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点儿英国历史》系列 第四十篇:光荣革命和君主立宪制

在遭受灾难后,英国即将迎来新一轮的光明——君主立宪制时代。

查理二世回归,英国重新继续君主制,在他之后是他的兄弟詹姆斯二世,这位君主在位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

先插个小八卦:查理二世之所以将王位传给兄弟是因为他没有合法的继位子嗣,但据说情妇众多的他私生子并不少,有十四个之多。

通过前面的英国历史我们已经了解到,自从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之后的几百年间其实围绕着宗教问题一直存有很多纷争,毕竟信仰这种事情,不是靠命令就能够说变就变的。这不,又来了个詹姆斯二世,开始一系列复萌天主教权利的政策。他不顾以前的政府规定,委派越来越多的天主教徒到政府、教会和大学任职。并且他还发布了“信仰自由宣言”,给予包括天主教徒在内的所有非英国国教徒以信仰的自由。其实这样看来他是个很开明的君主,不过在英国国教地位不稳的年代,他的举动引起了新教教徒的很大不满,尤其是他还开始迫害清教徒了。

光是宗教冲突也就罢了,但如果君主损害国家新兴阶级的利益,那他就肯定要倒霉了。詹姆斯二世主张向法国靠拢,可法国是谁呀?是英国工商业的主要竞争者!于是广大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就感觉不能再忍了。

1688年,詹姆斯喜得贵子,这说明他信仰英国国教的女儿丧失了王位继承权。虽然新皇子还小,但按照他父王的态度,估计被培养成一位天主教徒是八九不离十的。于是议会里的新教势力,开始谋划给英国国王找一位新的接班人——詹姆斯的女婿、荷兰的奥兰治亲王威廉。

说起英国和荷兰啊,就在这个17世纪,也是有着一部血泪史的。

1652年至1654年,由于英国颁布《航海条例》,与荷兰的海上贸易发生冲突,引发第一次英荷战争,这一次以荷兰承认航海条例并认输结束。

1665年至1667年,英国修改了《航海条例》,并占领荷兰在北美的部分殖民地(纽约附近)。这次战争英国失败,交出了苏里南给荷兰,并被迫与荷兰及瑞典组成三国同盟,共同欺负法国。

1672年,法国入侵荷兰挑起法荷战争,荷兰与西班牙结盟,这时候的英国赶紧趁乱攻打荷兰,开始了第三次英荷战争。可是荷兰人连续在四次海战中告捷,最后当时的英王查理二世被迫与荷兰签订合约,得到荷兰的部分殖民地和贸易特权,但付出20万镑的补偿。

在这里加一句,詹姆斯二世在登基之前的封号是约克(York)公爵,当初他的兄弟查理二世以他的封号命名了纽约(NewYork)。而在此之前,身为荷兰殖民地的纽约叫做新阿姆斯特丹。

现在回到1688年的英国。

7月由辉格党和托利党的七位权贵,秘密邀请在荷兰的威廉夫妇前往英国称王。威廉率领约2万大军度过英吉利海峡,遇上詹姆斯二世派出的由亲信约翰·丘吉尔率领的三万英军。

这场仗并没有打起来,包括主帅约翰·丘吉尔在内的英军纷纷倒弋,威廉轻而易举入主伦敦,詹姆斯仓皇逃亡法国。

其实詹姆斯还没出伦敦多远,在肯特就被抓住了。不过他毕竟是威廉的岳父,威廉下令故意让他逃走,从此詹姆斯流亡法国。

(格林尼治医院大厅屋顶上的威廉和玛丽肖像)

1689年1月,新议会在伦敦召开,詹姆斯二世被宣布退位,威廉和玛丽共同统治英国,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议会向威廉提出《权利宣言》,该宣言在当年10月经议会正式批准为法律,即著名的《权利法案》:

法律的制定和废除必须经得国会同意;

没有国会许可不得征税;

公民上访国王不可得到报复或惩罚;

不经议会同意,和平时期国王不得拥有常备军;

根据法律允许新教徒可配备防身武器;

公民有选举议会议员的权利;

议会上进行演讲、辩论和诉讼的权利不得被议会以外的法庭弹劾或质疑;

不得对公民征收过高的保释金和罚款,不得对公民施加残酷和不寻常的刑罚;

陪审团成员不是固定的,采取适时组建和解散制度;

公民在定罪前不可被收罚金和没收财产;

国会必须定期召开。

《权利法案》限制了王权,并加强了公民的权利,从此英国成为近代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这次革命没有发生任何的流血事件,因此也被成为“光荣革命”。

下期介绍:科河谷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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