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论规则
市场是人性的大考场,市场经济使人求利取向得到彻底释放,每个成员追求利益最大化都达到疯狂的临界点。所以,市场经济特别需要一套强有力的规则系统,以人类的剩余智慧抑制自身的剩余智慧。规则虽是利益各方博弈的结果,但规则往往是强者设计的,规则往往有利于设计者本身。人类的智慧似乎无力解决自身的平衡问题,理性总是平衡不了自身的欲望。每个个体疯狂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人类整体的利益却在不断地最小化。总之,凡名利系统必趋于不平衡。
本论将规则分为自然规则和名利规则,所谓自然规则是指大自然环境下求存求活的规则;名利规则是指名利场环境下求名求利的规则。自然规则总是自然而然地趋于平衡,名利规则总是当然而然地趋于不平衡。在自然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而在名利规则面前,制定规则和遵守规则的人怎么会平等?个人违背自然规则往往会丧失健康甚至性命,而违背名利规则往往会丧失自由。求生存要顺其自然规律,求名利则需顺其名利规则。
在名利存在模式下,人类群体间的平衡更多表现在“利”字上,既得利益群体会维持原有的平衡支点,没得利益群体总期望改变现有的平衡支点,并建立新的平衡。统治者往往会制定利益平衡规则,以调节不同利益群体的平衡支点,以维持系统的动态平衡。相反,如果不平衡得不到及时的调整,不平衡能量得不到释放,当这种不平衡超过一定的幅度时,原有的系统也就崩溃。利益均衡是人类社会和谐的基础。
名利规则是人类群体的一种自我平衡过程,其功能是维持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形成和保持群体的有序。好的名利规则应当利于群体内部的利益平衡、利于人与环境的平衡,利于人的持续生存。相反,不好的名利规则不利于群体内部利益平衡、有损于人与自然的平衡,不利于人的持续生存。接近于平衡之道的规则属于好的规则;远离平衡之道肯定是不好的规则。人们之所以使坏、作恶,一是因为有坏人存在的土壤,二是因为做坏事反可以得到好处。所以,“好的规则”应当是:好人敢于做好事,坏人不敢做坏事。
一个社会的利益制度和规则往往是各个群体利益博弈及相互制衡的结果。好的规则需要在自由和规则之间保持平衡,因为一个经过多方名利系统充分博弈而形成的利益配置系统,往往更合理、更稳定。罗尔斯的“反思平衡”就属于各利益系统之间充分博弈下的相对平衡。名利资源经过各方充分博弈,可能更趋于均衡,但人类在名利层面上博弈所达到的平衡总归是暂时的、不可持续的。每个利益系统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博弈过程造成大量生存资源的浪费,博弈的结果往往是大家的利益都受损。
各利益群体行为都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甚至有独占性倾向,所以,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必然会进行利益博弈。所谓“纳什均衡”,还有什么“囚徒困境”,前提都是每个参与者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都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策略。纳什还凭此“非合作博弈均衡论”获得了199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博弈论竟成为名利场上争斗的先进工具,教人如何用运筹学的方法争名夺利。
名利规则应当是各利益群体相互博弈的结果:规则→平衡利益→利益群体→博弈→新规则→…可无论如何名利规则总是有利于制定规则群体的名利。倘若多数成员没有“话语权”,而某人一句顶一万句,万民意愿都不顶一人的意志,这种“一股独大”式的利益规则肯定不合理、也不稳定。相对而言,有两个或以上势均力敌的利益系统相互博弈和制衡的规则更公平。规则的公平是最大的公平,规则的制定权是最大的权利,没有制衡的权力必然导致不公平。
不遵守规则群体或行为有两种选择:要么改变规则,要么适应规则。叛逆者往往是改变规则的有生力量,但对个体而言首先是适应规则,才有可能改变规则。个体行为往往是:符合规则(与规则保持平衡)→违反规则将受到处罚(与规则不平衡)→遵守或改变规则(新平衡)。时代不同,规则有别。乱世枭雄,以乱取胜;治世君子,以德取胜。名利场总是不平衡的,个体只能在不平衡中去不断地自我平衡,并努力寻求自己的自然位置。
适应名利规则是适应名利场环境的重要方面,学会适应名利规则是每个“当然我”进入名利场的必修课程,一个人求名求利的能力与学习应用所在名利场的规则成正相关。明清二代用八股文,代圣贤立言,500年间取士5万,读书人只有适应这个规则,成为八股思维模式的高手,才有机会金榜题名。得名得利者其它东西可以不懂,但必定要精通名利场规则,包括所在名利场的潜规则,有时潜规则比明规则更要紧。这也是名利人如何与名利场规则保持平衡问题。
孔子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的“道”不同老子之“道”。老子之道是自然法则,儒家的道是名利规则。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恕孝悌勇……儒家的名利规则在一定范围内有利于维持名利场的秩序,有利人与人的平衡,但名利规则在更多情况下是强势群体保持既得名利,并求取更多名利的工具。规则源自剩余智慧,反过来约束剩余智慧,好规则应当对人的贪婪有制约作用。
名利场中的规则包括:法规、制度、等级、契约,也包括潜规则,如道德、仁义、惯例、风俗、文化、仪式、礼仪等。这些规则镶嵌于个人求名求利的各个环节,个体适应社会环境就是学会五花八门的名利规则。人因有剩余智慧才有求名求利,因有求名求利才有名利规则。名利规则的意义在于约束求名求利,及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平衡。个人因求名求利而违反名利规则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名利规则是强者制定的,名利规则总是对强者有利。名利场上从来都是权在谁的手上,钱到谁的手上,谁就掌握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在第二存在模式下,人类社会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名利规则,但从来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名利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所以,五千年来的人类社会,总是从一个不平衡走向一个新的不平衡。任何名利规则、一切名利系统,及其各种名利场,都难逃崩溃的命运。
在第一存在模式下,没有复杂名利规则,只有简单的自然规则,自然界却总是平衡有序;而在第三存在模式下,人类又不需要复杂的名利规则。名利场虽有复杂的规则,消耗了大量的生存资源,但作用总是有限的。所以,名利规则虽复杂但并不合理,而自然规则虽简单但却总是合理。可见解决人类社会平衡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选择第三存在模式,而不能依赖制定复杂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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