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伦理大智慧:人将自己同自然对立开来,最终只能是自取灭亡

我国传统文化意义的道家是指中国在先秦“百家争鸣”中涌现出来的一个以道为世界本原、以自然无为为万物的根本法则,以柔弱不争为道的表现形式的学术派别。

先秦时期的道家既与儒墨对立,又与法家有别。因以道作为天地万物的本原和人类思想形成的总原则,故得此名。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关于道的思想,因此世人常常老庄并称。在庄子前或同时,有杨朱、关尹、彭蒙、田骈、慎到等人,其思想接近道家,被称为道家别派。

道家学派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伦理思想上主张知足不争、贵柔守雌,认为人类道德生活的本质即是法自然。道家强调尊道贵德,视道为人所共有的内在法则,德为道的功用及人体道悟道的结果,是故道家常常道、德并称,人们也因此把道家称为道德家。

汉初,道家演化为黄老之学,提倡无为而治,受统治者推崇而盛行一时。

刘安等撰写《淮南子》,融儒学于道家之中,达到以道统儒。汉武帝时独尊儒术,道家学术的优势地位骤然下降。

东汉的王充发挥道家自然之说,提出了元气自然论。东汉末年,道家思想深入到社会下层,成为中国道教形成的重要资源。

魏晋时期,儒道合流以道释儒,而形成玄学。

玄学家们多半出身名士,他们中很多人以出身门第、容貌仪止和虚无玄远的清谈相标榜。一时间,旋风四起。

也有一些学者也曾以道释佛。宋元明清时期,逐渐形成儒释道合流之势,道家逐渐成为中华文化之中三位一体结构中的重要组成。

道家在总体上一直处于潜伏不彰的状态,但在旧体制弊端积重难返,危机四伏之际,道家思想的巨大价值便会逐渐显现出来。

更为重要的是,道家思想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对中国古代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文学艺术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与以伦理道德为主要关注对象的儒家不同,道家文化立于天地人相统一的高度探寻宇宙文化、天地运行以及社会变迁、人事兴废的内在规律,贡献给人类的是一个涵盖真善美,容纳天地人的博大深邃的思想体系。

如果以儒家伦理道德作为道德参照物的话,那么道家恰恰是反道德主义或是非道德主义。

不过,与其这么说,还毋宁说道家自有一套伦理道德的理论和观念,只是不同于儒墨所讲的道德而已。

而道家正是凭借其这种奇特的社会认知意向建构起了自己别具一格、独树一帜的伦理道德体系。

现在,我们谈谈“道法自然”的天道自然观。

道法自然是道家伦理思想的起点和基础,在道家的伦理思想之中,始终贯穿着这种基本精神。可以说,道法自然思想是道家区别于儒墨法诸家的内在特质。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又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自然在道家那里即自然而然,本来如此之意。如老子所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十七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

故老子所谓道法自然即是指道以自己为法则,或者说道本身就是自自然然的,再也找不到一个东西另之为主,本来就是这样,无始无终、无前无后、生生不息。

道生长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化育万物而不自恃其能,成就万物而不自居其功。“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老子?三十四章》)

任万物生长而不加干预,任万物赖以成就而不居其功,养育万物而不主宰事物,一切顺其自然。

道家伦理思想的一系列范畴、概念和命题诸如无为、无知、无欲、无私、见素抱朴、返朴归真、柔弱守雌、知足、知止都是围绕着道法自然而展开的。

老子论自然,庄子亦论自然。《庄子?应帝王》中说:“游心于谈,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这里自然指事物的本来状况、固有的面目。

在庄子看来,人有人的自然,物有物的自然,不可违背事物各自的本性。魏晋时期,“自然”成为玄学家们讨论的一个命题。

王弼解释《老子》道法自然时说:“道不违其性,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而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

天道是不违背自然而然的本性的,就如方者自方、圆者自圆,这就是它们各自的原初状态。也就是事物的根本原因,无须再追寻下去。总之,“道家论自然,强调宇宙之大,个体生命或物体之小,都是以其本来面目出现的,没有任何超越客观世界之上的非自然因素存在,这就为人类认识宇宙、社会和人自身奠定了一个正确的、明白无误的基础。”

道家所谓道与自然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道家认为道是万物的根源,它具有着自然无为的本性。

因此,作为自然界之一部分,人的活动要受到自然律和自然过程的支配与控制。人不可能超越自然并使自己游离于自然之外。

如果人将自己同自然对立开来,最终只能是自取灭亡。

在道家看来,真正有道德的人莫不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如庄子言:“道者万物之所由也,庶物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故道之所在,圣人尊之”(《庄子?渔父》)。

也就是说,自然界存在着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天地万物拥有它就能生存,失去它就会灭亡。对人来说,遵循自然规律就会顺达,违背它就会自取败辱。

既然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皆以道为最大的共性和最初的本原,道贯穿于天地万物之中,因此人与天地万物应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如老子所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三十九章》)庄子也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

人和天地万物皆由道而来,故人离不开天地万物,将人与天地万物隔离开来,只能是自取其辱或自取灭亡。

强调“道法自然”,高度重视自然的作用和力量,反对以人役天,主张尊重和保护自然是道家思想之中始终如一,一以贯之的核心观念。

道家在生态伦理方面的建树贡献远比儒家要多和大,且更符合生态伦理学的精神。如果说,儒家主张的天人合一强调的是自然的文化,那么道家注重的则是人的自然化。他主张的“天人合一”要求舍弃妄作非为来与自然合一。在儒家那里,人是中心和支配者,“天人合一”只能是天与人的合一。

道家意识到,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天人合一”只能是人跟天合一。同时,道家强调天道自然,肯定了道是自然无为、是无意志的,这也“突破了殷周天命观念的禁锢,使人类将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尽管其学说浪漫色彩浓郁,不过从理论层面而言却也显视了道家学派理性思维的深刻性与前瞻性”。

道家倡扬的道法自然之中也蓄含着人类对自身本然之性的思考。

道家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是自然质朴的,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其本性也是如此。怀抱这种原始天然的素朴之性以之接物应对、立身处世,就能够做到听其自然,纯真诚恳。见素抱朴要求人类效法天地,天地没有自己立定一个仁爱万物的主观的天心而生万物,它只是自然而生,自然而有。

人应以自然为本,效法天地自然而然的法则,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必存心如何标榜高深,不必逞一时之私而自欺欺人。如何能够做到见素抱返,返朴归真呢,在道家看来,这唯有做到少私寡欲,老子认为沉溺于声色犬马等感官享受之中,将会严重损害身体的健康,他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二十章》)庄子也说:“平易恬淡,则忧患不能入,邪气不能袭,故其德全而神不亏……虚无恬淡,乃合天德。故曰:悲乐者,德之邪也;喜怒者,道之过也;好恶者,德之失也。故心不忧乐,德之至也;一而不变,静之至也;无所于忤,虚之至也;不与物交,淡之至也;无所于逆,粹之至也。故曰:形劳而不休则弊,精用而不已则劳,劳则竭。”

《庄子?刻意》在《庄子?达生》篇中,庄子也有类似的论述。庄子指出沉溺于玩乐酒宴之中将拂心乱性,“物有余而形不养”,过度的物质享受会损害身体。因此,“人之所取畏者,衽席之上,饮食之间,而不知为之戒者,过也”。也就是说,道家主张寡欲。不过道家并不主张禁欲。《庄子?徐无鬼》篇中说道:“苦体绝甘,约养以持生,则亦久病长厄而不死者也”。由此可见,道家倡导的是一种平和适度,知足不争的生活方式,就像庄子在《庄子?庚桑楚》篇中所说的一样:“全汝形,抱汝生,无使汝思虑营营。”

道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全生保身,保持自己浑然天成的质朴之性。

道家伦理思想是建立在自然主义基础之上的,并以自然主义作为基本价值导向和价值目标的。但是,这并不是一种诉诸人的感性欲求、尊重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并以此界定善与正当的自然主义”,而是一种将人置身于自然界的系统之中,以天地自然的素朴、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作为人类道德生活底蕴和最高评价标准的自然主义;是一种把人的本性界定为恬淡虚无、节情守静、少私寡欲的自然主义;是一种帮助人们摆脱忧患、洞穿人生真谛和摆脱功名利禄束缚、获取真正自由和幸福的伦理大智慧。

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家的自然主义“对于那些正在为求名利而苦苦挣扎的人们来说,不啻为一付清醒剂,是一种从整体上关心芸芸众生并为其安身立命提供精神食粮的价值关怀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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