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晴雅集》下线的消息在行业内开始流传,但《晴雅集》仍在上映。4日排片占比从前一天的8.0%降到5.2%。而到了1月4日晚10点,淘票票、猫眼APP的购票界面,已经看不到《晴雅集》。截止4日晚19:45分,《晴雅集》上映11天,票房4.49亿,猫眼电影专业版预测票房是5.45亿。大家确定无疑地,将缘由归结为了郭敬明的“抄袭原罪”。111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名,要求抵制有抄袭前科的郭敬明、于正。(12月22日增加到156名)与此呼应的是,3天前,中国视协电视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成立;而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也将正式施行。12月31日零点,2020的最后一天,郭敬明发了微博向庄羽道歉。
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
只有没文化的才会这么说。但凡有点文化的人,就知道电视剧、小说是继承和发展的。只有没文化的人才会说我是抄《梅花烙》。怎么不说往前抄抄啊?
于是,不少人开始有鼻子有眼地分析起来,《晴雅集》是怎样因抄袭而下线的,它下线又是多么大快人心。
在《晴雅集》下线的消息传出时,就传言说《沐浴之王》也因为同样的问题而被下线,这样更显得像一场剑指版权的行动。
甚至当初还有说法是,因为《晴雅集》和《沐浴之王》都有过多的裸露场面,所以被撤。我们现在连光膀子搓澡都不让看吗,一看到胳膊就联想到那啥?如果说真是因为抄袭,那这个问题15年前就出现了,为什么郭敬明这么多年来从未有新作品被下架。这个因果关系成立吗?所以法律是不鼓励承认错误,承认了反而更糟?2003年,郭敬明把自己的第二本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年底,庄羽发现这书和自己的《圈里圈外》太像了,遂将他告上法庭。经过漫长煎熬的诉讼,3年后,庄羽胜诉,法院判决——郭敬明和出版社赔偿庄羽20万,后又追加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要求他限期半个月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道歉声明。一个月后,因郭敬明始终未执行公开道歉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并在13日的《中国青年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判决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说,无论是出于主动和被动,这个道歉注定是逃不掉的。至此郭敬明和庄羽的民事诉讼已经结束,郭敬明在法律上已经不欠庄羽一个道歉。他也可以很傲慢地拒绝,代价是接受大众的鄙视和口诛笔伐。因为大家觉得,如果是诚心的,没必要等这么久,等到被联名信讨伐之后——现在的道歉,更像一种“城下之盟”。道歉当然必要。(否则庄羽也不会要求道歉,法院不会要强制执行)郭敬明的道歉作得真不真诚,漂不漂亮,这关系到他的公众形象。《著作权法》规定,如果你剽窃他人作品,会让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会让你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何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方法之一就是不再让剽窃作品在市面上流通。《梦里花落知多少》侵权《圈里圈外》被下架,没有问题。他授予了改编权,还成了电影的编剧顾问,在多个场合都表示过对电影的期待。至于《晴雅集》把《阴阳师》魔改成什么样,我们可以不接受,但那都与抄袭无关。导演郭敬明抄袭了,那他的《晴雅集》被下架就没毛病。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封杀,需要封杀多久,谁来规定该被封杀的标准,法律吗?《著作权法》规定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民事赔偿等惩罚措施,但从来没有说,构成抄袭的人今后要被禁止创作和出版。Sir都简单问一句:那些相信因为《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所以《晴雅集》可以被下架了的人,你们觉得法律依据在哪?
2015年,《夏洛特烦恼》上映,影评人文白发表了文章《炸裂!<夏洛特烦恼>居然全片抄袭了<教父>导演的旧作!》,用截图对比《夏洛特烦恼》和科波拉的《佩姬苏要出嫁》。
然后,开心麻花诉至法庭,理由是“有损团队成员名誉的恶意行为……维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直到今天,Sir也不认为这够得上“恶意毁誉”,仍是文艺批评的范畴内。今天,你仍然可以列出《晴雅集》抄袭的证据,但在法院判决之前,谁能说它就是抄袭了,应该被下架?要知道,多少火起来的国产片,都沾着点“抄袭”指责——《哪吒之魔童降世》被一位舞台秀表演者微博暗示《哪吒》抄袭:
惊奇的发现,内容、细节、甚至海报与我们演过的《五维记忆Memory5D+》非遗大秀的脚本、故事几乎惊人的一致。
有人说《流浪地球》抄袭了日本电影《妖星哥拉斯》,因为两部都有星球可能和地球相撞,人类建立了喷射器把地球推离。《唐人街探案2》被指抄袭2002年陈国富的《双瞳》、1984年的美国电影《警察学校》。但碰瓷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还有法律的准绳在,才没有出现因质疑而下架,未审判而治罪的情况。哪怕现在《晴雅集》因为郭敬明抄袭受牵连的说法,被很多人传得煞有介事。有谁可曾看到一个正规媒体,一个文件,一个官方说法。如今网上盛传的一张截图,来自1月2号院线群聊的一则通知。
@全体成员 关于《晴雅集》《沐浴之王》排映问题,已跟发行方华夏进行沟通,两部影片目前均在正常发行档期中,没有撤档、停映。请大家知悉。
事情继续发酵,4号,网易娱乐得到峨眉院线的消息:刚刚正式接到上级通知,《晴雅集》1月5日起不再排映,已经安排影院退票。直到5号,上海的几家影院,还是有《晴雅集》的排片。
暂未收到下架通知,目前仍可购票,若淘票票、猫眼已下架,可前往影院线下购票,已排片的场次正常放映。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明确的指令,也没有交代任何下线的理由。《晴雅集》按照流程,从备案立项、拿到龙标、上映,该有的流程,一个没少。
可它确确实实,在2021年被抹去。
而同时被抹去的,除了郭敬明,是不是还有一班无辜者?
比如参与《晴雅集》的其他制作人员,比如投资/购买了《晴雅集》的机构平台。
甚至。
郭敬明下一部作品,下下部作品的关联者。
套拍完工的《泷夜曲》、2020年8月官宣的监制《给初恋的你》、导演兼编剧的新剧……命运成谜。
请别以“谁让你们要和抄袭犯合作”这样的理由对付。
法律有条基本准则。
“法不溯及既往”。
通俗说,就是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指导/惩罚人们过去的行为。
再通俗点,就是冤有头债有主。
今天,跟抄袭犯合作突然活该了,明天,是不是跟其他行为不端合作也活该?
那行为不端的底线又在哪?
没有谁能保证跟自己合作的人都百分百完美。
道德大棒的危险在于,“德”的打击范围太大了。
大,容易伤人,更容易连累人。
有一天就波及自己。
其实Sir一点不心疼郭敬明。
一些年轻的网友可能忘记,当年《小时代》上映,他的狂热粉丝们是如何不理智地扫杀批评。
组织“圣骑士团”微博护片——
围攻业内人士。
编剧史航、影评人周黎明、导演高群书,只要有差评,骑士团一拥而上。
你说是不是郭敬明主动策划?未必。
但郭敬明表现出来,就是默许。
今天,这个玩弄流量的弄潮儿,终于被更大,更无可阻挡的流量反噬。
有多少不该得和“报应”,那是他的命。
诛心地说。
他大可转身而去。
Sir耿耿于怀的是。
那些被绑架的打工人。
和我们越来越手足无措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