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州故事】16:太昊陵之对于伏羲、女娲的考证
在上一篇文章里,我不吝笔墨讲述了河南老家关于人祖爷伏羲和人祖姑娘女娲的传说故事。伏羲女娲氏本为兄妹,后为夫妻,这种传说在河南老家广泛流传,其实不仅在河南老家,而是在全国各地,乃至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都有着多种传说,在中国传世典籍里,也有多种说法,在此,笔者罗列考证,以归纳的同时,给出自己的专业见解。
伏羲女娲为传说中的三皇之首,关于二人的传说故事,多见于先秦诸子散文,而史家不载,《史记》始于《五帝本纪》,说明司马迁对传说中的三皇是否存在是抱有怀疑态度的。后世唐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多采杂说,成为一家,为后来史学家所褒贬不一。但传说时代的三皇存在与否,从近人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管窥出一些端倪。
根据徐旭升先生及尹达先生(参见徐旭升:《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和尹达:《衷心的祝愿》)及后来学者的多重考证,加之于大量的考古出土实物资料,我们知道中国古史传说时代的很多传说故事都是有着一些历史的渊源和质地的。仅以伏羲女娲氏的传说故事来看,就有很多从民俗学和人类学及历史学和考古学方面值得肯定和弘扬的东西。
首先,关于史前大洪水的问题。
史前大洪水,在中国古代典籍及世界各地的传说故事中,普遍存在,如西方经典《圣经》中关于诺亚方舟的故事,中亚苏美人的大洪水的故事,古巴比伦的贝尔神恼怒世人发洪水毁灭人类的故事,印度的洪水故事、美洲印第安人的洪水传说等等,以及中国传说时代的尧舜时期洪水故事及大禹治水故事,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传说故事中关于开天辟地后洪水灾荒故事(参见潘定智、张寒梅、杨培德:《苗族古歌》,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台湾阿美人的洪水与祖先传说等等。在传说故事中,洪水多为上天对人类的惩罚或者战争引起。如中国古史传说的典籍记载:
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乘天势以隘制夫下。
——《管子·揆度》
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
——《淮南子·本经训》
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
——《淮南子·天文训》
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
——《史记·补三皇本记》
共工怒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女娲于是炼五色石补天。
——《李凭箜篌引》
有上不难看出,大洪水故事在古史传说时代是流传颇广的、时间非常长久的、范围极大的一场地球大灾难。这场灾难使得史前人类大面积饱受其害。于是留下诸多的传说和神话故事来。而这场大洪水的真实存在,现代的考古学及历史地理学和古气象学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首先是在全球各大地区的考古发现中,在距今8000年到5000年的地层中,发现了厚达两公尺的淤土层,如一九二二年,英国考古学家伦德纳.伍利(C. Leonard Woolley),开始对巴格达与波斯湾之间的美索不达米亚沙漠地带进行考察挖掘,结果发现了苏美古国吾珥城(Ur)的遗址,并发现了该城的王族墓葬。在这个墓穴之下,伍利和他的助手们发现了整整有二公尺多厚的干净黏土沉积层。经过对黏土的分析研究后表明,这层干净的黏土属于洪水沉积后的淤土。伍利认为这个发现说明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古老传说,以及圣经上记载的大洪水是曾经发生过的历史事件。另外在中国黄河中下游的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之间,也就是在距今5000年前后的考古遗址中,也发现了厚厚的淤土层,再次为我们证明了上古时代人类确实经过毁灭性的洪水灾难。不同种族散居世界各地,毁天灭地的大洪水灾难一过,人们重新建立起文明。
其次,关于伏羲女娲二人的兄妹关系问题。
伏羲女娲都为中国的人文始祖,这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成为了不争的事实。司马贞在《补史记·三皇本纪》将伏羲氏、女娲氏和神农氏共列为三皇,深刻说明了伏羲、女娲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史籍载伏羲、女娲皆为风姓,可见在传说中二者出于一姓,故应为兄妹。关于二者兄妹关系,在唐末李元的《独异志》中记载最详:“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
伏羲女娲为兄妹关系不仅只见于典籍之中,而且全国各地及少数民族的传说故事中也多有提及。如在陈州故事中的人祖爷和人祖姑娘的故事,甘肃天水伏羲、女娲兄妹的故事,山东邹县东西凫山羲皇庙的传说故事,中国东南地区苗族古歌传说中的兄妹结婚的故事等等,都说明了伏羲女娲为兄妹关系。
当然事实上的伏羲女娲生活于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的史前时期,究竟是不是兄妹关系我们无从考证。但从人类学及历史学的角度考虑,伏羲、女娲在历史典籍里多以伏羲氏、女娲氏的身份出现,我们可以把二者作为史前氏族制度的两个氏族来进行思考,这一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史前社会的人类以氏族形式群居生活在一起,氏族在发展过程中,随着人口的繁衍和增长,同一氏族分裂为多个家族,这些家族又成为相对独立的小氏族,再发展这些小氏族结成氏族联盟——族团,族团有着自己共同的标志——姓,族团内部的各氏族又分别有自己的标志——氏,内部大家都为一个始祖,有着共同的血缘关系,故而互称兄弟。而女娲为女性,伏羲为男性,可以看出伏羲氏、女娲氏时期应为史前社会由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阶段,女娲领导着氏族中的女性成员组成靠采集为生的族团,称为女娲氏,而伏羲领导着氏族中的男性成员,靠渔猎为生,称为伏羲氏,两者有着劳动分工,但又有着密切联系,由此才互称兄妹的。并且,我们从史料典籍中也可以看出,伏羲氏和女娲氏的劳动分工的确有很大差异,如《补史记·三皇本纪载》:
“(太皞庖牺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旁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于是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结网罟以教佃渔。故曰宓牺氏。”
“(女娲氏)无革造。惟作笙簧。……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鼇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
并且,关于同一族团结成联盟,内部分出多个氏族的观点,我们可以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中找到大量例证,再次不述。
第三,关于伏羲女娲二人的夫妻关系。
伏羲、女娲二人兄妹结为夫妻的故事,在各地民间传说中多有记载。这里面最为优美的当属于河南陈州故事、甘肃天水伏羲庙传说和山东凫山羲皇庙的故事了。甚至在河南陈州有太昊陵、西华有女娲故里等遗址,在甘肃天水有伏羲庙、画卦台等遗址,在山东有东、西凫山和伏羲庙、伏羲墓和女娲墓,还有老磨台遗址和爷娘庙等遗迹。当然这些都为后人所托伪而不值信任。但伏羲传说和女娲传说多在一起,并且多处皆指出二者为兄妹而夫妻,却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历史信息的。并且,在苗族古歌里,关于兄妹结婚,也做了细致描写:
“……女娲和伏羲的爸爸很厉害,捉到雷神,放到家里,让这两个孩子看着。他爸爸要出去办什么事情,对孩子说,你们千万不要给他水喝。爸爸走后,雷神就恳求女娲和伏羲,要一杯水,两个孩子很坚定,不给。
雷神装可怜说,我渴死了,就一滴水也行啊。女娲心软,就给了雷神一滴,结果雷神破掉封印,窜了出来,要毁灭世界,就是放大水淹啦。不过他还是很感激女娲和伏羲兄妹的,就给了他们一个葫芦,让他们藏在里面。
等女娲和伏羲出来的时候,天地就剩下他们俩人。女娲说,那个哥哥,我们得结婚,再生一批人出来。伏羲觉得这样不好,他一向把女娲当妹妹的(就是他妹妹)。伏羲就跑,女娲就追,还说,我追上你就要听我的。伏羲跑啊跑,后来就绕大树跑,结果女娲很聪明,反方向跑,把伏羲逮住了,于是新人类就这么出来了。”
由上可以看出,不管是民俗学资料,抑或民族学的资料,以及典籍记载和民间传说,都给我们提供了伏羲女娲为兄妹结婚的故事。而关于女娲、伏羲为夫妻的传说故事,在中国历代出土文物及画像砖上,也有很多的反映。如:
武梁祠石室画像第一石第二层第一图、武梁祠石室左右室第四石各图东汉石刻画像
山东鱼台西塞里伏羲陵前石刻画像
兰山古墓石柱刻像
四川崇庆汉画像砖
河南郏县、鸿畅汉画像砖群
隋高昌故址阿斯塔那墓室彩色绢画(斯坦因得)
吐鲁番古冢出土彩色绢画(黄文弼得)
……
所有这些画像砖、画里,无一例外的都刻画着伏羲、女娲交尾图,画像里面的伏羲、女娲皆为人首人身蛇尾,伏羲、女娲的蛇尾交缠在一起,意为交尾生育,在一些画像里还有在尾下产生一个小人的形象。形象的说明了二者结合而产生人类的故事。因此,二者为兄妹而结婚,在典籍、民间传说、及实物资料中,我们都可以找到充分的证据的。
但伏羲、女娲二人为兄妹,同姓不婚,二者结婚是明显违背人生常理及道德礼仪乃至于不利于优生优育的。在史前时代的我们先民就知道同姓不婚之说,为什么二人还要通婚呢?
关于这一点,传说故事里面找不出解释的理由,于是强拉扯出大洪水后人类灭绝,只剩下伏羲、女娲兄妹二人,二人不结婚人类就不能继续繁衍的说辞来,并为二者结婚找出种种巧合或者天意。甚至典籍和民间故事传说中还有女娲补天和女娲造人的故事,更为伏羲、女娲兄妹为人文始祖增添了美丽色彩。
女娲补天: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滥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精民,鸷鸟攫老弱。於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鼇足以立四极,积芦灰以止淫水,民生背方州,抱周天,和春、阳夏、杀秋、约冬,枕方寝绳。
——《淮南子》
女娲造人:
俗说开天辟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贫贱者,引縆人也。
女娲祷神祠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
——《风俗通》
伏羲和女娲结为夫妻,繁衍或者捏造了人类,于是成为了人文始祖。而女娲因为是伏羲的妻子,也就成为了史籍所言的“女娲阴氏,佐伏牺治者也”。成为了伏羲的贤内助和左膀右臂。但伏羲女娲的夫妻关系究竟是怎么确立的呢?二者是不是真的为兄妹通婚的呢?
其实这一问题我们沿着上面关于伏羲女娲为兄妹的关系讨论下来也是不难解决的。史前时期的人类在长期的实践和总结过程中,很早就认识到了“近亲结婚后世不蕃”的弊端,由最初的群婚(杂乱婚)经过血缘婚而发展到了族外婚,乃至于专偶婚。为了提高后代的身体素质,减少和降低后代子孙的疾病和死亡率,史前先民早早就认识到了同族团的人不婚的重要性。故而伏羲和女娲为同一个族团,原则上是禁止结婚的。但随着时间的变迁,族团的人数越来越多,族团内的不同氏族的数目越来越大,同一族团内部的不同氏族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泛,彼此之间的血缘关系越来越淡薄,距离也越来越为疏远,此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全为自己的兄弟姐妹不同氏族而同一族团的大氏族联盟的出现。由此,族团内部囿于习惯法,不能结婚,而短距离范围内又找不到别的族团,这就难免使得在血缘关系上相距较远的同族团不同氏族之间,暨同姓不同氏之间,产生对同姓不婚的怀疑和思考。在血缘关系较远的氏族之间,于是就会有敢吃螃蟹的人首先向旧的习惯法发起挑战,在同一族团内通婚。而统一组团内的成员又为同姓,故而,理论上就构成了兄妹结婚的结果来。但经过实践发现,血缘关系过于疏远的同姓兄妹结婚并不会对子孙后代造成多大伤害,于是氏族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也就逐渐的解体,大的姓逐渐被小的氏所取代,成为了同氏不婚了。后来氏的范围再次扩大,直接就取代了姓的作用,人类开始了以地域为范围的同姓不婚制度了。从此角度考虑,伏羲氏和女娲氏应为同一族团下的两个氏族部落的首领,同姓不同氏,故而结婚了,为同姓兄妹通婚。这一通婚,也正为史前时期族外婚的正常形式,是社会发展变迁的必然结果。并且,如果我们从伏羲氏和女娲氏为两个氏族来进行分析,结果就应该为族外婚,甚至可以理解为伏羲氏为伏羲氏族,女娲氏为母系氏族,这本身是同一族团下的两个氏族之间的通婚。若我们从伏羲、女娲为两个同姓族团内的独立人来考虑,二者已经进入了专偶婚时代了呢。
第四,关于二者躲难的葫芦。
很多地方传说关于伏羲、女娲受到神的旨意躲藏起来躲避洪水的故事中,所用的躲难工具是不一样的。但多为两种答案:葫芦或者龟肚。流传广泛的是一只大的或者神迷的葫芦让伏羲女娲兄妹二人躲过了洪水浩劫,还有一些地方传言为一只大龟使他们躲过了洪灾。大龟躲灾说明显的与女娲断鳌足撑天有关。但为什么多种传说中都是以葫芦为躲灾工具呢?其实,这个葫芦,根据民俗学家的考证,也有着深刻的意义的。
关于葫芦的考证,最有成就的应该是闻一多先生。在起民俗学著作《神话与诗》一书中(闻一多:《神话与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月第一版),对躲避洪水的葫芦做了多方面的考证:首先先生从文献上认为葫芦和女娲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史载女娲氏做笙,闻先生认为古代的笙就是葫芦做的,故而葫芦是女娲的化身;再者《史记·三皇本纪》载伏羲为木德王,而葫芦是草木植物,故而葫芦是伏羲的化身。且在音韵学上,伏羲女娲与匏瓠有着密切的联系,乃一音互换而来。故而闻一多认为葫芦就是伏羲女娲,因此伏羲、女娲躲避洪水时用的就是葫芦。
笔者认为,除了葫芦是躲避洪水的用具外,在民间传说中,葫芦亦为多子的象征,是子孙后代繁衍昌盛的借喻,故而葫芦来作为逃生工具,也应该有这样的一种意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