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草圣”“三百年来草书最高成就”林散之是如何走上神坛的?

当代书坛对林散之的评价非常之高,有人称他为“当代草圣”,有人盛赞他的草书是自明王铎之后,三百年以来的最高成就…诸如此类的豪夸不一而足。

在书法史上能被称“圣”的人并不多,唯王羲之、张旭等寥寥几人尔,而与林散之同时期的著名书法家亦有费新我、启功、赵朴初等人,在众人之中为何唯独林散之被推崇备至,是他的草书艺术真到了足以与王羲之、张旭等古代书“圣”相比肩的程度,还是徒有虚名而己呢?

众所周知,林散之是书画大师黄宾虹的弟子,黄宾虹特别看重笔墨技法,对墨法的运用尤有过人之处,而林散之深受黄宾虹“书画之道皆以笔墨为主”理念所影响,在书法的创作上融渴笔焦墨入书。作书时饱蘸浓墨,再以清水破之,使作品营造出迷蒙空灵之境界。

著名学者邱振中曾经在一篇访谈中说:“林散之创造了一种新的笔墨…从绘画中来。”

林散之将绘画中的泼墨技法与黄宾虹传授于他的宿墨技法相结合,并引入到书法之中,林散之得其师笔墨虚淡之境界,而李可染则得黄宾虹厚密之实景。

林散之在草书上值得夸耀之处在“笔墨”,客观公正地说,他在这方面确有独到之处。

但赞誉的话应就此打住,因为对林散之草书过多的赞誉,有言过其实之嫌。林散之的草书在其它方面实在乏善可陈,在线条与字势结构上更是少见精彩之处。

有人用“死蛇挂树”来比喻林散之书中笔画线条质感上的欠缺和毫无生气。此言虽恶,但林散之草书用笔上确有羸弱无力的弊病。而林散之草书字势安排上单调乏味,丝毫体现不出美感,这是其书另一大弊端,所以有人批评说他写的是丑书。

话说至此,有人会拿林散之草书中所运用的“屋漏痕”、“折钗股”等技法进行反驳,认为这体现了其在笔法上的高级之处。其实,如果书法不能带给人以美感,再高级的笔法也没什么用处,况且“屋漏痕”、“折钗股”这些古人早已玩烂的东西,也没见林散之用得有多高妙,看一下明代祝允明的草书,几乎每一笔都是锥画沙,而祝枝山在草书史上还是排名靠后的人物。

评价一位书者在书法史的地位时,从古至今通常要将其加以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要把他放在书法历史长河之中来检验他的含金量。

纵向来看,历史上的草书大家,汉有张芝、晋有二王、隋有僧人智永,唐代有颠张醉素孙过庭、宋有黄米,元有赵邓、明有祝王。这些人中随意挑出一位都是开宗立派的草书大家,不厚古薄今地说,林散之可以与哪一个相提并论?与这些人相比,林散之可以称“圣”?

林散之曾自评说:

“祝枝山是才高,在功力上我可以与之颉颃,对王觉斯低头。”

林散之自认为他的草书可以与明代祝允明相比,而将他们二人的作品放在一起,就可看出他在方方面面距离祝枝山有多远!

而横向比较的话,林散之的草书虽在同时期的书家中显得出类拔萃,但也是“矬子里拔将军”。

自清以来,碑学大兴,由于碑学的桎梏,擅草者越来越少,吴昌硕曾感叹说:“今人谁解为草书?”民国时期,许多有名的书法大家竟然写不出一幅完整的草书作品,就连一生专攻书法的沈尹默都是如此。这种情况直到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并没有改观,而林散之草书在晚年的脱颖而出就与此大环境有关。

林散之曾说:“不要学名于一时,要能站得住,要站几百年不朽才行。”

而他当代“书圣”之名能否立得住,恐怕不用等到几百年之后,现在就可以作出结论了。

林散之草书盛名之兴,应该说是赶上了好时机,是时势造的英雄。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书法在日本被视为全民艺术,那时日本有一种言论说:书法的传统已由中国移到了日本,中国已经没有书法,可见日本对当时中国书法现状的蔑视。

而这时林散之只是一个己退休的地方官员,他因为国画特长,被江苏画院聘为专职画家。

1973年1月,《人民中国》杂志日文版专门出版“中国现代书法特辑”,向日本展示当代中国书法家的作品,林散之的草书条幅刊于首页,此外还有沈尹默、费新我、于立群、启功等人的楷书、行书、篆隶作品展示其中,日本书法界对林散之草书作品表达了赞誉之情。

而林散之在同时期书写了大量的,以主席诗词为内容的草书作品,使他的书法渐渐为人所熟知。

有报道说,在一次会议的休息时间,毛泽东和大家聊起了书法,他问:“你们说说,谁的书法最好啊?”

郭沫若回答说:“第一名应是林散之。他的狂草当代无人能比,堪称当代草圣”。

八十年代初期,日本书法界派团访问中国,看到林散之的草书作品后,日本书法家青山杉雨题字赞曰:“草圣遗法在此翁”。能频频得到日本书家的赞赏,在那个极度缺乏文化自信的年代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从此,林散之被国内书坛另眼相看,并得到了众多名家的追捧。

此外民间还流传有日本首相专求林散之书法,“林散之一纸书法值1万日金,能换两辆汽车”等传言。这些传言对林散之书法走上神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应该说,林散之草书能得此盛名,与日本书家对他的肯定有极大的关系,而他也得益于七十年代中日友好,文化交往较多这一历史机遇。

我们在评价一个人时,应秉持客观求是的态度,既不能不切实际地吹捧,也不应刻意贬低,这样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客观来说,林散之草书写出了较高的水平,有独到之处,其值得借鉴与学习的地方表现在笔墨意境上。林散之以长锋作大草,写出了新气象,值得肯定与赞扬。但林散之草书在技法、结构与章法上有瑕疵,这也是事实。

将林散之称为书法家,甚至称为当代“草书大师”想必不会引来争议,也比较贴合实际,但冠以“草圣”之名,实在是贻笑大方,有失客观,多少年过去后,只怕成为后人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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