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考据、东方视野与文化拓展:书法史的多元认知——专访祁小春
文 / 杨简茹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跨学科、跨文化的研究思路成为主流,书法史研究越来越走向多元。一方面,书法史研究与传统的文献学、历史学的关系密不可分;另一方面,如何将书法史置于文化史的大环境中进行考察,是书法史拓展研究视阈的新出路。祁小春教授数十年坚持以“二王”研究为中心,展示了当前中国书法史专题研究所达到的水准和所能探索的更多可能性,他通过自身的研究经验与思考,为未来的书法史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与方法。
关键词:书法史 文献考据 东方视野 文化拓展 复合式研究
文献考证:书法史研究的立身之本
杨简茹(广州美术学院副教授、本刊特约记者):祁老师好,您于20世纪80年代在日本学习书法史,受“京都学派”影响较深。从方法论上看,日本的书法史研究有哪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和国内相比有什么异同?
祁小春(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教授):京都学派和我们的乾嘉学派在本质上都是从文献入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但京都学派有个叫实证的方法,这与其说是一种方法,不如说是一种精神,即凡证一事,尽可能做到眼见为实和落到实处。我们也提实证,但是提得少。实证和美术考古很像,不停留于做文献的层面,和现在流行的“访碑”意思较接近。实证中的测绘运用较多,日本学者几乎人人都会。例如我的老师杉村邦彦曾到安徽走访邓石如故居,进行了精细的测量。我同他到天津的古籍书店淘书,他一到就拿出本子记日记:“右手边第一间是某某书店……”记得很详细,这是很好的习惯。再如,我拜访京都的石川祯浩时,他以绘图的方式告诉我路线,其详细程度甚至不亚于公园的导航图,隐约能看出他受过绘图训练。总之,京都学派折衷了乾嘉考据和西方的考量方法。
杨简茹:这种方法或精神,如何具体应用于书法史研究?
祁小春:比如王羲之的《十七帖》,张彦远在《法书要录》里记载过字数与长度,日本学者松井如流考证《十七帖》,直接用唐尺测量,证实了传世的《十七帖》馆本至少在长度与字数上大致与张彦远所记“贞观中内本”,即唐初内府藏本相同,也间接证实了今馆本系统来源的可靠性。然而,我在研究此问题时有过疑问:既然是唐内府藏本,为什么没有月、日、姓名?是否被褚遂良删除了?如果是,张彦远的记载应指真迹,则又如何解释?测量结果证明,张彦远所见的“真迹”是不完整的,一定是摹本。我把这一疑问写在《王羲之〈十七帖〉为何阙“月日名白”》一文里。但我最近在《魏晋尺牍中的“短笺”与“长疏”》一文中,又把这个疑问推翻了。
杨简茹:您的书法史研究似乎还未用到测绘的方式?
祁小春:这就是我准备尝试的工作,我想把《淳化阁帖》用宋尺或唐尺重新测量,找到祖本,这就是实证。
杨简茹:这种方法的确会给书法史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角度。近年来的艺术史研究与考古、历史学之间很难划分出清晰的界限。相较之下,书法史研究的边界也在外拓,您认为其还能保持独立吗?
祁小春:我始终认为书法史研究很难自成体系,其独立性较弱,与传统人文密不可分,稍不留神就会跨到其他领域之中。文人的生活、思想、兴趣爱好、雅集、饮酒作乐、交游必然涉及书法,方方面面有所勾连,是属于文人世界的研究。现在研究明代,尤其是晚明商品经济以及书画市场是个热点,这就是文人生活的一部分。比如唐代颜真卿、柳公权经常为他人书碑,他们与委托方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润格性质,不得而知。若有,则与市场行为相近了。再如宋代黄庭坚写《宋卢南诗老史翊正墓志铭稿》,不知逝者卒于何年、享年多少,则将这些信息预留,空着待填,先按套路撰写。可见黄庭坚与逝者应该并不熟悉,或是受人委托所为,若然,则也可说是一种具有润格性质的市场行为。到了明代,人们开始堂而皇之地用字画换想要的东西,现在研究书法史的人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了。所以,独立性弱是书法史的软肋,只谈写字是很有限的。文人雅玩有很多东西可以研究,研究文房四宝都可以。现在国内特别流行研究文人的“交游”,其实这个词是我以前在日本学到的:交遊する。日本人非常喜欢研究书法家的交游,比如杨守敬的交游、吴昌硕的交游等。其实是在考察艺术家身处的人文环境,研究空间很大。日本接受西方文化较早,他们研究艺术史有自己的体系,在怎么把西方的东西变成东方的问题上我们是一致的。
杨简茹:我们近年来翻译出版的成果及与国外学术交流日渐增多,西方对艺术史研究的方法论也被引入国内学者的研究中。利用这些方法进行书法史研究,需要具备怎样的立场?
祁小春:最近书法史研究者对这个问题特别关心,比如把赞助人、修辞、应酬、社交等西方的观念放入中国书画研究,从语境上确实能解释一些现象。但我想反问:为什么大家关心西方理论对书法史的影响?其实更多人想找一把万能钥匙,通过这个方法找到迅速占领制高点的捷径。毕竟我们传统的文献学方法太费功夫。在艺术学理论中,书法艺术理论是比较边缘或者比较另类的一个部分。在西方艺术理论中没有书法艺术,因而运用西方艺术理论研究书法的效用是有限的。一旦涉及书法家身份、作品真伪、相关史料的辨析等问题,便需要具备史家精神,进行朴素、脚踏实地的考据工作。我认为要反对功利心态,传统的方法要重视,书法史研究真正的立身之本还是传统的文献考证。
东方视野:书法史研究的现代经验
杨简茹:目前学院教育体系还没有开设独立的书法史系,书法教学往往要“两手抓”,学生既要学习书法创作,又要做书法史论研究,您认为书法创作和研究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
祁小春:书法很重视工具,笔墨纸砚必须精,没有实践经验的人可能体会不到。书法还很重视笔触,这是一种毛笔和纸张接触、产生摩擦时的特殊感觉,如果各方面合,则会产生神来之笔。学生应该有意识地去写字,写得好坏另说,但不能不懂。广州美术学院准备开设书法理论专业,一年级就是理论和实践不分家。
杨简茹:20世纪80年代至今,书法的学科建制开始成熟,专业细化了。
祁小春:从分科上看,大一统是不科学的,但是从中国文艺观上看,则是科学的。通过甲知道乙,然后知道丙和丁,对甲的理解就会更深刻。但科学上恰恰讲究分工,比如汽车制造业,我只把螺丝做精,最后组装起来就可以了。再如有的日本学者只研究唐诗的纪年,这方面他确实是专家,但问题在于他不一定知道哪首诗的艺术性更好。文艺层面保持东方的大一统观会更透彻,这就是为什么沙孟海曾主张学书法之外还要有其他的专业。在日本搞创作的人可能不知道米芾和王铎是什么朝代,他们把理论和实践分得很开,这就是分科的结果。
杨简茹:现代的学科设置,书法被置于西方美术学体系之下的视觉艺术门类。
祁小春:现在的学书者往往把对书法技法的追求作为终极目标,而无视其他。然而,书法艺术具有强烈的附着物特性及文化内涵。从东方美学上看,中国诗词歌赋、哲学、历史学、书法、国画、古琴等所谓的学科都是一种“整体观”,它们虽然在具体治学方法、研究样式上有各自的特点和方法,但往往有同一思想的追求。因此中国古代的文化学者,通常兼通各个领域,即使某一方面的技艺有所短板,却毫不影响他们的审美表达和交流。最近我在题为“东方美学视野下艺术学理论的学科发展战略”的讲座中,专门谈到东方艺术理论体系的问题:进入近代,日本的艺术学理论也存在过类似的构建需求,于是他们广泛吸收和借鉴西方艺术理论,经过折衷演绎,逐渐发展成以本土文化为中心的具有现代性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一方面他们的研究历史长、经验多,或许可以为中国艺术学理论构建所借鉴。应该说,中日的艺术学理论所具有的共性才称得上东方性元素,做书法史研究需要这种东方视野。
路在何方:书法史研究的未来走向
杨简茹:虽然现在学科分类细致,但涉及到具体的学术研究则是以跨学科、跨文化的思路为主流,这势必影响书法史研究越来越走向多元,在围绕书人、书迹、书论的传统意义的研究领域之外,应该怎样做进一步的深化研究?
祁小春:书人、作品、书论是中国书法史的三个重要研究领域,最理想的研究方法是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丰富研究内涵。进一步深化还可以结合其他相关研究领域,做复合式研究。比如:书法与文学;书法与绘画(如书画融合、书画同源、书画题跋诸问题);书法与音乐(如书法与交响乐、标题音乐的近似性问题);书法与建筑(如壁书、匾额、楹联、屏风以及制作收藏鉴赏的场所建筑等);书法与政治、制度(书体统一、九品中正制、书博士、科举、身言书判、书画学博士等);书法与经济(书法作品的买卖、润格等);书法与学校教育(学校与私塾、鸿都门学、弘文馆、书学、书学博士等);书法与印刷文化(木版活字印刷的发明普及、古籍版刻书法、印刷字体以及照相印刷技术的普及和影响等);书法的收藏与鉴定(如题跋、鉴赏印、展览会);书法与社交(即席挥毫、合作、应酬、题跋等);书法与设计;书法与文具(文房清玩);书法与裱装,等等。
杨简茹:您说的这些复合式研究就是将书法史置于文化史的大环境中考察。
祁小春:书法史周边的文化现象势必要涉及对相关联的文化问题的考察。然而与书法有关的文化史研究成果并不多,有许多领域还需要书法研究者自行开拓。比如,做明代以后的研究,由于很多资料没收集完,就有“捡漏”的可能,有很多空间可以发挥。但是做古代研究,资料都是前人见过的,难度在于能不能做出新意。我认为最大的难度就是找前人的错误。其实书者名头越大,机会越多。比如赵孟頫,做翻案文章其实很容易,还原历史的真实很重要。新出土或新发现的资料可供研究的余地很广,甚至借助于新资料还可以构筑新的书法史。比如出土的大量竹简呈现出汉代人的日常书写,研究汉代历史的所有要素都具备,研究汉简,对隶书世界产生了颠覆作用。
有些东西虽是假的,对书法史和后世的影响却是真的,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是中国书法史的特点。比如孙过庭说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佛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史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这些说法接近于套话,也许是他出于文学修辞表述的需要,至于他是否真的见过王羲之那些作品,人们已不关心,重要的是他的表述已被后世广泛接受,这才是事实。说到这里又让人想起《兰亭序》的真伪问题。不管是真迹还是伪作,其对后世的影响并不会因此而削弱,这是研究书法接受史的一种独特角度。中国书法史研究中有不少“假作真时”的研究。有事实才有真实性可言,而书法史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还原书法历史的真实。
此外,要注重基础研究。我们宁愿去作一些枯燥无味的基础性整理和考订工作,也不要急于去发表没有资料支撑、只是演绎或阐释个人感想的文章。我主张以资料为依据,有一分资料说一分话。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抑制主观因素的产生,一般慎下结论,以隐存启示性结论为论文特色。重视资料首先需要占有资料,在研究时应尽量做到竭泽而渔。在研究过程中也应遵循从资料中来、到资料中去的原则,不预设结论;在阐述观点时,应尽量体现“让资料说话”的论证过程,因为越让资料说话,论证就越具备客观性。(本文由录音整理,经祁小春审阅)
(本文原载《美术观察》202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