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残忍!青海一女童竟然被亲姑姑……

孩子本应该是父母手心里的宝贝呵护着教育着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大人当很多孩子享受着父母在身边的悉心照顾牵着父母的手调皮撒娇的时候却有孩子离开了父母寄人篱下还生活在被虐待的水深火热之中

2020年3月26日15时一名三岁女童因全身受伤被家人送往救治经主治医师初步检查女童身体多处严重受伤并伴有结肠破裂等后经手术修复结肠破裂并进行舌体清创缝合这么小的孩子这么严重的伤从何而来因为怀疑女童身体严重受伤是由于遭受虐待、殴打导致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女童包某某为大通县人,其生父于2019年6月至案发前将包某某送交给姑姑宋某某抚养,期间,宋某某对包某某实施了虐待和殴打,被告人宋某某使用竹条抽打被害人包某某全身、用脚踢踹腹部等,致乙状结肠破裂、舌软组织裂伤、会阴部皮肤裂伤等,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某某(女)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故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看完这个案例相信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置信也无比心痛真的太难受了

作为父母既然把孩子生了下来就应该承担起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案例中的姑姑作为孩子的亲属是孩子父亲委托的临时监护人怎么能对这么弱小可怜的孩子下如此狠手重点关注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这次违法犯罪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各种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对父母,比如增加了公安机关可以要求父母去接受家庭教育,包括对学校一些机关的相关人员可以进行处分,也规定了对相关的企业可以进行罚款,包括严重的要吊销执照。对我们很多人来说这是生活中的个例但是其实也并不是少见的案例希望所有的父母在决定生孩子的时候都能认真的考虑好对每个生命负责来源:西宁城中法院[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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