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拟被罚300万,年内已数次被罚,还被降两级

雷达财经 文|长帆 编|深海

9月28日,海通证券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海通证券在涉嫌奥瑞德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一案,重庆证监局已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告知书指出,海通证券作为西南药业(现称“奥瑞德”)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在执行奥瑞德2017年度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对奥瑞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保持充分关注,仅执行了询问及检查“三会”记录、用印记录等程序,未获取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并保存于奥瑞德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未对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必要的审阅和查看,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未能发现奥瑞德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此外,海通证券在奥瑞德已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借款纠纷被提起诉讼的情況下,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对奥瑞德涉及的民间借贷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仅获取了奥瑞德董事会出具的书面声明等内部证据,未获取相关借款合同、起诉状、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外部客观证据,未执行向法院及案件代理律师等第三方进行核查的工作程序,未通过法院庭审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检索有关案件信息,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未依法披露其相关重大借款合同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奥瑞德资金等事项。

奥瑞德未将上述借款纠纷所涉及的借贷资金记入财务账簿,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且对相关借款、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和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未按法律相关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海通证券未充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涉嫌存在未能勤勉尽责情形,在2018年5月2日出具并由奥瑞德在2018年5月4日披露的《2017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和《2017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海通证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一、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时任奥瑞德持续督导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李春和贾文静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这并非海通证券首次因澳德瑞项目被处罚。2019年9月,在担任奥瑞德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期间,4名来自海通证券的项目主办人因存在违规行为,被上交所予以处罚。

今年以来,海通证券数次被处分、处罚。

今年1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责令公司对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今年3月,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今年8月24日,海通证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五份罚单,原因系北特科技关联交易牵扯出的五位保荐负责人的履职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今年7月公布了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海通证券成为唯一落入B类的头部券商,直接降至B类级别中的BBB级。此前,海通证券连续四年被评为AA级。

而奥德瑞公司在去年因财报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等原因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及相关人员共计罚款298万元,左洪波作为奥德瑞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