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机关是领导和组织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也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律,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机关。国家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务的行政管理部门隶属政府行政系统,但与国家权力机关不同。税务机关尽管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税法制订权,但主要负责管理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事务,如宣传税收政策、法律,建立、健全征管制度,加强内部建设,培养经济税源,处理税务信息等等; 国家税务机关作为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律,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机关,其任务主要是依照税法认真组织收入,有效地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等; 税务机关作为执行税法的专门机关,它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机关,在执法范围、权限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区别。 [1]
一切有税收的国家都设有国家税务机关,但不同国家的国家税务机关名称、级次、领导关系、职责权限等不尽一致。在我国,国家税务机关的设立实行单轨制,基本上是一级政府设立一级税务机关,如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局; 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设立省、直辖市、自治区税务局; 县、市政府设立县 (市) 税务局等。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主要包括制定税法的建议和撰拟; 税法的宣传、解释; 税收计划的制订和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 减税免税处理; 税务违章处理和税务复议等。在实际工作中,国家税务机关也常被称作国家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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