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首清算正确看幼儿园民办园转公转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达到50%,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但要发展普惠学前教育,必须按照普惠目标,测算需要投入的经费,离开了经费保障,强推营利性民办园转普惠园,必然结果是忽略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权利,又影响民办普惠园教师待遇以及办园质量。然而,在中首清算看来,营利性民办园转普惠园,面临两大问题,应该正视。
一、尊重举办者意愿,如果举办者愿意转设为普惠园,应评估幼儿园的资产,以备未来举办者退出时清偿,如果举办者不愿意转设而选择退出,那应该进行补偿,把幼儿园转为公办或者由其他机构举办普惠园。
目前,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强制转设方式,根本不听取举办者意见,也不尊重举办者曾经的付出。具体的做法是,以要转设为由,不通过办学资质审批,不允许招生。这必然引发权益纠纷,最终受损失的是适龄幼儿,幼儿园不招生,孩子也就无园可上。
二、在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转设为普惠幼儿园后,要确保办园质量,必须由财政补足降低保教费后的经费,如果不补足经费,必然影响教师待遇以及办园质量。这和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目标渐行渐远,也必定遭遇教师和家长的不满。
在中首清算看来,归根到底其实都是经费问题,地方政府想不投入钱,就让营利性幼儿园转普惠幼儿园;也不想在转普惠后给民办幼儿园投钱,只是维持普惠园的低水平运行,以此实现普惠园80%的目标。这种做法和国家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精神是严重背离的。我国学前教育之所以成为整体教育的短板,就因为财政投入严重不足——2010年,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经费只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3%。而近几年来,在国家不断要求各地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实施三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后,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已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4%左右。想要进一步实现普惠园80%的目标,这一比例至少要达到7%。北京市为推进普惠园发展,给予所有民办普惠园一样的生均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到总教育经费的10%。
因此在中首清算看来,各地要落实普惠园80%的目标,必须有明确的经费预算。对于有的地方是牺牲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利益和幼儿园质量来达成目标这样的做法必须纠正,进行整改。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确定的教育现代化目标,而落实这一目标,需要各地尊重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结合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因地制宜、“一园一策”。不能过河拆桥,伤了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心,也不能不增加任何财政预算,把营利性民办园转普惠园搞成形象工程,导致转普惠园后,普惠园的质量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