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凭本事“骗”来的保单,为啥要负责?
大家好,我是肆童子。
话说微博真是翻车高发路段,今天热搜第15又是保险挨骂:
相关新闻视频在这:
业务员在电话里听说对方是浙江卫视记者,
非常兴奋,立马就幻想起了记者来自己家里采访的画面,
最后激动地发出了“嘟”的声音。
短短3分钟的新闻,记者打了好几次电话,这位祝某某就“嘟”了两次,可以看得出她内心非常亢奋,估计对自己靠卖保险出名非常惊喜。
言语间,祝某某显得非常讲理:
当年我凭本事骗钱没人发现,现在我都离职了,凭啥找我还钱?
晚了!
估计她当年骗完钱迅速离职之后,觉得自己可太机灵了,这下彻底脱了干系,
快活程度不亚于丁义珍逃到了非洲。
好一个法外狂徒张三,
吓得我想当场拿枪把她击毙。
那么,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位开矿大师的内心世界,了解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这案子,真是槽点满满
事情是这样的:
杭州的方女士有2个儿子,
2013年,小儿子刚满2岁,“熟人”祝某某上门了,
好心提醒她“两个儿子要一碗水端平”。
因为大儿子是丈夫前妻所生,小儿子是己出,
而前两年方女士就已经在祝某某的热心推荐下,给大儿子买了份教育金,
小儿子要是没有,岂不是亲妈变后妈,成了灰姑娘?
方女士一听,还真他喵有点道理,同意“给小儿子买一份一样的”。
据说这份保险读大学、婚嫁时,都能领到一笔钱。
结果交了9年保费(包括21年的),直到x平洋周年活动,方女士掏出保单给保险公司,才发现这保单是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并不是“教育金”。
视频里,心大的方大姐说大儿子的那份保单已经找不到了,
又找保险公司要了一份,
谢天谢地发现得早,
不然我怕她翻出来发现那份也不是教育金,是张刮刮乐:
或者什么别的奇怪的东西:
这就是保险销售员的魔法,我他喵直接古娜拉黑暗之神。
能把教育金变成重疾险,
我怀疑业务员当时喊得不是“下面是见证奇迹的时刻”,而是哈利波特的变形咒“Vera Verto”。
这不是近景魔术,这是真正的魔法。
老话说得好,要用魔法打败魔法,一会儿我再来收拾你。
业务员离职后,就没责任了吗?
保单这东西跟孩子一样。
卖保险赚佣金是爽,但不可能什么爽事都让你做了,却不用付任何代价。
你剩下几十年要为这孩子负责的。
爽完就走的渣男,会被写成歌念个几十年,
像这种情况被称为孤儿保单,
但业务员离职从不意味着可以穿上裤子走人就行。
而监管部门和法律对这种行为的约束其实是很强势的:
首先,在每份投保书的业务员告知栏中,明确写明了代理人的违规行为所需承担的相关责任。
对于客户误导,瞒报或诱导客户做出不实告知,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代理人行为是经过保险公司授权的,因此在法院判决时会视同此行为为保险公司行为。
判决保险合同按责任履行。
当保险公司履行相关责任后,有权按照代理人管理办法,追究保险代理人违规代理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即便是离职人员,也要被追责。
祝某某,别说是你离职了,你就算离开地球表面,你都逃不掉。
其次,我国《保险法》也明确表示,
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是违法行为。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所以,以为自己只要“离了职”就万事大吉的祝某某,宁犯法了知道吗?
遇到这种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保司会负责到底。
毕竟你一个人不要你那张老脸,
我们一个公司在全国人民面前的这张大脸还是得要的。
遇到这种事情,客户如果不计较,能低调处理都是谢天谢地了。
结果,方大姐从x平洋得到的处理方案是:
翻译一下:
你要么吃个哑巴亏,继续正常续保,交满15年保费;
要么我们帮你正常退保:只退现金价值2000多元。
言下之意:常规处理。
我特喵直呼内行,这公关水平直逼X棉时代,不让账号被盗X多多。
是新闻记者最近缺热点?还是银保监会的电话不好打?
他们可能没搞清楚,方女士不是自己疏忽大意听了销售说辞,错买了自己不想要的保单,现在后悔来退保;
而是当年她明确说了要给小儿子买一份“教育金”,却被业务员私自换成了“重疾险”。
这个性质就恶劣了,可能是代客投保,也可能是严重销售误导,都属于运营事故,
如果捅上司法机关,或者银保监会,绝对落不了好。
方女士也就是脾气好,或者不清楚这件事严重性,
但公司里的基层领导,难道也不清楚这中间利害关系吗?
非要等事情闹大,违规停职开除几倍赔偿,才舒服?
实在没法解释成坏,只可能是真蠢,是真xx的xx。
记者找上门之后,
x平洋才开始放低姿态配合调查,帮记者又是联系人寿部门,又是联系支公司,支公司听说之后也表示会帮忙找到当年的录音,查明情况。
结果拦不住这位前业务员祝某某似乎不愿放过成名的机会,并且以为只要自己“已经离职了”,
那不管出了什么事都和自己无关,态度极其嚣张:
大骂记者和客户有病,口出脏话,认为没必要沟通,最后又骂了一遍“毛病”才过瘾,然后直接挂了电话。
在祝某某的概念里,离职=投胎,
生前杀了人,只要投过了胎就算不到自己头上;
同样,在职的时候哪怕违规、欺瞒、诈骗消费者,只要离了职,就算不到自己头上了。
所以才敢用极度不耐烦、厌恶的语气,不停地骂客户、骂记者“有毛病”并且反复声明“我已经不做了”。
在她眼里,卖个假保单,就跟在菜场卖了烂菜一样,顶多推搡两下的事。
这种想法,简直无知到罪恶。
无法想象这是一个挂牌执业的金融从业者,
曾经通过了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嘴里吐得出的象牙。
允许什么样的人进公司是你的事,
但允许什么人作为“代理人”——以“代表公司行为”的性质出来展业,是全社会都看在眼里的。
这里也说一下,如果大家遇到不靠谱的保险销售怎么处理:
首先,理清是谁的责任,保险公司的责任?代理人的责任?还是自己的责任?
客户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调取投保时的录音资料,作为证据。
然后,如果确定是保险公司或者代理人的责任,
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
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投诉:
1)邮寄投诉材料给保监会或当地保监局;
2)直接到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当面投诉;
3)拨打保监会专门开通的“12378”保险消费维权投诉热线提出投诉;
4)在保监会、或者你当地保监局官网的信访投诉栏目提出投诉。
每次这种负面,对保险行业就是一种伤害
保险,本来是一个低频出现的词。
除了买的时候和用到的时候,大部分人平时不会想起它。
然而,保险每次大规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却都是因为“负面事件”。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张x丹实名举报”、“xx人寿游街宣传客户死亡理赔”、“xx公司出售假保单”…
回忆这半年来和“保险”有关的大新闻,竟然都是这类消息,
对于一个行业来说不可谓不悲哀。
结果就是大众对“保险都是骗人的”的认知越来越深,这对保险行业是巨大的伤害。
出清低素质业务员,整肃从业者,
之前已经犯下的错误,积极自查,该承担的承担,妥善处理。
亡羊补牢是已经晚了,但不要让它更晚。
以上。
之前的微信号又加满了,这是肆大财子合伙人的新号(sidacaizi0505),对保险有问题的朋友可以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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