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天哲:覘公簋与“王命唐伯侯于晋”考释
覐公簋是香港私人收藏器,最先由朱凤瀚先生介绍了该器,并撰《
公簋与唐伯侯于晋》一文发表在《考古》2007年3期上。关于器主某公“覐”,在铭中字型为“上口下爻+見”,有學者也釋讀為“覐”(觉的古文),本文為引述方便,暂取此字以代。朱凤瀚先生认为可读为尧。他认为,尧公是属地在尧或以尧为氏的贵族,但铭文末的族徽又说明该氏可能属于商遗民。铭中“昜”当读为唐,昜伯即唐伯,是始称晋侯的唐叔虞之子燮父。
此簋的发现,不光对早期晋国的历史研究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来说,可以说是直接否定了断代工程的阶段成果结论。从此簋的形制与铭文字形特点来看,该器的成器时间似不会晚于西周早期中段(成康之间)。那么,“王命唐伯侯于晋”的“王廿又八祀”无论定位于成王还是康王,夏商周工程断代的结论显然是错误的,必须予以修正。
由于这个簋引发的思考比较多,哲从四个方面予以解说。
一、器主私名的重隶定及几个字的释读
目前覐公簋的释读基本上源自朱凤瀚先生的一家之言。虽然后来也有李学勤、李伯谦、王泽文等学者撰写了相关研究文章,但他们大多数是围绕“唯王廿又八祀”表述的年代、“王命唐伯侯于晋”是唐叔虞还是其子燮父等问题展开讨论,对覐公簋的器主名依旧是承袭朱说,并没有作过多的探讨和研释。然哲以为,朱凤瀚先生将此簋隶名为尧公簋还是有值得商榷之处。
对朱凤瀚释读器主为“尧”并非无人提出异议,诸如王泽文就释读为覐。以覐古同“觉”,故认为可以称“觉公簋”。但他又认为覐国即古尧国,似乎还是和朱说有合。王占奎认为首字是“郊”,铭中“妻”字是“郪”,为地名。“二王”的释读并未成为主流观点,但哲认为,他们提及的这俩字,确实还有进一步研释的空间。
哲以为,铭文首字当释读为“覘”。由于未能正确理解铭文,所有專家學者都搞暈了,着眼点都放在了“唯王廿又八祀”,一直在考證“王命唐伯侯于晋”是那個王的二十八年。其實他們都理解錯了,這個簋是覘公給嫡妻作的一個結婚紀年簋。關鍵在那個:“遘”字。遘,婚遘也。說的是覘公娶妻在“成王十年命唐叔虞侯於晉”那年,而作鑄時間是成王27年(唯王廿又八祀)。也就是說,他們結婚有十八週年了。
哲釋讀铭文为:“覘公作妻姚簋,遘于王命唐伯侯于晋。唯王廿又八祀。□”(注:□是巫族族徽,字如平躺甲骨金文“五”。)
对一个甲骨金文的解读过程往往要用到多种方法,其中形体分析是最主要的,此外,辞例校勘、文献比较都是常用的方法。汉字有四体二用之说,流传有序,长久演变下来沉淀了大量固定的字元字根,自有自己的系统。辨别古文字,主要是辨析字元字根,正确理解领会古人造字的意图。
,铭中字右边为“人上目视”构型,显然是“見”字元。王占奎釋為“郊”,連字元都對不上,顯然是無根之谈。左邊為“上口下爻”構型,“口爻”為“占”,故字元可認為是“占”之前身。覘,说文曰:“窺也。从見占聲。”《春秋傳》曰:“公使覘之,信。”占,说文曰:“視兆問也。从卜从口。”卟,卜以問疑也。問疑,故從口。爻,《說文》交也。《易·繫辭》爻者,言乎變者也。卜为灼龜后裂变之兆,爻为用蓍草占卦之變,故哲以为,“卜、爻”同义,“从爻从口”也有“占稽”之意。首字自可释读为覘。
覘,音chan,平声。读若{猜}。覐应是覘的变异字,是“觉”的古文。但覘并不是“觉”,或是“窺”的古文。“覘”字古已有之,春秋时就有“覘国”一词,意思是窥探国情。《礼记·檀弓下》:“孔子闻之曰:善哉!覘国乎?”康有为《官制原理篇》:“古者只有聘问,只有主客之司,而今则竞争更炽,小则通商争利,大则覘国思启,更为重大之司矣。”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中国地质略论一》:“覘国非难。入其境,搜其市,无一幅自制之精密地形图,非文明国。”可见“覘”字不光古老,且用法已延续数千年,自孔子到鲁迅,一直有人在用,只是到了现代后用者方鲜。不过康有为说法是有问题的,古代国与国之间“覘国”思维很重,并不仅止于“聘问”。孔子赞“覘国”,亦是欲伸张“覘亦有道”的主张。
铭文中,“妻”字的隶读是正确的,但后人对“妻”字的释读往往有些偏差。常见有人以“古代婚配习俗之一,抢劫女子,成亲生育”来释解妻字,且以为《说文》有误。然《古史考》说:“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俪皮就是两张鹿皮,送俪皮表示希望成双成对。可见上古人娶妻亦讲究礼节,婚俗“抢亲”只是表述女子受众人爱慕,表尊宠意,少有实际发生。古人绝无以偶然性用以会意造字,故而许慎的说法还是对的。《説文解字》:“妻,婦與夫齊者也。从女,从屮,从又。又,持事,妻職也。屮聲。”妻是在家里与自己一道同甘苦共患难的那个妇女。甲骨文妻字中是一只手正在束发,这是在进行每天早晨家庭主妇必须的晨妆。所以,妻的本义是一般家庭的女主人。甲骨文“每”字实为“妻”的本字,因后人误读而成今字。它的字型是比“女”字头上多了一点装饰,像是一根簪子。本义是就是“新嫁娘”。《左传》“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哲以为,“每每”实为“萋”或“凄”的古文。“原田凄凄,舍旧谋新。”是其意。后“每”字边多了一只手,乃是强调意。从“新嫁娘”到“妻”的区别就在于那每天要盘起的长发和别住发髻的簪子。
铭文最后的族徽,字如平躺甲骨金文“五”。各释家皆无实指,哲以为是巫族族徽。在造字时期的远古时代,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都曾是极限数。古人认为“道立于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就是说,混沌太初的存在整体是“一”;然后由太初混沌的“一”,分出天地“二”极;天地二极之间,又生出人这第“三”部分;天地人三者,衍化出宇宙万物。后来古人在天地“二”之间再加一个“二”,用两个“二”表示“四”。“五”也是特殊指事字,“五”的甲骨文字形用一个叉号寓意天、地万物的交汇,以表示大于“四”的正整数。有的甲骨文在字形(万物交汇)基础上加(天地之间),造字本义:金、木、水、火、土等宇宙的构成要素,代表天地间万物构成元素的极限数,大于四,小于六。在古人有天数五,地数六的说法,河图洛书中数五,皆在中位。《说文》“五,阴阳在天地之间交午也。”
古人相信万物有灵,且可以通过精神感召使神灵降临,于是便出现了专以舞蹈来召威神灵的职业——巫(巫字古文象人挥两袖而舞)。《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也。”巫,道家前身。本义是古代称能以舞降神的人。巫人以祝祷、占卜为职,或称巫祝,或称巫臣。“五、巫、舞”皆同音同源,巫人或以此“五”字为族徽,甲骨金文中横写以别正字。
二、觇公或为觇虞氏首领
康熙字典引《字彙補》云“觇亦音稽。《唐蘇遡·朝覲壇頌》中有覘虞氏”。礼部尚书苏颋撰《朝觐坛颂》是记唐玄宗于开元十三年封禅事。《宋景文公筆記》云“唐玄宗始以隸楷易《尚書》古文,今儒者不識古文自唐開元始。予見蘇頲撰《朝覲壇頌》,有乩虞氏字。館閣校讎官輒點乩字側雲疑,不知乩即稽字。”然哲以为“乩”字恐是“觇”尔。覘虞氏显然是氏族之名,其族人多从事巫祝之类职,或出自有虞部落。
李学勤先生认为器主觇公或是古唐国的余民,是个部族领袖,归于晋燮父治下。朱凤瀚先生认为或者是商遗民,随唐叔封于唐,属于唐伯僚属。哲以为或不然,觇公出自有虞部落的可能性更大,且和商周之际的鬼族有承续关系。若铭文最后的族徽释读为巫族族徽无差的话,则觇公或为巫族的一支觇虞氏首领。
远古时代有巫族存在,那是肯定的。《山海经·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丰沮玉门,日月所入。有灵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抵、巫谢、巫罗,十巫从此升降,百药爱在。”《吕氏春秋篇》亦言巫咸作筮,卜人尊巫咸为先卜、明卜。《离骚篇》注:巫咸唐尧时人,以作筮著称,能祝延人之福疾,知人之生死存亡,期以岁月论断如神,尧帝敬之为神巫,并封为良相。生前封于此山,死后葬于山中,并封巫咸所住的地方为巫咸国,巫咸的儿子自然是巫咸国的国王,后被巴国兼并成为巫郡。
传说巫术来自于舜帝部落。在安邑城南,有盐池,上承盐水,水出东南薄山,西北流,经巫咸山北。《山海经》载巫咸国即在此,舜有一子为酋长。巫咸人即善于煮卤土为盐而得名,他们掌握着卤土制盐的技术,在制盐的过程中,举行各种祭祀活动,希望南风为他们带来好的气候等,以利于析盐。他们的祭祀,有各种表演,并且附有各种许愿和祈祷的言语。他们把卤土蒸煮,使盐析出,用了多道工序,直至生产出白色结晶的食盐。这于今天的人们来说,或不算什么,不过在四千年前的远古时代,这可是一项了不起的科学技术。外人以为是在“变术”,别的部落就称这种会用土变盐的方术为“巫术”。这就是“巫术”一词的由来。
山西运城的潞盐历史在上古时期已有。运城之“潞”名,有人以为最早称“卤”,即产盐的“卤土”,后来因为音同,篡作“潞”。“潞”今作运城,地在古安邑西。哲以为,或与赤狄六部之潞氏有关。春秋时,潞氏在今山西长治潞城县,那是地名随族迁徙的结果。有虞部族祖居太行、王屋、黃河、沁河之間的古南陽地區(彼時虞夏之經濟、文化中心),和商周间鬼族的生存地域有很大叠合处。
按《罗泌路史》的说法是“巫人为高辛氏才子,显於唐虞,封於巫,乃帝喾之裔,称八元:阏伯、实沈、叔戏、晏龙、巫人、绩牙、厌越、为虞布五教,与八恺称十六相(作十六族)。”这里的阏伯为商之先公,实沈为夏之先公。“八恺”“八元”都是贵胄之身,君侯之后。“八恺”就是颛顼帝的后代,“八元”就是帝喾的后代。所以相当于是十六个皇族后裔,他们到了尧舜时代还一直保持着祖上的美德,没有辱没先人的名声。
另外在《神话古典小说》也有记载:帝喾纳四妃:元妃有邵氏女,曰姜原,生弃(即:后稷),后生一子:台玺。次妃有娥氏女,曰简狄,生契,三妃陈锋氏女,曰庆都:生尧,四妃訾管氏女,曰常仪,生挈。纳二侧室,一个生二子:阏伯、实沈,一个生三子:叔戏、晏龙、巫人;后又纳羲和为妃,生十子: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续牙、厌越。从《神话古典小说》和巫氏族谱的记载:可以认为巫人和巫乾是同一个人,名人,字乾,为帝喾的支子,黄帝轩辕氏之裔。
在远古,巫师是当时最高的知识分子,是精神文化的权威,是教育、艺术、科学的掌管者和传授者。在远古部落社会,政祭本是合一,而后政权、神权分立,是以神道设教推动神权,以铃制人主。"巫"常常是由氏族的领袖们兼任的。比如:传说中的大禹,不仅是一位善于治水的英雄,也是一位大巫。被后世所称的"禹步",运用的范围很广,既是道士布法的一种步伐,也是巫觋求神的舞步。《荀子.非相》:「禹跳,湯偏,堯舜參牟子。」后世者不解,以為夏禹跛行、商湯偏頭,實大謬也。禹跳即禹步也,大禹歷算,常常以步跳為記,外人弗知,以為瘋顛。湯偏,大概是商湯愛習慣彎著頭思考心算。「堯舜參牟子」是形容堯舜皆圣智也,比常人多一只眼。傳至后世,連司馬遷都誤以為堯舜重瞳,夏禹跛行,商湯偏頭,實可笑也。
西周时,晋有怀姓九宗。怀姓即媿姓,文献作隗。九宗,指媿姓的九个氏族。春秋有赤狄,也为媿(隗)姓。赤狄有六部:“曰东山皋落氏,曰廧咎如,曰潞氏,曰甲氏,曰留吁,曰铎辰。六部实际也是隗姓下的支族,他们都是古鬼族的后裔,文献铜铭中也称其为鬼方。古籍记载的鬼方更可能是指一个族群,而不是一个方国。鬼族或鬼方的称呼,是殷商时外族人对其的蔑称,称巫为鬼,实际上他们的自称很可能为“巫族”。周人则是将“猾夏”的赤狄称为鬼方,把华夏化的怀姓九宗视作周之臣民。
有学者以为,怀是“媿、隗”的近音借字,实质是“鬼”姓。此说哲不以为然。前面已然说过,“鬼”是外族的蔑称,不可能用来自称。从字义上分析,覘族人或和楚国人一样崇鬼尚巫术,巫风极盛。楚国巫术中,施术者女称巫,男称觋。驱鬼避邪、占卜扶乩等,都讲究的是通鬼神而折现实。鬼神是极玄之事,没有人见过,要通鬼神,就要显得玄之又玄。在外族看来就是常行“鬼事”尔。覘,窥也。属于鬼头鬼脑之事。怀,藏也。怀的繁体字“懷”,金文作“褱”,從蓋從目從衣,象形蓋子蓋上、衣服包裹,使看不見之意思。也算不得光明正大。甲骨文的“鬼”字型像戴着面具的人,表示祭祀仪式中头上戴着恐怖面具的巫师。巫能通神鬼,爻占知未来。
商及周初鬼方的种族问题,前人探讨很多,但没有定论。王国维论证过鬼方与匈奴的关系。而司马迁相信匈奴为夏后氏之苗裔,《史记·匈奴传》开卷明言:“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乐彦《括地谱》云:“夏桀无道,汤放之鸣条,三年而死。其子獯粥妻桀之众妾,避居北野,随畜移徙,中国谓之匈奴。其言夏后苗裔,或当然也。”吕思勉认为:“匈奴为夏后氏之后之可信,理正同此。”林干说匈奴:“其族源应包括荤粥、鬼方、猃狁、‘戎’、‘狄’、‘胡’在内的所有原先活动于大漠南北的各族。”梁启超亦认为“古代所谓獯鬻、猃狁、鬼方、昆夷、犬戎,皆同族异名。”诸前辈学者讨论匈奴的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鬼方的族源问题其实并没有讲透彻,亦没有非常肯定的说辞。
王国维在《鬼方昆夷检犹考》中认为鬼方是个独立的族属,这个见解还是颇为正确的。从文献和出土史料看,鬼族是个与夏、商、周等平行的大族群。魏晋时杜预注“怀姓九宗”为“怀姓,唐之遗民;九宗,一姓之九族。”唐孔颖达疏不破注,亦认可杜预的注说。然陶唐氏本是有虞部落的一支而已。哲的看法是,鬼族或就是巫族。有虞部族的巫族遗民在殷商周初或被称谓鬼方。
《礼记·王制》云:“有虞氏皇而祭。”据郭沫若的研究:甲骨金文中“皇”的本义为“插有五彩羽的王冠”。这里指有虞氏的先民头戴羽冠祭祀祖先及天地。“皇,冕属也。画羽饰焉。”而“皇”又可以在良渚文化玉璧上的刻划符号上相参照。良渚文化正是虞代文化的反映。以晋南为中心古有狄族,春秋时,赤狄人活动于晋、卫、齐、鲁、宋等国之间,《左传》称为翟人。《史记·匈奴列传》亦作“翟”。翟,从羽从隹。《说文解字·羽部》:“山雉也,尾长。”可见狄族也崇鸟。又《周語》自竄于戎翟之閒。《註》翟,或作狄。《周語》將以翟伐鄭。《註》翟,隗姓之國也。这里显然可以看出巫族、鬼方、狄族和有虞部落的承袭关系。
唐《述异记》卷上云:“秦汉间说,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今冀州有乐名蚩尤戏,其民两两三三,头戴牛角而相抵,汉造‘角抵戏’,盖其遗制也。”这里的“冀州”是指今天河北省南部,当是蚩尤氏遗民北迁随来的地名。
古之冀州应该指河北、山西南部、河南北部这一带。《淮南子·地形训》云:“正中冀州曰中土。”冀,金文象人形,方面,两角,与契文“鬼”字相类。冀州盖即鬼州、鬼方之意,为鬼族所居。这个鬼族,正是神农、蚩尤氏族。《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云:“神农氏,姜姓也。……人身牛首,……又曰魁隗氏。”而蚩尤乃为炎帝氏族的支裔,《路史·后纪四》:“蚩尤,姜姓,炎帝之裔也。”《述异记》记蚩尤的形象为“人身牛蹄,四目六手,耳鬓如剑戟,头有角。”所谓四目两角(即所谓牛首),乃是鬼族(巫人)的面具。
《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魍魉)。”郑玄注:“冒熊皮者,以惊驱疫病之鬼,如今之魌头也。”这种面具有四张脸,每脸一眼,两只角,是鬼族中巫鬼专用的灵物。方相氏当为巫族遗民无疑。
黄帝杀掉蚩尤之后,兼并了他的部民(如有熊氏)、领土(冀州)。甚至黄帝自己也具有了魌头形象,古史传说炎黄为兄弟,则《尸子》云:“子贡问孔子曰:古者黄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计而耦,不约而成,此之谓四面。”其实孔子是曲解了黄帝以大巫身份头戴四脸面具的真相。今天有很多学者认为,黄帝亦是东夷部落的人,也不是没道理的。
三、有虞非自帝舜起始
过去,我们对“有虞”的含义理解很是局狭。大多数人以为有虞是舜承帝位后才有的一个部落国家。上博简《子羔》叙述子羔问孔子舜的出身,孔子“曰:有虞氏之乐正瞽瞍之子也。”有虞并非舜之后才有的部落国家或者舜的后裔,这是十分清楚的。《韩非子》说:“虞夏二千余岁”,按理他是自黄帝起算虞代的。从《容成氏》反映的楚地古史传说看,尧之前掌政的部族是有虞氏,尧经过公推的方式上台后,又最终传位给同属于有虞部族的舜,这反映的情况其实是相当重要的。
在《尧典》中,帝尧要四岳举荐能胜任继位的人,“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可见,帝舜原为有虞部落中的一员。在舜之前,颛顼之时,有虞氏的重要人物是虞幕。《国语·郑语》载史伯语:“夫成天下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虞幕的功德是“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协,和也。也就是说,虞幕发明了以律吕测气定候以助生万物的候气法。虞幕因为有大功德于天下,故能同夏商周三代始祖禹、契、弃相提并论。
杨宽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曾提出“五帝同属虞代说”,哲以为他的观点是正确的。《国语·郑语》记载史伯答郑桓公问时,叙述虞夏商周四代的祖先为“虞幕”、“夏禹”、“商契”、“周弃”。按照《左传·昭公八年》的说法,作为颛顼之后的有虞氏“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可见“虞幕”作为有虞氏先祖(或者说宗神)是春秋期间普遍的传说。
有学者指出,上博简《容成氏》中两次出现的“又吴迵”应当读为“有虞迵”,当是在尧舜之前的有虞部族的首领。哲以为,迵当释读为“迴”,“又吴迵”或就是祝融吴回。司马迁说吴回是重、黎的弟弟,《史记.楚世家》云:“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又“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其长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昆吾氏,夏之时尝为侯伯,桀之时汤灭之。彭祖氏,殷之时尝为侯伯,殷之末世灭彭祖氏。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可见,吴回是黄帝孙帝颛顼高阳氏的裔孙,且又是楚人之先公,更可能是有虞氏族的始祖。
《志氏姓》:“少曎氏之世衰,而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周书吕刑》《国语楚语下》都有类似记载。这说明在颛顼时代,通天地神灵的巫职被收归为皇族专有。《史记.天官书》:“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周室,史佚、苌弘;”古代传说的方士有彭祖、容成、西王母、素女等,史籍记载最早的方士则为周灵王时的苌弘。《史记.封禅书》:“是时苌弘以方事周灵王,诸侯莫朝周,周力少,苌弘乃明鬼神事,设射狸首。狸首者,诸侯之不来者。依物怪欲以致诸侯。诸侯不从,而晋人执杀苌弘。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苌弘。”所谓“设射狸首”,即汉代魇胜巫术,足见方士苌弘乃巫觋之遗绪。羲、和为重、黎之后,昆吾,巫咸也是,乃至史佚、苌弘,皆为巫族后裔。
按照杨宽的说法,古文献中表明,尧同舜既称号虞帝是无疑的,他甚至认为黄帝也当是虞的始帝。他引《史记·伯夷列传》载伯夷叔齐的《采薇歌》“神农虞夏,忽焉没兮!”认为“神农本在五帝外,是黄帝以前的一个人物,这里以神农虞夏连称,可见虞就是指五帝的。”杨宽的这个推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左襄九年传》云:“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而《左襄二十五年传》云:“昔虞閼父为周陶正。”从古人的行文惯例来看,陶唐、周的閼伯应同是虞族的首领称呼。文献称陶唐氏之火正閼伯为帝喾之子,而吴回是颛顼之子,为高幸氏之火正。二者绝非不相关者,颛顼、帝喾,吴回、閼伯应该皆有血族关系。《礼记》说的很明白:“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这可是一个重要的事实,舜和禹把黄帝认作最早的祖宗,商和周把帝喾认作最早的祖宗。帝喾又是黄帝的曾孙,如此看,有虞、有夏、商人和周人的先祖都为黄帝是没问题的。
上古时代,姓族众多,如伏羲四子皆为风姓,然各有氏名。黄帝二十五子,得姓十四人。自后千百年间,氏姓裂变不可胜数。如高阳八恺、高幸八元、祝融八姓等等。自虞舜得忝帝位,有虞氏方为显扬。因祁尧至德,陶唐氏始得胜记。其他氏族则文献缺载,史迹渺然,不可追溯,至多不过是从有限史料中推溯出个大概而已。《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范宣子问“不朽”自言其世系称“昔丐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可见氏族称谓变异之繁复。故觇虞氏是否是商周间的鬼方中一支还有待更多的出土材料予以佐证。
四:“王命唐伯侯于晋”的绝对年代
由于此铭记载有周初“王命唐伯侯于晋”的史实,又有“王廿又八祀”的年代记录,对厘清晋国早期历史真实有显著的意义,故学者关注甚多。对“王廿又八祀”所属王世问题,李学勤、李伯谦、朱凤瀚、尹松鹏等先生都发表过不同的观点。
尤其是尹松鹏先生,似乎是他最早提出了古文献中“年、祀”纪年方法有不同之处,这让后来的学者可以重新审视那些被误读的古文献王年材料,对夏商周断代年表的纠正有着不凡的意义。哲正是因受到尹先生观点的启发,继而推论出了正确的武王克商年及周成王在位年、周公摄政年的绝对年代。但尹先生将此簋“王廿又八祀”定论为周文王的“廿又八祀”,哲并不敢苟同。
从簋的形制与铭文字形特点来看,该器成器时间应该在成康之间是没有问题的,是多数学者一致的看法。有所争论的只是成王廿又八祀还是康王廿又八祀。按理说,本不应该存在异议,因为目前所见所有史书对周成王(含周公摄政共37年)、周康王(26年)在位年数上表现出了惊人的一致性。尤其是康王在位年数,古今学者基本是无异说的。而断代工程为了迎合所谓“历谱”,硬是随意篡改二王年数,定成王22年、康王25年。这就为此簋纪年的王世判读带来了一些困惑,当然反过来也可以说,理清此簋的王年所在对纠正断代工程年表的错误也是有不小的意义。
关于晋国的始封问题,学术界探讨不多,学者们的看法也存在一定分歧。相应地,关于此簋的叔虞封唐的探讨也是如此。多数学者认为“王命唐伯侯于晋”的“唐伯”应是燮父,而把簋铭纪年“王廿又八祀”归置于康王年间,持此意见的不乏有学术大家,如李学勤、王占奎等学者。就算持“成王年”说的李伯谦、朱凤瀚等学者,由于对成王纪年从何处起推标准不一(断代工程是将周公摄政年和成王在位年合并计算为22年,而汉代之后的学者一直有成王在位37年说,含周公摄政七年。)故而论证的底气皆不是很足。
然哲以为,銘文所見之“昜白”是唐叔虞。此铭其实是有两次纪年在内,一是以大事纪年,一是王祀纪年,分别表述的是不同的事件。關鍵在那個:“遘”字,学者们几乎都忽略了。遘,婚遘也。“遘于王命唐伯侯于晋”是指覘公娶妻姚氏在“成王十年命唐叔虞侯於晉”那年。“唯王廿又八祀”是指作铸器的当年为成王祭祀先王的第廿又八祀年(成王27年)。也就是說,覘公为妻姚氏专门作铸了結婚十八週年纪年簋,并铭刻了他们结婚的始年和作器时的王年。
“王命唐伯侯于晋”指叔虞封唐之事本来是显然不该有异议的,但由于学者未能理解“唯王廿又八祀”是指作铸器年,而是把它理解为了“王命唐伯侯于晋”的王年。故而把唐伯判断为叔虞子燮父,从而导致了奇说纷纭。今本《竹书纪年》记载的清清楚楚:“(成王)八年春正月,王初莅阼亲政。冬十月王师灭唐,迁其民于杜。十年王命唐叔虞为侯。”成王亲政在公元前1036年。叔虞封唐,時間大概在政成王亲政三年,即公元前1034年。周成王的确切在位年数含“成王继位“1年、“周公摄政”7年、“成王亲政“29年,共计三十七年。周公摄政始于公元前1043年,成王亲政始于公元前1036年,成王继位于公元前1044年。(见毛天哲的研究成果:《周公摄政暨周成王在位的绝对年代》一文)。
关于成王与唐叔虞的关系,文献的记载很多。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后人据此而论,晋唐叔虞为成王弟,认为成王至少有四个弟弟都封了国。然按司马迁的记载是武王崩时,成王在襁褓之中。就算是后世学者多数认为的的成王十二岁时,武王崩。则成王也不可能有三四个弟弟这么多。就算有,估计也是庶弟而已。哲以为,此说之谬在于混淆了成王与唐叔虞之间的嫡庶关系。邗、晋、应、韩,盖皆武王庶子。
周之分封,嫡子大宗皆不外封,有“守器承祧”之义。成王封伯禽于鲁,周公封嫡弟康叔于卫,皆权衡之举也。典型的有文王幼子冉季载(即毛叔郑),其子嗣皆不外封。周公之子除伯禽外,皆封于畿内。何也,文王太姒之嫡惟五子尔,长伯邑考、次武王发、次周公旦、次康叔封、幼子冉季载(毛叔郑),余者非太姒所生。故三叔以叛,周公诛兄放弟,人不以周公非仁,被诛杀者,庶兄弟也。
《晋公盨》铭文云:"我皇祖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国语·晋语八》叔向曰:“昔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殪,以为大甲,以封于晋。…”《逸周书·王会解》所言成周之会,唐叔已列于朝班,非是孩童。种种迹象表明,晋唐叔虞当为成王庶兄,且在武王庶子中排行为叔,故称叔虞,其上自有“邗伯”。
《左传》昭公元年:“当武王邑姜方震(娠)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学者据此认为,唐叔虞确实为成王母弟。然哲以为,春秋距周初开国几近五百年,史实沦为传说毫不为奇。《左传》所记,亦不可尽信。《吕氏春秋》、《史记》并言“桐叶封弟”事,也是传说多过史实。
有人对此簋中唐叔虞为何称“唐伯”不可理解。其实,此处为唐叔虞的僚属或其治下的商遗民支族首领对其的称谓,也是可以理解的。在《逸周书.王会解》中载:“唐叔、荀叔、周公在左,太公望在右…旁天子而立于堂上。”又载“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显然,堂下之右,唐公、虞公、殷公、夏公是唐虞夏商的继祀首领,唐公非是“叔虞”。可见,周公灭唐后,“唐公”犹存。司马迁写晋世家不是专门以“晋唐叔虞”以示有别吗?其所见史料中,一定有类似的记载。唐伯是作器者对“晋侯唐叔虞”的别称而已,以别于当时尚存的“古唐公”。
毛家小子天哲写于浙江金华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草
谨以此文献祭文武周王、太祖泽东及历代毛氏族先祖
来源:腾讯博客 作者:毛天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