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律诗的读和写

谈谈律诗的读和写

关于律诗的读和写的问题,一直以来经常可以听到不同的争议,而且有些分歧还很大。一直想写一篇短文表达自己的看法,但生性庸懒,而且总感觉自己钻研不深,卑之无甚高论,没有写出来的必要。最近在一个群里,有些业余爱好古体诗的读者一直在困惑律诗的格律问题,而有一个自以为很专业的人,将律诗的格律推崇到了自我作古的程度。因此终于下定决心花一些时间,谈谈这个问题。题目本来应该是针对古诗词的读和写的,但是其中律诗的问题最为突出,单谈律诗即可兼该古诗,而律诗的声律,即可兼该词,故题目就只提律诗。

律诗应该怎么读?

我们现在说的是普通话,当然只能用普通话来读。这个大家显然都没有意见,分歧在于,在一首律诗中关键的地方,比如说韵脚处,我们知道律诗的韵脚都必须是平声,但如果这个韵脚在古代是平声,在我们今天是仄声了,怎么读呢?比如说,李商隐的《无题》末联“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看”字显然应该是平声,但我们今天“看见”的“看”都读去声,所以有的人主张读到这里时应该读成平声“(刊)”。但我个人认为不用,还是就按今天的读音读成去声就行。为什么呢?因为古今音读法不同,这个“看”字你知道该读成平声,那其他字呢?比如宋祁的《落花》首联“坠素翻红各自伤,青楼烟雨忍相忘?”,“忘”字显然应该也是平声。杜甫诗“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论”字应该也读平声。这两个字的平声读法,我们今天几乎不用(“论”只在特定的书名《论语》时读平声。),所以不容易想到要读成平声。其他比如:“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不太留心的一般读者大概不会意识到“听”是仄声,“过”是平声,而这两个字的读音,在我们今天恰恰相反(平仄上),“听”是阴平,“过”是去声。另外如“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里用了绝句的例子,律诗里当也有,一时想不到),“教”字以声律而论,该读平声,而我们今天只有“教书育人”的“教”才读平声,相信大多数的人都读成“不教(叫)胡马度阴山”,不过大家也并不觉得拗口(所以声律谐调与否,并不在一声一字之间,后文再谈这个问题。)再比如刘长卿《长沙过贾谊宅》末联: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这个“涯”字,以古代的声律而论,应该读成(移),全诗是:三年谪宦此栖迟,万古惟留楚客悲。秋草独寻人去后,寒林空见日斜时。汉文有道恩犹薄,湘水无情吊岂知。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观察韵脚部分,可知如果“天涯”的“涯”读成“牙”音,显然是不押韵的。这是因为“涯”在古代有两个读音,一个读成“牙”,一个读成“移”(我不懂音韵学,这里是大概的读音),《古诗十九首》中的“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这个“涯”即读“移”。这些,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都不太熟悉,如果我们把“天涯”读成“天移”,反而会造成听者的迷惑。其他古今音异读的例子还有不少,这里就不举了。

因此,我的意见是:一,古今音不同,而且音韵学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一般的读者不必缠绕其间,所以用普通话读就好。其次,如果有些字“破读”,有些字却因为知识的缺乏而没有“破读”,那就反而不统一了。为统一起见,就还是用普通话就好。不过在读的时候,完全可以根据具体诗篇的意境和情感,加入自己的感情,使朗读的时候更加抑扬顿挫,这个当然是应该鼓励的。至于有些人主张用方言,比如闽南话,来读古诗,这个当然是“只可自怡悦”,不宜推广的。

相比起来,律诗的写作方面的争议更大,而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要押古韵还是今韵,二是要不要严格遵守格律。

先说押韵,有一派人认为既然要写律诗,就应该遵守古代的韵书来押韵,因此他们主张应该押《平水韵》(南宋末年平水人刘渊编的一部韵书,后来成为律诗写作的规范用韵之书)。但也有一部分认为古今读音不同,押了古韵,有时候读起来反而体会不到押韵的那种和谐感,比如陈子昂的那首著名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幽幽,独怆然而涕下。“者”跟“下”,我们今天读起来已经不押韵了。所以他们主张用今韵,比如上海古籍出版社编的《诗韵新编》。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写诗的时候手头抱着个书不方便,而且多少会有所束缚,因此主张所押的韵只要普通话里大体接近的就可以。我认为这三种意见都言之成理,都有可行的地方,而且押韵毕竟只是诗歌的末节,不必太纠结(宋代张戒的《岁寒堂诗话》还批评过苏轼、黄庭坚过度讲究押韵,带坏了后辈)。所以,如果在写律诗的时候,能够说明自己是押《平水韵》,还是《诗韵新编》,或者交代一下押大体接近的韵,那就更好了。只要这么做了,我想,明通的人,都不应该加以嘲笑或非议。

再说格律,律诗之所以称为律诗,就是因为要讲究格律——这是古人的看法,现在成为很多人的共识。但是我们必须知道,格律的要求是一种规则,并没有科学的依据。也就是说,只是因为大家规定写律诗必须得遵守平仄相间的要求,而并不是说,平仄相间的律诗,读起来就一定比平仄不相间的律诗要悦耳。就好比单脚跳比赛,只是因为大家规定了必须用一只脚跳,而并不是说,一只脚跳得比两只脚快,或者一只脚跳得比两只脚优美。当年佛教传入中国之后,佛经的翻译大为盛行,许多人在翻译佛经的过程当中,发现了汉语的四声(即平、上、去、入),于是有些诗人就渐渐地将四声运用到诗歌写作当中,尤其是经过当时的大诗人沈约的提倡之后,许多人纷纷跟在后面随声附和,于是声律之说,渐渐兴起。沈约自己也很得意,他在《宋书·谢灵运传论》当中,说:“灵均(屈原)以来,此秘未睹。”深以“发现”声律为自豪。但我们不禁要问:屈原不知道四声,也不懂得运用声律,但是难道可以说《离骚》不如沈约的诗吗?(沈约的诗作并不突出,钟嵘《诗品》将他列入中品,黄侃先生认为并非出于偏见。)同样,《诗经》中的作品,还有《古诗十九首》、三曹的诗歌,这些都是没有运用声律的,可它们依旧是古诗中的经典。所以,诗歌的高下之分,别有所在,绝非声律。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上文提到过的“但使龙城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难道把“教”字读成“交”,就一定比读成“叫”好听吗?恐怕不见得。所以声律只是一种规则,而绝非科学依据。而规则是可以打破或者改变的,《红楼梦》中香菱要向林黛玉学诗,黛玉说:“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每次读到这里,我经常会感叹:我们有些人的见识,还不如一个女子。

其次,我们要知道,律诗的格律,是后来的学者(从清初开始,其著名者为王士禛和赵执信)根据唐宋以来经典的律诗作品中的平仄去反推出来的。他们根据对许多律诗的平仄所作的统计之后,渐渐得出一些大致的规律,即后来普遍被大众所接受的诗律(这方面的集大成之作是王力先生的《汉语诗律学》,又将单独讨论诗词的部分,简要地写成《诗词格律》一书。)不过,要注意,一,这种反推的结果,只适用于一部分的律诗作品,以唐代而论,有相当一部分律诗不合“律”。甚至很多经典作品,都不符合。崔颢的《黄鹤楼》第三句:黄鹤一去不复还,前六个字全是仄声;孟浩然的“人事有代谢”,后四个字全是仄声。霍松林先生写过两篇文章,(发表在《文学遗产》上)他将清人沈德潜编的《唐诗别裁集》中的律诗拿出来统计(之所以选择《唐诗别裁集》,是因为他认为沈氏论诗重格调,所选之诗会更合格律),发现有不少的律诗不合律,哪怕是以“诗律细”著称的杜甫,也经常能找到平仄失粘的地方。

二,要注意,不少著名学者,对于声律方面的具体主张,仍然有所不同。我看过王力先生的说法(《诗词格律》),张中行先生的说法(《诗词读写丛话》),启功先生的说法(《诗文声律论稿》),几乎都不相同。比如王力先生说不能犯“孤平”(五言律诗中的某一句中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张中行先生就不以为然。比如传统所说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张中行先生又认为的流俗之论,不值一哂。所以律诗的格律实在是十分复杂的,而古今音的不同,又加深了这种复杂的程度。

在现实中,我总能碰到一些人,他们认为古体诗(尤其是律诗)是某种高大上的东西,不懂得格律就不敢去写。我想,读了以上文字,这种顾虑大可以不必了。但是总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既然不合格律,还怎么叫律诗?我认为这是没有看到文体的新变问题。上面说过规则是可以改变或打破的,想当年苏轼以诗为词(用写诗的方法和风格来填词),还遭来李清照的讽刺,说那只能称为诗,不能称为词。这种论调,跟这些人所坚持的“不合格律还叫什么律诗”,何其相似?可是后来呢?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后来苏轼的词成为了典范。

但是,嘲笑苏轼固然不应该,一味地批评李清照,也非通人之论。其实,苏轼打破词的固有范式,用作诗的方法来填词,是为了扩大词的表达功能,同时也为了使词的地位能够得以与诗平起平坐(传统士大夫一般看不起填词,所谓“诗庄词媚”);而李清照坚持词应该“别是一家”,其实是为了强调词的独特性,使之与诗有别,而自成一体,同样也是出于推尊词体的目的。以此类推,我们或许可以说,主张写律诗必须遵守格律的人,是为了保护律诗的纯粹性,使律诗不至于走样甚至“群魔乱舞”,这一派可比之李清照。而主张写律诗不必严守格律的人,则是出于扩大律诗的适用性,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借助这一传统体裁来写作,这一派类似于上文中的苏轼。两派主张各有可取之处,不必互相嘲笑或者非议。所以,假如有些人喜欢戴着镣铐跳舞,写律诗一定要讲究格律,那就让他去讲究。如果有人不喜欢太多的拘束,写律诗时不顾格律,那也应该得到尊重。毕竟还是那句话,律诗最重要的是它的意境和情韵,格律不过其细枝末节。否则,讲究格律的人嘲笑不讲格律的人是无知庸妄、邪魔外道,而不讲格律的人又嘲笑讲究格律的人是自命清高、迂腐不通,势必各立门户,纷争不已。善乎黄侃先生引用《庄子》之言曰:“市南宜僚弄丸而两家之难解。”(楚国白公胜要杀子西、子期,派人去请宜僚帮助,宜僚顾自摆弄手中的弹丸,不予理会,但也不把白公的阴谋泄露。白公没有宜僚的帮忙,最终无法去攻击子西,两家的纷争得以平息,而市南宜僚也得以在两家的争执中得以解脱,没有被牵连。)

附录:主张不必拘守格律的人中,古今皆有,以我见闻所及,较有代表性的有三个,一个是南朝梁代的钟嵘,一个是盛唐的殷璠,一个是近人黄侃,兹分别摘录三人相关论著,附录于下,供读者参考。

(四声之论),王元长创其首,谢朓、沈约扬其波,三贤咸贵公子孙,幼有文辨,于是士流景慕,务为精密,襞积细微,转相凌驾,故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余谓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钟嵘《诗品下·序》)

夫能文者,非谓四声尽要流美,八病咸须避之,纵不拈缀,未为深缺。即“罗衣何飘飘,长裾随风还”(雄按:此十字皆为平声。又按:出自曹植《美女篇》。),雅调仍在,况其他句乎?故词有刚柔,调有高下,但令词与调合,首末相称,中间不败,便是知音。而沈生(即沈约)虽怪曹、王曾无先觉,隐侯(亦沈约)去之更远。(殷璠《河岳英灵集·集论》)

夫王谢诸贤,身皆显贵,佐以词华,宜其致士流之景慕,为文苑别辟术阡。即实论之,文固以音节谐适为宜,至于襞积细微,务为琐屑,笑古人之未工,诧此秘为独得,则亦贤哲之过也。……至于唐世,文则渐成四六,诗则别有近体,推原其溯,不能不归其绩于隐侯(沈约),此韩卿所云质文时异,今古好殊,谓积重难返则可,谓理本宜然则不可也。……夫言声韵之学(雄按:指音韵学),在今日诚不能废四声,至于言文,又何必为此拘忌?……自声律之论兴,拘者则留情于四声八病,矫之者则务欲隳废之,至于佶屈蹇吃而后已,斯皆未为中道。善乎钟记室之言曰:“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斯可谓晓音节之理,药声律之拘。《庄子》云:市南宜僚弄丸,而两家之难解。惟钟君其足以与此哉。(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声律第三十三》)

作者简介:

吴伯雄,福建莆田人,复旦大学博士,现为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教授中国古典文学。工作以来,时勤时堕。前年颇知发奋,先后著《论语择善》,编《四库全书总目选》,点校《宋史翼》。教研之余,颇事笔墨。然外表沉潜宁静,内心张狂躁动。近来性情一变,作别青灯,抛却古卷,转玩公众号,专以文艺创作为事。露才扬己,任取笑于通人;掀天揭地,是快意于吾心。管他儒林文苑,过我诗酒生活。近作一诗,颇示己志,录之于下,以飨知者。诗曰:

也曾静默慕沉潜,

少年头角时峥嵘。

板凳难坐十年冷,

初心不使一尘蒙。

可能骏马作喑马?

到底书生是狂生。

文章著成宣天下,

记取莆阳吴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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