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龚氏诗词集》征稿通知
原标题:《中华龚氏诗词集》征稿通知
为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迎接中华龚氏家庙落成庆典,龚氏文化和中华龚氏网联合举办《中华龚氏诗词集》征稿活动,为时代立传,为龚氏放歌,催生诗词精品,演绎中华雄风,展现家族气象,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龚氏文化微信公众号和中华龚氏网现面向海内外龚氏族人、海内外诗词名家隆重征稿。
一、主办单位 中华龚氏网
二、承办单位:龚氏文化
三、协办单位:龚氏网传媒有限公司、龚氏网全国理事会、光泽忠孝文化传承有限公司
四、征稿要求
1、投稿作品必须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作品形式分别为古体诗、格律诗、词、赋(篇幅不宜过长);新韵、旧韵不限,但不能混用;格律诗用新韵者须标注“新韵”;词的上下阙需要换行,如果并序需注明。
2、所有作品必须是原创,并未与任何一家媒体有版权归属签约,不可有抄袭行为,凡发现抄袭或被举报抄袭,经主办方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取消参加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作品风格不限,诗词的内容,必须是以龚姓源流、龚氏历史、龚氏名人、龚氏文化、家庙宗祠、各支系祖公、龚氏事件等以龚氏为创作题材。
4、投稿数量不限,评审后只录取300首;如果经评审后古体诗和格律诗的数量都比较多且符合录取要求,也可以考虑古体诗300首、格律诗300首。
5、每首诗词作品,可由作者自行提供注解文字,也可在出版前由注解老师统一注解、或者根据原作者提供的文字修订定稿。
6、海内外所有族人诗家、海内外诗词名家均可投稿。
7、本次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8、著作权声明:凡作品一经投稿,且经评委选定的,其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书籍、碑刻、网络、手机、图书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9、作品参与征稿活动的投稿行为,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10、本次征稿为无偿征稿,一经录取后,主办方将汇编成精装诗词集,在全国范围内出版发行,并收藏于牛田中华龚氏家庙,流传后代,名垂青史。
11、本活动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五、书名征集
参与《中华龚氏诗词集》征稿活动的同时,在此同步征集正式出版诗词集的书名,例如【龚氏300诗】、【龚诗三百首】、【龚氏古体诗300首】、【龚氏格律诗300首】、【中华龚氏诗词集】、【龚氏诗韵】、【龚氏诗颂】、【龚氏诗赞】等等。
六、诚聘老师
本活动所录取的诗词作品,将编辑成册,印刷出版并在全国发行,是一本高质量永留后世的《中华龚氏诗词集》,需要一批高水平的总编辑老师、执行编辑老师、审核老师、注解老师、插图老师、封面设计老师、题字题词老师、作序老师积极参与其中,希望宗亲们踊跃报名,为家族义务付出,为族人无私奉献。
七、资金来源
本次活动书刊的印刷出版发行,需要较大费用,可接受宗亲们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助,拟在书刊最后一页,详细刊登赞助实况,并发布助印鸣谢。
八、作品录取者将获得以下荣誉
1、主办方向录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凭身份证件、录取作品领取)。
2、作品在全国范围内发行。
3、作品收藏于牛田中华龚氏家庙。
4、在录取的作品中,评审再选出极高质量的诗词刻成石碑,收藏于牛田家庙,有关石碑的经费,可采用个人赞助、企业赞助或热心宗亲赞助等方式。
九、投稿
1、发至邮箱GJJ@gongjiaren.com。
2、以上二种投稿方式,二选一,切勿多种方式重复投稿,参与作品一经投稿,无法撤销或再修改,请投稿人投递最终参与作品。
3、投稿时须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刊登时也可采用笔名。
十、评审
1、本次活动将对参与作品严格实行匿名评审,唯以作品质量为宗,评审过程确保活动的纯粹性、公正性、公平性。
2、主办方将邀请龚氏族人文化名家及社会诗词名家组成专家评审团,评审结果在龚氏网及龚氏文化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十一、咨询(龚进军)
十二、本次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龚氏文化所有
龚氏文化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