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读“金”小札之“积财有罪”论
常峙节,“西门庆热结十弟兄”之老九,小脚色,轮不到他显山露水。然《金瓶梅》第五十六回“西门庆捐金助朋友,常峙节得钞傲妻儿”,却使他着实风光了一回。常属住房特困户,“被房主催逼慌了”。按当时住房标准,“他两口儿,也得一间门面,一间客坐,一间床房,一间厨灶,四间房子是少不得的”。开口告人难。不得已,常唯央求西门大哥赞助。因而逗引出“轻财好施”的西门一番妙论,云:
“兀那东西,是好动不喜静的,怎肯埋没一处。也是天生应人用的,一个人堆积,就有一个人缺少了。因此积下财宝,极有罪的。”是为“积财有罪”论,西门高见。
喜获大哥布施,常峙节回得家来,却迎来浑家“碰头彩”:“'梧桐叶落——满身光棍的行货子!……”幸好袖中有物,“任老婆骂的完了”,常始将银子摸将出来,感慨万千,道:
“孔方兄!孔方兄!我瞧你光闪闪、响无价之宝,满身通麻了,恨没口水咽你下去。你早些来时,不受这淫妇几场气了。”
“崇祯本”《金瓶梅》〔旁批〕云:“数语又是一钱神小赞。”按,“钱神小赞”云云,当就晋人鲁褒《钱神论》而言,相传“疾时者共传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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