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不能替代加班费!工作日加班企业必须支付员工薪资补偿
加班多长时间,就可以调休多长时间——这一条件,听起来很不错,于是很多劳动者便欣然接受公司的安排。殊不知,当你为调休而高兴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吃亏。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即使是调休后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2倍工资)。
【真实案例】
谢某为一外资企业员工,标准工时制,根据公司规定,工作日加班和周末加班公司安排调休。谢某离职时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时,同时要求支付工作日加班工资。
公司答辩:公司已安排调休,不应支付加班费。
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谢某索要工作日加班工资的行为,要求企业支付工作日加班和周末加班的加班工资。
【律师观点】
关于工作日加班是否可以调休,各个仲裁、法院对此意见并不统一,裁决有支持的、也有不予支持的,因而该案裁决并不能成为一个可供参照的判例。法律上虽然规定工作日加班应支付150%,却并没有禁止调休。公司经合法程序而订立、公示的规章制度员工应遵守,也可以成为判决的依据,因而建议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加班、加班费支付和调休作出规定。
【法律解读】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情形: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由上述条例可以明显得出一个观点,只有休息日加班可以调休,其它时间(正常工作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都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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