为1.56万,25个点的企业所得税和20个点的分红个税瞬间变成1.5个点,节省超过95%的税务支出。

温馨提示:建筑企业和建材企业在主体企业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可根据企业需求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新公司,适当通过享受地方政府政策来合理合法降低主体公司税负压力。关于政策详情和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节税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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