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证人(名词解释)

污点证人

名词解释共2个含义

  • 名词解释

  • 2006年美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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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他可以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污点证人在中国大陆叫做犯罪嫌疑人戴罪立功,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减刑或者缓刑。[1]

中文名污点证人[1]

外文名suspect-turned-prosecution-witness

类别西方法律概念[1]

同名电影重案实录之污点证人

别称犯罪嫌疑人戴罪立功[1]

名词简介

这是一个西方的概念,在香港电视电影中经常看见,在中国大陆现在没有这一法律概念。

犯罪污点

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追诉机关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是清白的人,其行为已具有刑法上犯罪的构成要件。污点证人具有以下特点:

(1)污点证人首先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其犯有符合刑事法规定的罪行,并且是未受刑罚处罚的现实的犯罪;

(3)在国家控诉机关承诺减轻对其指控或免除其刑事责任基础上,充当控方证人指证他人。即该人为国家公诉机关作证,以换取免受刑事追诉或减轻、从轻指控的待遇。

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谓“重大立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指检举、揭发他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大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了同等严重的犯罪案件侦破线索等行为。[1]

参考资料

  • [1]有组织犯罪案件中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引入110法律咨询网2018-06-03[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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