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你不把陪嫁房送给小叔,我就让我儿子跟你离婚”“离吧”

我有酒和茶。

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01

生而为人,都想要活得更好,但是,光靠想是不够的,有些事情必须落到实处,必须落实到行动中才行。

落实到行动中,并非特指努力拼搏,更重要的是:做事的规则,人与人相处的规则,你要认识并且运用到位,将这种行动落实,更有意义。

比如尊重,就需要落到实处。毕竟,光靠自己单打独斗有时候无法得到你想要的,你还需要与人合作,甚至有时候需要有求于人,如果你不懂尊重,别人不会跟你合作。

尊重,适用于各种人之间,不管彼此同龄与否,彼此间都应该有尊重。不只是晚辈应该尊重长辈,长辈同样应该尊重晚辈,因为长辈也有“有求于”晚辈的时候。

比如婆媳之间,婆婆很多时候需要有求于儿媳,如果对儿媳没有尊重,就很难被尊重。这种事,不该盲目以长辈自居,将心比心,你自己都无法接受别人不尊重你,你却不尊重儿媳,这会让你的人设崩塌,会让人感觉你为老不尊。

02

秀秀的婆婆,曾经就做过不尊重她的事,她觊觎秀秀的陪嫁房,想让秀秀把陪嫁房送给自己的小儿子,这本是有求于儿媳,但是她却摆长辈的架子。

她心里有这种需求,但是从来没跟秀秀提起过,自认为自己是长辈,任何时候提要求,儿媳都得言听计从。结果,还没等她提要求,秀秀就把陪嫁房给卖了。

这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秀秀有权利决定自己房子的去留,可是在婆婆看来,“从我想要你的房子那一刻起,房子就属于我了,虽然我暂时没问你要,你也不该私自卖掉!”

基于这种心理,她开始没事找事,冲秀秀发脾气,“要么,你立马把房子赎回来送给小叔子;要么,我就让我儿子跟你离婚!”

即便婆婆之前没有找过秀秀麻烦,但她爱理不理的态度也总是让秀秀心烦,此时听了她这种话,好好的心情被搅乱了,感觉既然婆婆不尊重自己在先,自己也就没必要对她客气了,于是回怼说,“我自己的房子,我想卖就卖,不需要跟任何人打招呼。别说房子已经卖了赎不回来,就算能赎回来,我也不会赎,凭什么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得干什么?包括离婚,也不是你说了算,你有本事就让你儿子跟我离婚试试,看看谁丢脸!”

婆婆哪里吃过这样的亏,她一直以长辈自居,认为儿媳无论如何都不该跟自己顶嘴,此时破防了,她想赢的心态迫切,就真的去怂恿儿子离婚了。

结果,不仅秀秀的老公阿亮批评了婆婆,小叔子阿光也批评了婆婆:

『妈,你别仗着自己是长辈就欺负人好吗?你也是做过儿媳的人,将心比心,如果你手里有一套房,你会免费送给小叔子吗?据我所知,你跟我奶奶的关系也不太好,我奶奶问你借钱帮衬我叔叔的时候,你也拒绝过,既然你自己都无法接受婆婆的算计,怎么你自己做了婆婆,反倒算计起儿媳来了?再说了,我自己有手有脚可以赚钱,房子我可以自己买,也不需要我嫂子的房子,你真的不该没事找事!』

先后被两个儿子指责,婆婆心里自然不好受,感觉很委屈,还哭了。但哭完也改变不了被儿子指责的事实,所以不需要其他人再提醒或指责她,任由她自己权衡利弊,也知道不该与儿媳交恶,不然对自己不利。

03

上面那个案例,提供了一个解决婆媳矛盾的“范本”:当婆媳矛盾出现时,如果是婆婆的错,除丈夫以外的任何一个婆家人加入进来一起调和,适当的“孤立”婆婆,就能立马解决婆媳矛盾。

当然了,这不是最有效的方式,要想从根本上避免婆媳矛盾,最重要的还是婆媳二人都懂事,最应该铭记的一句话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可以涵盖很多内容,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尊重”:不管是婆婆还是儿媳,你自己讨厌别人不尊重你,想要别人尊重你,要将心比心意识到对方也是同样的心态,所以,彼此都带着尊重,才会有互相尊重。你不尊重对方,就别怪对方不尊重你。

另外,单就案例中那位婆婆的问题而言,更要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当你有求于儿媳的时候,要先想想,当别人有求于你的时候,如果不尊重你,如果对你下命令,甚至拿某件事要挟你,你会开心吗?你会欣然接受吗?

你肯定不会!既然如此,你自己无法接受别人乱提要求,你就不该对儿媳乱提要求。

而且,“问儿媳要房子”这种要求,不提也罢,你不提的话,跟儿媳处好关系,她反而有可能把房子给你。但如果你提了要求,她不给你觉得过意不去,你得不到觉得心里委屈,反而不利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提要求之前,还是三思而后行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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