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桃色事件中的男性自我物化
一则登不上三流小报的富家公子桃色事件,如果我们不能将之引申到群体的病症,那么谈论它便是对读者的轻慢。
人们普遍将该事件归纳为一则「癞皮狗求而不得」的故事,进而消解自己人生中遭遇过的类似苦闷。
「癞皮狗」是一个很糟糕的词汇,它在男性自我物化的道路上,接替了「屌丝」成为了先锋。
求偶、求欢、求爱,本是人类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社会行为。只要人与人之间产生「交互」,那么结果便是充满不确定性的。
「癞皮狗」是结果导向的产物。
如果费尽周折获得对方的肯定,进而确立某种稳定的关系,那便是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童话故事。
如果手段用尽未能获取对方的肯定,那么男性就通常会将自己代入成摇尾乞怜、伏低做小的狗形象。
男性往往习惯诉诸悲情来渲染自己忠贞不渝、至死方休的品质,如果能自带雪花或洒水机,那效果简直翻倍。
暗地里,这也是一种对女性的道德施压。你看我就是一条狗,我都做狗了,放弃人的尊严了,你居然不为所动,你也不是啥好老娘们吧?
男性发毒誓和以狗自居,对他们来说如豪饮水煮白开水那么简单。
男性的自我符号化有着一定的哲学意义。
例如康德认为:「男性应当发展自己的理性,而女性应当发展自己的感性、敏感和情趣。」
当男性认为自己的单方面追求超出了「理性」的界限,他连「人」都不敢做了,自我矮化为「狗」,惟其如此,才能解释自己「求而不得」的现状。譬如,他们失态时经常说:「瞧我这狗脾气。」
你看,在他们眼里,「狗」性偶尔流露,理性才是男人的本质。
康德还认为:「女性的智慧并不在于推理,而在于感受能力。」
如果女性不能对男性接近丢失尊严的求爱产生共情,似乎就是不智慧的,便是有罪的。
这就更让男性觉得:老子这么追你,你却无动于衷,我看你是不知火舞的姐姐不知好歹吧?
在康德老先生的古早时代,「性别本质论」还能指导生活,我万万没想到,好多男性却一生都活在17世纪。
当男性把追爱视为鬣狗寻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种浪漫是被忽略的,只剩下捕获与一无所获的二元标准。
其中,有多少粗鲁、冒犯、激进、笨拙被包装成「为你好」的「真心」呢?又有多少强行加戏、自我感动贯穿始终呢?
我记得少时追求一个女人,天天给她买早餐,偷偷塞进桌肚里,假装自己是田螺姑娘。最终,人家没领情,跟着青马竹梅的小子走了。
那一个月好难受,好难受,自动续杯的难受,久久走不出来。
若说这是「舔」,那真是羞辱了自己那段心跳加速,每天都有憧憬的好时光,也羞辱了从单方面苦恋中变得更懂爱一个人的好时光。
我总在想,当代小伙子活得太小心翼翼了,太没想象力了,太自我保护了。以「癞皮狗」自况不过是他们以为找到了坚硬的壳,可那却是久久不敢凝视的软肋。
说到底,知趣、知进退,是一种有质感的品格,尊重每一段过往,是很容易习得的智慧。
思考题:你平时会抵触说「癞皮狗」这种流里流气的词吗?你如何看待告白与爱?
温馨提醒:留言区刷烂梗、烂段子的,一律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