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没毛病!

近日,上海宝山1位88岁老人,把价值300万元的房产送给了一个“无亲无故”的水果摊主,引起了社会热议。事情也持续发酵,老人家属和水果摊主相持不下,家属是越来越被动,水果摊主是岿然不动。
按理说,一个老人,只要精神状态正常情况下做的决定,他送什么给什么人人,谁也不能说什么,也管不着,即便是亲戚又怎样,老人有权处理自己的东西,更何况别人对老人也不错。
从公证处得到的信息,公证员多次与老人进行交谈,反复确认过老人的意愿后才办理的公证,并表明老人在办理公证时的行为能力没有问题。既然老人送水果摊主有公证,那就有了法律的依据。
其实,老人与水果摊主的故事并不复杂。在老伴和儿子相继去世后,老人成了独居老人。而他的那些亲戚除了让他早点写遗嘱外,并不关心他,也不来看望他,因此也就没有了联系。
水果摊主是来上海讨生活的普通人,老人时常到水果摊坐坐,久而久之就熟悉了。在其儿子猝死时,老人手足无措,找上了水果摊主。水果摊主热情、爽快,帮助老人料理了儿子的后事。
之后,老人不小心摔倒,昏迷不醒。水果摊主发现后,把他送往医院抢救,并晚上进行陪护,直到老人康复。人总是有感情的,所以老人对水果摊主很感激。也可能害怕孤单,老人就邀请水果摊主全家搬到自己家里住。
享受到天伦之乐的老人,认可了这个新组建的家庭。于是,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水果摊主。只是,媒体报道了老人的事,老人的亲属们就不乐意了,凭什么把300万的房产留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呀。
只是,在水果摊主和老人家属的“正式见面”下,老人家属总显得底线不足,没那么理直气壮,只能在歇斯底里的追问中,不断用强词夺理来化解自己的理屈词穷和胡搅蛮缠。
水果摊主只说了两个事实:一个是,老人所有的亲戚加在一起,都没有他待在医院陪老人的时间多;另一个是,他住进老人家后,老人的亲戚没有去看过老人。
不管老人家属说得多么冠冕堂皇,单单这两项,凭什么要老人把财产留给他们,他们给予老人什么啦?真要关心老人,那就去看望老人,或者给老人买点吃喝用度的生活品,只是他们什么都没有。
没有任何的付出,就想收到回报。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就是和老人亲戚吗?自己什么都不做,别人对老人好,老人主动把赠予的财产公证,这和他们有鸡毛关系,又不是他们的财产。自己要是有情有义,就不会不管老人了。
当然,事情也没这么容易结束。比较戏剧化的是,老人的近况有些“老年痴呆”的迹象,有的事情很清楚,有的事情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家属提供的几年前的“老奶奶痴呆”诊断书,公证时行为正常,哪个是真相,就值得玩味了。
当然了,只要公证处能证明老人在公证时是正常的,那么水果摊主在法理上就占据优势,除非老人家属能从法律的角度证实老人当时行为异常,不然是没有机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但不管水果摊主和老人家属怎么争斗,老人晚年的命运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这边付出了得不到收获,那边没人关心还被抱怨。如果水果摊主能保持初心,如以往一样对待老人,这何尝不是一件美谈。老人赠送300万元房产,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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