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终点叫做坟

前言:不论性别、国籍、年龄或语言,死亡是全人类都需要面对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之一,但它也是世界上无人能看到的尽头。这里躺着说谎的女人和男人,也躺着冰冷的男孩和女孩。生活中唯一确定的是,人都逃不过一死。它是世界上最不存在悬念的,却又充满了世界上最大的不确定性的事情。没有人能肯定地预测以后将会发生什么,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死亡的话题永远充满吸引力,却又让人无从谈起;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死亡总是被隐藏在亚麻布下,隐藏在在人迹罕至的房间里,隐藏在医院下冰冷的走廊里。如果亲眼见证死亡,你又会作何反应?身体是可以被撕裂的,是会变得僵硬、冰冷、腐烂的。

文-马出门

又快到九月九日重阳日了,全国大部分地区是三月份清明时节扫墓的,而我的家乡广西灵山县太平镇却是九月才扫墓的,我们家乡扫墓也不叫扫墓,而是叫“拜山”。

人活一辈子,一辈子有长有短,就好像上帝都给我们一百块当做百年人生。有些人,一百块慢慢的花,花到一百年的时候没了;有些人,花到十年或者二三十年就把上帝给的一百块花完了,生命结束了。

北方有些山区的人据说一辈子只洗三次澡,出生,结婚,死亡各一次。人的一生是要经历生老病死的。有生必有死,就像树叶绿了,黄了,枯了,这就叫做落叶归根,我们也不必纠结。

有段时间我跟张国荣一样,患了抑郁症,总是失眠,总是睡不着,总是害怕一觉不醒,把这辈子睡过去了。后来我就看书,我就写歌,等到我实在太困的时候,我终于睡着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

我记得我十来岁的时候,大概是十年前,我对生活充满希望,觉得未来美好光明。但是后来我发现我太单纯了,对社会的认识还不够深。我没想到社会那么复杂,人怎么可以杀人呢?一个人可以杀人,说明那个人不是为钱就是为女人,总之都会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为什么爱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喜欢的人还是要背叛呢?原来很多事情并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我的先祖明末清初从广东肇庆高要市迁来广西灵山县已经快四百年了,我的村子有三百八十来人,大部分只有小孩和老人在家,年轻人都往广东方向打工谋生去了。村子平常宁静安闲,时不时有些外出的人回来,村口的妇女都会让是非'飞’一下。

我回老家首先要做的事是去看我亲爱的外婆,然后才是回村。在村子住几日,感受什么叫做家。我的老家旧屋已经很少有人回家住,因为父亲几兄弟常年在外地谋生,没什么大事基本很少回家。

每年回家,我最怕听到的是,谁谁谁没了。什么?他身体不是很好的吗?怎么一下就走了。人活一辈子啊!不管你曾经当多大的官,有多少钱,这些对于死亡统统不值一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做人不要那么小气,反正都是要死的,干嘛要跟人树敌呢?干嘛要跟人吵,跟人争,为什么不和睦相处。

村子上的老人,我小时候见过的,现在大多已经作古多时了。没有作古的,已经到了耄耄之年。我在想那些老人,在我年少的时候就走掉了,还没来得及向他们请教一些关于家族,关于村上老屋的未解之谜呢?以后我们怎么给后代讲这些我们也不懂的问题?

老家村子对面有座矮坡,上面密密麻麻的埋着无数的坟墓。坟墓没有墓碑,因为我们老家有个风俗,这种坟墓三五年后还是要挖出来的,从棺材拿出来后要把人骨擦干净,然后放坛子里,再请风水先生找块风水宝地埋葬,这才大功告成。

我想那些漂泊在外的人,等他们老的时候,一定会落叶归根的。村口像个邮箱,春天寄出希望,信心,春节收到胳膊,手,甚至尸体。。。。

人活着就要好好的活,看着医生从口腔里拔出的一颗蛀牙,竟然幻想以后变成一具白骨的时候。专家看着我的一口金牙的下颚,说:“这家伙,活着的时候牙齿已经掉光了,竟然镶了满口金牙,他活着的时候肯定不好过。”

等那一年,我没有了。大概是那一年呢?我也不知道是那一年?我想到时候死无葬身的人很多吧!真不希望农村城市化,到时候农村都没有了,鸟语花香也没有了,都是工业地带,都是钢筋水泥,农村已经成了城市的一部分,到时候没有田野山林了?人死了,都拉火葬场烧成灰吗?活着的人可以看到死的人身后之事,死的人呢?他有什么未完的心愿?活着的人问,死的人也无从回答了。

丧事不要大办,不要铺张浪费,一口棺材,一个坑,人死如灯灭,有个终点就叫做坟。

活着就要好好地过,开心的活,不要等老了,死了,还成为人人痛恨的人。做一个有良知的,给亲朋好友做榜样的人,活要活出精彩,死要死过痛快!做事要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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