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区分HRD和HRM
在一个优良的公司治理结构中,人力资源总监与人事经理的区别在于: 1. 人力资源总监是董事会委派的,直接对董事会(也就是投资人)负责,他独立于总经理,在工作责任上不受总经理的管辖。(通常董事会直接委派人力资源总监与财务总监),而人事经理则隶属于执行层面的经理人,配合总经理工作需要执行公司人事制度方面的事宜。
2. 通常,公司优秀员工的发现,留用,属于人力资源总监的职责;而人事经理则处理所有员工的录用,培训,升迁(只是执行升迁流程,并非决定)以及辞退等工作。也就是说,人事经理并无权力去发现一个优秀人才并且去选拔,培养他。原因如下:
公司的员工分为人力资源体系内的员工和普通员工两种,大部分员工,哪怕是副总,都只是普通员工;那么什么样的员工属于人力资源体系内的员工呢?必须符合两个要求之一
1.) 一名并没有非凡的才华,但是对公司具有无比的忠诚度的员工;企业都有起伏,当企业面临困境,急需员工共同努力时,哪怕再有才华的员工也不见得会留下来同舟共济,而没有员工的公司一定无法生存下去,这时就需要这些绝对忠诚的员工在总经理的带领下帮助公司走出困境。
2.) 能改变公司命运的员工,这种员工往往具有与众不同的才华,能够做出完全改变一个公司的业绩。
好了,这两类员工的发现和培养,保留都不是人事经理可以做的,因为首先人事经理本身就不是属于公司人力资源体系中的员工,他并不对股东负责,公司的盈亏在根本上并不与他有利益关联,因此从人性基本的角度来说他并没有良好的动机区委公司呕心沥血尽心尽责寻找人才( 当然这种责任感是可以通过特别的管理技巧获得的,这不在本次讨论范围内)。其次,中层经理级别的员工的职业素养未必足够高,高到在处理人事问题时能够不掺杂个人的喜好进去,而这种喜好,再加上他不具备全局观念(这种不具备全局观念的原因往往是因为他只处于中层岗位的原因)会对公司的人才体系造成损害。
所以,回到这个话题的开始,人事经理只是处理流程性的事物,是一个标准的执行者,他不能也不应该去做人才选拔,培养的这种战略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