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别再乱用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将会被惩处,甚至暂停使用

我们知道,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两个账户构成,一是统筹账户,二是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用于大病报销、住院报销;个人账户用于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和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的支出。

但无论是统筹账户还是个人账户,其资金来源都来自于参保人按月缴纳的费用,共同构成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长久、良性、安全稳定的运行守护着全国13.6131亿参保人,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作用可见一斑。

但现实中还有不少违规使用医保卡的现象,这会对医疗保险基金造成极大的浪费和损失,一直是监管机构重点打击的范围。如果你有医保卡下列一些违规使用的情况,那么一定要及时停止,否则将面临严惩:

第一种,统筹账户借予他人使用的情况;

国家医保局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很明确,医保统筹账户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供持卡人自己使用,不能借给任何人使用,即便是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也不行,仅能支付持卡人自己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大病诊疗费用的报销。

借与他人使用则属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待遇”的范畴,轻则责令退回已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重则处以支付费用2倍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种,个人账户违规借予他人使用的情况;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医保个人账户也是不能借给他人使用的,只能用于持卡人自己的药品购买、医疗器械和耗材的购买、门诊费支出等等。

不过随着“家庭共济”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持卡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后也可以使用同一张医保卡个人账户,这并不违规。根据《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到2020年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存额度是10096亿元,这些结存额未充分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浪费,而“家庭共济”的推出既降低了家庭成员购买药品、医疗器材的支出压力,又盘活了个人账户结存额,有利于循环使用、充分使用。

但需要注意,使用范围也仅仅限于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类人员,倘若其他人,比如朋友、同事或者其他亲友,那么一定是违规的。而且各地要求不一,比如南京就要求个人医保账户的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够授权家庭共济。

第三种,违规套取统筹账户、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情况;

统筹账户只能用于报销,个人账户只能用于购买药品、医疗方面的器械和耗材等,这是使用范围上的政策规定,是强制性也是硬性要求。

有的人可能会通过购买大量药品然后转卖的方式套取医保账户中的资金,也有通过联合医院、药店虚假交易的方式违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或者个人账户资金的情况,这些都是违规违法的。

相关部门对这方面的查处是很严厉的,轻则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或处以罚款、情节较为严重的会暂停其1-12个月医疗保险待遇;再严重的就涉嫌“骗保”了,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种,医院违规“多开药”的情况;

诊疗要适度,医院“大处方”、“大检查”、“大化验”等行为既不利于病人的健康,又对药品和医疗器材造成了浪费,同时还不利于降低医保基金的开支和良性长久的运营,可以说是百害而无一利。

但有些医院和医生为了“增收”,为了个人的业绩,存在过度开药、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的情况,这些现象也在打击范围之内。

对于有上述现象的医生,轻则“扣分”,重则将直接被列入“黑名单”、取消医保服务资格;对于违规开药是为了个人“增收”、“拿提成”的,还将面临法律上的制裁。

以上就是四种常见的违规使用医保卡的情况,其中既有持卡人需要注意的地方,又有医院、医生需要严格遵守的地方。

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对于医院的约束,本质上都是为了避免医保基金的浪费、损失,从源头上杜绝医疗保险基金违规支出的现象,维持基金长久、良性、安全、稳定的运营,切实保障每一位参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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