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包工提供建筑服务企业的税收筹划,可以简易征收或者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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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什么是清包工,就是只提供建筑服务,像材料以及辅助材料都是甲方提供,收取的费用基本上都是人工费以及服务费。像建筑服务的清包工是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而其他非清包工的建筑服务是不能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只能选择抵扣。
甲装修公司主要以清包工方式提供装修服务,年含税销售额为2000万元左右,属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适用10%的税率,全年进项税额约5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2000÷(1+10%)×10%-50=131.81(万元),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1、简易征收
甲装修公司独立核算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年需要缴纳增值税:2000÷(1+3%)×3%=58.25(万元)。通过纳税筹划,少纳增值税:131.81-58.25=73.56(万元)。
2、财政奖励
甲装修公司假如不适合简易征收的计税方法,我们还可以享受财政奖励政策,奖励我们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50%,所得税地方留存占40%。像上面计算的缴纳的增值税为131.81万元,我们可以得到的最大奖励为:131.81*50%*80%=52.72(万元)。虽然没有简易计税方法少缴纳增值税,但是我们还有所得税的奖励,实际上应该是差不多的。当月纳税,次月就能得到奖励,奖励非常及时。
1、自然人代开,总税率1.56%;
2、个独个体户核定征收,出核定通知书,核定个税0.6%
3、财政奖励政策,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50%,所得税地方留存占40%;
4、股权转让出核定通知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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