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佛教

什么是佛教

王國惠

什麼是佛教?也就是佛教的簡介。具體包括談論佛教的依據、佛教的基本性質、佛教信仰的對象、佛教所要達到的目的與方法以及佛教的現代意義和價值等五個問題。

一、談論佛教的依據

我們在這裡談論佛教,其根本依據就在於三時說教。根據《解深密經·無自性相品》所講,世尊說法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時說教,奠基於“阿含”類經典之上,以“四諦”為中心,著重闡述“人空法有”的道理。第二時說教,奠基於“般若”類經典之上,以“二諦”為中心,著重闡述“一切法空”的道理。第三時說教,奠基於“瑜伽”類經典之上,以“三性”為中心,著重闡述“非有非空”的道理。我們談論佛教的基本性質等問題,就是在打通三時說教這三個系統的基礎之上展開的。當然,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一些推演,但是這個推演必然是有根據的、充分的,並且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

在這裡附帶補充一下,在歷史上存在著對了義和不了義的爭論,了義、不了義並不是正確、不正確的意思。如果不了義是不正確的,佛陀為什麼要說不正確的東西呢?其實,具有“盡量”、“如理”、“明了”三個特征的佛說就是了義。呂秋逸先生在《六門教授習定論講要》中指出:一“盡量”,謂於事物範圍絲毫不遺。二“如理”,謂於事物條理井然得當。三“明了”,謂於所知量理明白無隱。通途所謂了不了義,即由此判。相反的,有些佛說並非是盡量、如理、明了的,需要從某個特殊的角度進行解讀的,即是不了義。

三時說教的內容即是佛陀的教法,也就是“佛教”,那麼這些教法是由什麼構成的呢?依《瑜伽師地論》說,經體有二:一文、二義。文是所依,義即能依,由能詮文義得顯故。这句话的意思是說,佛教以文和義為體,文是能詮,義是所詮,藉助於能詮的“文”,所詮的“義”得到彰顯。其中,“文”指語言,“義”就是指語言所要表達的東西,“體”是指“那個具體的東西”。綜合起來說,“佛教”就是由語言和語言所要表達的東西所構成的。

隨著歷史的發展,佛教以文字為載體進行傳播,留下了大量的文獻資料。依據佛教在印度的嬗遞推闡和在中國的翻譯流佈,我們可以把留存下來的文獻根據其重要性,劃分出不同的層次。第一手的資料就是佛陀宣說的教法,第二手的資料就是以彌勒、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法稱等的著作為代表的印度經典論著,第三手資料就是中國歷代祖師大德的註疏。在這裡,我們更加注重取准予佛說和印度所傳原典的闡釋。

二、佛教的基本性質

所謂“佛教的基本性質”就是指佛教的特征性和規定性。前面雖然說,佛教以文、義為體,但是文、義並不是佛教的特征性和規定性。比如說隨便一本書,也是由文、義構成的,但是這本書並不一定是佛教。深刻把握佛教的特征性,準確理解佛教的規定性,就是要搞清楚“什麼是佛教”這個根本問題。

我們對佛教的定義是:佛教是對於人性的刻畫或者說明以及對人性的超越的智慧之學、解脫之道,為三藏所攝、與三乘相應的十二分教。

1、對人性的刻畫或者說明

佛教認為,同時也是佛陀本人的看法:任何在生死當中流轉的有情都具有我執。這是聲聞乘、獨覺乘和菩薩乘三乘共許的。既然有情都有我執,為什麼又說佛教是專門刻畫和說明人性的呢?前面說到佛教“以文为体,以义为体”,也就是說佛教以人的語言為載體,同時只有人能夠使用語言。二十世紀著名的哲學家馬丁·海德格爾說:“人還需要什麼定義呢?人和语言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也就是說“凡是能夠使用語言的動物就是人”,因此可以說佛教主要针对人來說。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執就是人性。所以,佛教對我執的刻畫和説明,就是對人性的刻畫和説明。需要注意的是,我執造成生死流轉,但是我執本身並沒有善惡。

2、對人性的超越

佛教認為,對人性必須要有超越,也就是要破除我執,對我執的超越就是解脫。“我”的含義是:不變性、獨存性、實在性。佛陀本人認為,生死流轉一係於對“我”的執著。大乘佛教認為,當有情破除我法二執,親切體證二空所显的真相後,即是見道,就成為了聖者。當然,此時還不能徹底解決問題,立刻獲得解脫。雖然見了道,斷了見道所斷煩惱,還得要修道,要斷修道所斷煩惱。見道所斷煩惱是指了知四諦道理後就能斷除的煩惱。還有一些已經成爲習慣的煩惱,在祇知道道理以後還是無法斷除,必須不斷修行不斷操練才能夠斷除,即修道所斷煩惱。斷除一切煩惱之後,才能最終實現解脫。

由語言形成的觀念構成了我們的世界,通過語言的描述可以對真實有所了解。但是語言本身並不能達到真實,真實世界是離言的需要親證。語言既有彰顯真實的一面,同時也有遮蔽真實的一面。

總之,對人性的理解,然後對人性的超越,這樣的一種智慧之學、解脫之道,就是佛教。

3、為三藏所攝

“三藏”是指經、律、論。首先,談一下“經”。中國人一般會認為經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其實大可不必這麼認為。“經”在梵文中是sūtra(素怛缆),本義是線、繩、絲,也就是說用一根線即一個主題,把相關的內容貫穿、縫綴起來。無論是《阿含經》、《般若經》還是《解深密經》,都可以看出是根據不同的主題把相關經文彙編在一起,整理為一部叢書。我們從《阿含經》中還可以看到,很多佛弟子說的內容也被編入經文中,可見經未必就完全是佛陀本人所說的。那種認為經是佛說的,天然地就比論的地位要高的想法,必須予以辯證。“經”用今天的話來說,可以理解為就是叢書,以一個主題貫穿起來的叢書就是經。

其次,談一下“律”。“律”在梵文中是vinaya(毗奈耶),本義是法律、調伏。調伏就是指行為規範,只有遵守它,內心才會遠離煩惱得到平靜。與毗奈耶還有密切關係的一個詞是戒。“戒”在梵文中是śīla(尸羅),本義是禁戒、清淨、清涼。印度的氣候十分悶熱潮濕,那裡的人們普遍渴求清涼的感覺。通過遵守戒律遠離煩惱,就能使人的內心獲得清淨平和,就如同在悶熱潮濕的環境中獲得清涼的感覺一樣,所以說戒律有“清涼”的意義。

第三,談一下“論”。這裡的“論”主要是指阿毘達磨。“阿毘達磨”的梵文是abhidharma,阿毘是對向,或者無比的意思,達磨是法,阿毘達磨具有對法或勝法的含義。佛经是规范性的“法”,解释“法”的就叫“对法”,即“阿毗达磨”。前面提到,佛教是對人性的刻畫、說明,同時也是對人性進行超越的智慧之學、解脫之道,佛教的最終目的是達到解脫涅槃。佛所說的一切法最終都指向涅槃。涅槃的意思就是苦的寂滅,苦的寂滅即是解脫。阿毘達磨就是對佛所說的指向涅槃的法進行辨析的專題論文,是對佛所說法的分析說明。阿毘達磨還強調要親證諸法,也就是認識主體和對象的不需要任何媒介的親切契合。

《瑜伽師地論》說:“為欲決擇如來所說如來所稱所讚所美先聖契經,譬如無本母字義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攝經其義隱昧義不明了,與此相違義即明了,是故說名摩呾理迦。”這句話中的摩呾理迦就是指阿毘達磨。離開阿毘達磨,佛教的意義便會隱晦不明,我們要學習佛教、學習正法,就要從論藏入手。在早期佛教史上,佛教主要以偈頌的形式進行傳播,偈頌易於記憶和傳誦,但是由於受到字數的限制,偈頌的意義並不易於明白,因為許多偈頌並不是意義完整的句子,於是阿毘達磨應運而生,通過專題論文的形式對其進行解釋說明。在後來的印度佛教史上,隨著部派佛教辨析法義的不斷深入,論藏的內容越來越豐富,一度出現了阿毘達磨“勢陵經律”的狀況,由此亦可見論藏在佛教中的重要地位。

4、與三乘相應

“三乘”是指聲聞乘、獨覺乘和菩薩乘。呂秋逸先生在《辯中邊論講要》中指出:乘有三種,一者由聞佛說涅槃功德及生死過失,生起出離智,依此智得出離者,是聲聞乘。二者不由他聞而自起智慧出離者,是獨覺乘。三者亦有同佛勝義,於涅槃功德生死過失無分別故,由是無分別智不依於他自然自起(自起者非不依教,乃由教自證自得),即為菩薩乘。菩薩乘鮮明的特色即在於發心。《瑜伽師地論》說:“願我決定當證無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義利,畢竟安處究竟涅槃及以如來廣大智中。”又說:”菩薩初發心已,即名趣入無上菩提預在大乘諸菩薩數。”發心是趣入大乘菩薩道的起點,是大乘佛教的鮮明特色,希望能得到佛教學習者的高度重視。

5、十二分教

十二分教是:修多羅(經),祇夜(應頌),記說(記别),伽陀(偈頌),優陀那(自說),本事(如是語),本生,方廣,甚希有法(未曾有),因緣,譬喻,論義。十二分教是對佛教從題材和內容上所做的分類和歸納。

三、佛教信仰的對象

《成唯識論》說:“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此,我們可以知道佛教信仰的對象就是實、德、能。“實”即是實事和空理。實事是指眼能見色、耳能聞聲等,還有有父母、有阿羅漢、有因果等。空理是指一切現象都是沒有實在性,都是在變化的,只有一切都在變化的道理是永遠不變的。“德”即是三寶的功德。三寶是指佛、法、僧。其中,佛是教主,法是教理,僧是教會。僧是僧伽的簡稱,僧伽並不是指某一個人,僧伽就是一個群眾組織,參加的人員必須遵守一定的行為規範。“能”是指能得能成。具體地說,只要我們按照佛陀的教導,聽聞正法、多聞熏習、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一定能得菩提、能成涅槃。什麼是“法隨法行”?法是指涅槃,隨法是指道諦,行是指修行聖道。“深忍”就是深深地相信,我們對“實、德、能”要深深地相信,這是我們信仰的因。信仰的前提是相信,如果堅決不相信,就不會構成信仰。易中天先生說“信仰是對超自然、超世俗之神秘存在的堅決相信”。照這樣說,佛教沒有達到這個條件,因為佛教認爲一切法無我,不存在超自然、超世俗的神秘存在。“樂”(yào)是指愛好,“欲”是指希望。就是說,當對“實、德、能”深深地相信之後,構成了信仰,之後會帶來解脫的希望,這也就是信的果。概括的說,“實、德、能”是信仰的對象,“深忍”是信的因,“樂欲”是信的果。那麼,信仰本身究竟是什麼?就是“心淨”,也就是心的清淨。經論中把“心淨”比喻為“水清珠”,意思是說信仰就如同一顆寶珠,可以使渾水變清澈,也就是說通過“信”淨化我們的思想、語言和行為,就是淨化身語意三業。只有對佛教有堅定不移的信仰,我們才能達到真正的解脫。

四、佛教所要達到的目的與方法

1、佛教所要達到的目的

為了方便理解這個問題,在這裡引用一句大家耳熟能詳的經文來進行說明。《心經》說:“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這句話中的“度一切苦厄”就是整個佛教的目的。“度一切苦厄”用一個詞進行概括就是“解脫”,就是“涅槃”,也就是苦的寂滅。“度一切苦厄”就是由生老病死的此岸達到涅槃的彼岸。人人有我執,如果某個人超越了我執就成為聖者。那麼,徹底擺脫了我執之後,比如佛陀,還是不是一個人呢?從一般意義上說,佛陀是人,但是佛陀是一個覺悟的人,是一個超越者,是一個覺者。佛陀(buddha)是覺行圓滿的正遍知、正遍覺者。

2、達到目的的方法

用什麼方法達到對人性的超越呢?同樣引用《心經》中的一句話進行說明,“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深般若”的字面意思是深刻、深湛的智慧,即是依靠深刻、深湛的智慧到達彼岸。但是“深”字的特征性和規定性到底是什麼呢?我們認為,“深”就是達到人、法二空之後對於真實性的親切體悟,即是對諸法真實性的現觀、現證。所謂“現證”是指不依賴於其他東西作為媒介,親切的現觀到諸法的真相。諸法的真相就是就是一切法空。《阿含經》說:“譬如堂閣,棟為其首,眾材所依,以攝持故。如是五根,慧為其首,以攝持故。如是五根,慧為其首,以攝持故。”智慧是五根(信、勤、念、定、慧)的導首。般若系統強調智慧,自不必多言。瑜伽行派也十分重視智慧。無著菩薩在《顯揚聖教論》中明確說:“依止三摩鉢底發起般若波羅蜜多瑜伽勝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勝方便,故名瑜伽。”由此可知,瑜伽是正覺的方便運用,也就是般若。如果僅有般若道的親證諸法空相,卻沒有方便道的善巧運用,是不可以的,二者並行才是真菩薩行。

五、佛教的現代意義和價值

很多人認為佛教只管一件事,人死了之後去一個好地方待著。佛陀說“有漏皆苦”,三界之內哪裡有一個好地方可以讓我們去待著呢?“三界無安,猶如火宅”。苦是逼迫義。有漏皆苦是一個真實的道理,這就是苦諦,“諦”是真實的意思。我們對於佛教的信仰就奠基於“有漏皆苦”這個價值判斷之上。

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苦的逼迫的具體內容並不相同,但是“苦”經過抽象之後的形式,也就是苦的基本性質還是一樣的。任何時代,苦的基本形式並沒有發生變化,具體地說包括自然界的生、老、病、死;社會的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蘊熾盛,這八苦。一般來說,根本的苦是匱乏,匱乏是人類的一大痛苦,匱乏直接讓我們感到求不得苦。

基於有漏皆苦,佛教的現代意義和價值就是只要我們對於實、德、能有真切的信仰,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總有一天能夠超越人性、超越痛苦,得到解脫。

六、餘論

我們學習經論之後,特別對阿毘達磨有了系統的學習和了解之後,會在生活當中改變認識,或多或少搞清楚一些真相。搞清楚事實真相,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這些真相是在智慧的啟發下搞清楚的,這就是學習經論的一個具體的作用。我們擁有了一定的智慧,搞清楚了一部分真相,然而這個真相還不是最終的諸法真實性。隨著學習的深入,智慧的能力越來越強,搞清楚的真相越來越多,有朝一日最終能夠達到親證真實性。也就是說,通過量的積累改變思維模式,隨著思維模式的改變最終達到生活方式的改變,逐步達到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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