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千刀万剐」到底是什么刑法?行刑人怎么选的?
“凌迟”又称“陵迟”,俗名“剐”,就是用刀把肉一块块地割光,是我国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宋史·刑法志》:
“凌迟者,先断其支(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抉的意思是割断;吭的意思是咽喉。死刑已有绞刑而又用凌迟,无非是为了使“罪犯”死得更加痛苦,以凶暴来震撼人心。
“凌迟”最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唐代最重的刑只是斩首,到五代时才开始在刑法外设立。
“凌迟”作为法外之刑,最早始于五代时期(公元907—-960年)。当时,为加重死犯的痛苦,执行死刑时采用零刀碎割的办法,使受刑人慢慢地死去,类似于丘陵缓慢—下低之势,因此称之“陵迟”。末时沿用此刑。自宋神宗熙宁(1068年)以后颇为盛行,自辽代起,“凌迟”开始入律,定为正式的刑名。《辽史·刑法志》记载:
“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元、明、清代均袭此制,但行刑之法,各代不尽相同。《水浒》第二十七回:
“(王婆)峻令男女故失人伦,拟合凌迟处死。……武松带上行枷,看剐了王婆。”
历史中关于凌迟的记载
据《渭南文集》记载凌迟: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国史旧闻》对凌迟的记载颇细,
“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日”。
1542年十月二十一日凌晨,明代凶暴的嘉靖皇帝尚在熟睡,十几个宫女决定趁机把他勒死,大家一齐动手,可惜误把绳套拴成了死结,拉了半天也没勒死,最后事情败露。嘉靖下圣旨说:“这群逆婢,死有余辜,”“不分首从,都依律凌迟处死。”很快,杨金英等十六名宫女被绑赴市曹,凌迟处死示众。家属们也一律处决。
但与此案有牵连的宁嫔王氏和端妃曹氏,没有与十六个宫女一同凌迟。根据分析,她二人可能是在紫禁城里被秘密凌迟的,因为凌迟就是剐刑,要先把四肢割肉离骨,再断咽喉,然后把尸身斩断,把人头悬挂在木竿上示众。行这种刑都要脱掉衣服,原来与皇帝有过关系的、有身份的妃嫔曹王氏,似乎不便于拉在街头凌迟。
凌迟之刑被废除,已是20世纪初期的事了。当时在内外矛盾冲击之下。清廷统治下的半封建秩序已无法维持,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年),凌迟以及枭首戮尸等法被“永远删除,俱改斩决”。凌迟的血腥历史竟达一千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