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房产,如何保证不缩水?
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一批次来自大陆的新移民慢慢地面临退休、子女成人的事实,在世界各国的第一代移民,面临着多年积累的资产如何传送给子女的问题。
对大多数移民来说,最大的资产就是房产,特别是这几年世界各国的房价都有大幅度地增长,原来购买的房屋,成了百万遗产。在多数中国人眼中,房产是一笔巨额财产,父母习惯将其留给子女作为某种保障。
在房屋转让和缴税问题上,世界各国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如何才能花费较少的代价将房产转移给子女?如何尽可能多地保障财产不缩水?
当年购房的时候,新一代移民的子女年纪都比较小,房产的名称基本上都是以夫妻的名称登记的。十几年过去了,孩子们也逐步长大成人,父母双方年纪大了。孩子作为财产的继承人,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体。然而,孩子的名称并没有在房产产权注册的文件上,就需要缴纳变相的遗产税:遗嘱认证费。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作为房产的所有人。一方过世后,房产便会在无需遗嘱认证情况下半自动转给在世一方。这时,在世的另一方可在“房产所有人”一栏加上子女的名称,今后子女便可继承房产,无需缴纳税费。
这种做法成本最低,手续最简单。但仍需注意的是,子女在“加名”后也成为了房产所有人,拥有房产处理权。日后若是父母想把房产售卖或是抵押,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
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早立下遗嘱声明将房产直接留给子女,这样可以避免子女在父母过世前产生矛盾,能够更好地保障老人的生计。但是子女在继承房产的时候就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
父母还可以将房产遗嘱委托给房产信托,子女在父母过世的时候也可以继承房产。在遗产总额较大的情况下,这是合理避税的首选。
父母也可以在子女买房时帮忙付一笔首付款,该首付作为给子女的无息按揭,子女卖房时需要交还这笔首付款。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可以随意处置房产,若是子女和配偶离异,这笔钱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这些方法并不是适合于所有的国家,不同国家有不同法律法规,海外同胞可以根据所在国家或者自身情况而设定一套具体的方案,是自己的财产得到最有利的处置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