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杂谈】我县五保老人过逝,遗留承包地和宅基地应该归谁?


五保老人过逝,遗留承包地和宅基地应该归谁

文/乡村农夫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现在农村普遍存在这个问题,也是农民私下最多的话题:五保老人过世后,遗留承包地和宅基地应该归谁?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说,应该是直系亲属和赡养人来继承;可五保户多半是无儿、无女的,他们老了,亲友们也无几个去进赡养义务的,基本上都是党和政府出资为他们养老;以但老人过逝,就有亲友们出来继承他们承包地(上世纪八十年代土地承包到户,有很多的地方都没有变动过)和宅基地。有的没有什么亲友或亲友离的太远,老人所留地和宅,就会被某村民小组长划规到他的名下;但是极少的例子。

赡养时,你不在,继承时,你来了;朋友们,你说何理吗?

我认为:过逝的五保老人的地、宅应该纳入村集体,增加村集体收入,这笔收入可用做,村环保和村田间地头的道路为修专用款。



    作者乡村农夫,本名刘亚,灵璧禅堂乡人氏,1982年高中毕业,现为灵璧政协十届二次社情民意代表,灵璧家园义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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