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理解"年、祀"纪年有别,让王国维、顾颉刚等专家也阴沟里翻船

文/毛天哲

由于汉儒前辈误导,后人没再去注意先秦文献及出土铜铭中,某王年、某王祀的纪年方式表述的意义其实是有区别的。

以往学者研究时,未能注意这点,往往造成西周王年断代的困惑。

《尚书·洪范》:“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此处史官以文王祭祀年为纪年,表述的是在文王十三祀,武王十二年间事,即克商当年发生的事情。

《逸周书·大匡解》:“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监…”与《今本竹书》:”(武王)十二年辛卯,命监殷,遂狩于管”所记为同一件事,说明武王十二年就是文王十三祀。

故王国维所推定的,武王是在文王去世后四年克商的说法就不攻自破了。当然,武王克商前是否已称王还需探讨,然继位“西伯”十二年后始克商应是无异议的。

联系清华简「武王八年勘耆(黎)」的记载,可知武王是在文王去世后,经过了多年积蓄准备始谋伐商,这是符合历史真实的。

陈丹青作品《清华国学院》,自左至右:赵元任、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吴宓

由是可知,文献铜铭中的”维某祀、维王某祀”当是指前王薨的第某年,亦可用来纪年,但与时王纪年会出现序差一年或者数月。

这里的“某祀”当是以前王去世周年为单位的祀周。如文王一祀从帝幸四十一年春三月到次年三月。

未能理解“年、祀”纪年存在不同,就让王国维、顾颉刚等历史研究大家也阴沟里翻船,被引上歧路。

顾颉刚

在《逸周书·武儆》篇:“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梦。丙辰,…诏周公旦立后嗣,属小子诵。”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注疏》是将此注疏于“(武王)十七年命王世子誦于東宮”条下,可见他是认为武王临终始命立储。

实际上,这里明明是指文王十二祀(武王十一年,即克商前一年)四月的某天,姬诵被武王立为太子(毛注:因太公女邑姜故)。

顾颉刚也是将此条错解为:“因武王得了不祥的梦,知道自己的病已不能好,就接受了周公的王位传子的建议,把儿子诵交给周公,立为嗣王。”

这二人都是因为忽略了“年、祀”纪年有别的结果。

来源:騰訊空間 作者:毛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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