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变化大 年评改为实时动态评 实行12分记分制

  依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来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方式方法有很大程度的改变,年度评价已改为实时评价,计分生成动态评价结果,企业环保信用随时扣分随时评。

  企业受制信用评价重要。近年来,环保信用评价越来越重要,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环评审批、信贷融资等,企业对此也高度重视。原江苏省环保厅制定出台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明确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原则、指标体系、等级划分等,每年第一季度由环保部门对辖区内监管企业上一年度各项环境行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于当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向社会公示。现如今施行的《办法》沿用了江苏环保信用评价传统的“绿、蓝、黄、红、黑”五色等级划分方式,但是在评价标准、计分方式、组织实施、结果发布等多个方面做了重大调整,在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信用修复、联合惩戒等相关配套的信用管理制度,旨在让企业及时掌握环保信用等级,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实时动态评价更合理。将原年度评价方式调整为实时动态评价方式,解决了原有模式下评价结果不能及时反映企业环境状况等问题,使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产生后即刻影响其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更好地满足信用管理时效性要求。一般而言,一项失信记录产生后最迟会在第16天反映到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上,从而解决了原信用评价模式下因信息产生和信息使用时间跨度较大导致的信息记录不准确、信息归集不全、信用影响滞后等问题。

  据了解,环保信用信息要求在产生之日起15日内,会由产生信息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归集到企业环保信息评价系统中,根据新开发的环保评价系统设定,每晚11点系统对当天归集的环保信用信息进行结算,自动生成信用结果和信用等级。这个实时性的环境信用等级是反映企业环境管理现状的最好依据。

  12分记分制更明晰。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也实施12 分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产生后,根据《江苏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记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记分,生成相应的环保信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环保信用分值由所有有效记录分值累计确定。《标准》设定满分12分,下不封底。信用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为:绿色等级11分-12分;蓝色等级6分-10分;黄色等级3分-5分;红色等级1分-2分;黑色等级小于或等于0分。

  初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初始环保信用分值为9分。根据环境行为的影响程度等最少记1分,最多直接记满12分,比如对因环境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要扣12分。《标准》明确18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类别和3项环境保护加分类别,如果企业对失信行为不予整改的话,在环保后督察中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或处理措施,会被扣更多的信用分值。

  平行管理模式更高效。试行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采取了“谁产生、谁归集、谁负责”原则,意味着企业的环保信用账户生成后,不论是区级还是省级,甚至是不同市的生态环境部门,一旦产生了该企业的信用记录,都可以随时录入。这种平行式的管理模式提高了信息归集时效性,实现了层级和地域上环保信用信息的共享。《办法》还要求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出环保信用承诺。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黑色的企业,其环境行为信息在记入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性外网运作的系统平台根据不同角色分别设置了企业端、管理端和公众端,参评企业可通过企业端机型基本信息的录入修改、信用承诺、信用查询、提出异议等相关操作。

  目前,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已经上线运行,环保局正逐步将今年产生的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录入系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