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了,作废还是红冲?80%的会计都做错过!
作者:阿圆圆 财会人俱乐部原创首发
最近,有不少朋友提问:发票开错了,到底应该作废,还是红冲呢?开具红字发票,是否一定要申请申请信息表?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这是不少会计人都会有的疑问,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小例子来说说发票作废和发票红冲有什么区别。
4月10日,财务小刘开出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给A公司的业务员小李,4月15日,小李拿着错误的发票回来说,自己给错了公司的税号,要求小刘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这时候,小刘可以在开票软件上的已开发票列表,找到这张错误的发票,点击“作废”,并根据小李提供的正确的开票信息,开具一张新的发票给小李。
但如果小刘在4月份的时候,忘了去开票,而是到了5月份才想起来要开票。那么,这张发票就不能直接“作废”了。
而是要在开票软件中,点击“红冲”功能,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并输入正确的开票信息,重新开具一张新的发票。
有上述例子可知,只有当月的发票时可以作废,跨月的发票则需要进行红冲处理。
当然,也不是当月的所有发票都可以直接作废的,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发票,直接作废即可,但需要将发票各联收集齐并加盖作废印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以三个条件,才可以作废。
①当月发票,且发票各联次收集齐全;
②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入账;
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未通过。
再来看看需要“红冲”发票的常见情形:
1. 跨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进行“红冲”处理,但不需要申请红字信息表。
2.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作废功能,所以如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了,那就只能进行红冲,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并且不符合作废条件时,需要进行红冲处理。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时,也要开具红字发票。
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红冲处理前,应先填写红字信息表,申请或税务机关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红冲。
那么,当月发票开错了,并且已经做了红冲的发票,应该怎么记账呢?
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红字分录,进行冲减: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
购货方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红字
贷:应付账款 红字
以下是常见的粉丝疑问,今天统一回复:
1.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已纳税款怎么办,可以退回吗?
答: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 在当月直接办理退税;
2. 已预缴的税款用于抵减当季度内新代开发票需预缴的税款;
3. 在季度申报结算后产生“应退税额”时,申请退税。
2.专用发票因开具有误需开红字发票,但已经认证相符,请问发票还要退回开票方吗?
答:不用退回,因为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
4. 过了认证期之后,还可以让销售方红冲发票并重开吗?
答:不可以。只有符合条件时(上文已说过)才能开具红字发票,仅仅是超过认证期限的专用发票,是不允许红冲再重开的。
5. 红字发票需要认证吗?
答:不需要,只能去税局手工申报。
以上就是小会收到的“发票红冲”的常见问题了,大家还有什么补充,可以在留言区里留言哦~觉得文章不错,就帮作者点一下“在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