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极度孝顺母亲,却被朱元璋暴打一顿,发配千里,他错在哪?

孝,在中国,乃是大事。尤其古代,不孝为十恶不赦大罪之一。与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睦、不义、内乱同“级别”,十分“高大上”。据《唐律》,“诸詈祖父母、父母者,绞;殴者,斩;过失杀者,流三千里;伤者,徒三年”——詈就是骂。骂爷爷奶奶老爸老妈,嘿嘿,要判绞刑的。至于更重一点的殴打,则判你掉脑袋。绞刑好歹有个全尸,斩刑则身首异处了。

正因如此罪重,所以我们又听到这样的俗语——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你若不听从父亲的命令,父亲就可以叫官府来抓你!怕了吧——对于统治者而言,之所以把孝道提得如此之高,当然是深信了孔老夫子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原来,他们提倡孝,表面的目的,当然是此为人之常情,小羊尚知跪着喝奶,乌鸦尚知反哺老鸦,何况人乎——本质目的,却是要稳定自己的统治,你们最好天天守着父母过日子,别多想其它——父母在,不远游。

对于孝道之推崇,因之走向了它的反面。

郭巨埋儿,进了元朝人郭守正编的《二十四孝》,流传极广。讲的是晋朝郭巨,家里贫寒,生了个儿子,三岁了,她奶奶很宠爱他,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老人家主动少吃,让给孙子吃。郭巨却跟老婆讲,“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老婆虽然哭哭涕涕,十分不舍,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啊!说埋了就埋了?却不敢有异议。于是挖坑准备活埋儿子,却挖出了一坛金子,口封上还有行字——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真真是皆大欢喜,成为孝行的典范。

殊不知,其实此事,在朱元璋那里,已被批得体无完肤。

据明人陆釴《贤识录》中载——江伯儿者,母病到肋肉以食,不愈。祷於岱岳,愿母病愈,则杀子以祭。已而母愈,遂杀其三岁子祭。事闻,太祖怒曰:“父子天伦至重,《礼》‘父为长子三年服。’今百姓乃手杀其子,绝灭伦理宜亟捕治之。”遂逮伯儿,杖百谪戍海南。

说的是江伯儿母亲病了,他学着古人之法,割肉为药,却未能让母亲痊愈。于是跑到泰山去求神,如果神仙能保佑母亲病好,杀儿为祭。他母亲的病,居然就好了。他是个讲信用的人,绝不欺天,果然就把儿子杀了!朱元璋听到之后,不干了。认为绝灭伦理,快点抓来治罪!这奉母至孝的江伯儿,被打了一百板子,发配到海南去了。

这朱元璋也奇怪啊。你们皇帝不是天天讲孝道孝道吗?现在江伯儿如此孝顺,你不表彰就算了,还判他刑?为嘛呀?

理由如下——

且如父母止有一子,割股割肝或至丧生,卧冰或至冻死,使父母无依,宗祀乏主,岂不反为大不孝乎——你想孝顺,就割肉卧冰,如果血流干了、冻死了,你家老爸老妈谁来养?抛弃父母先走,使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嚎哭流泪,孤苦无依,这就是大不孝啊!

原其所自,愚昧之徒,一时激发,及务为诡异之行,以惊俗骇世,希求旌表,规避徭役。割股不已,至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他们为了求得皇帝的表扬、更为了逃避徭役,割股割肝杀子,一件比一件冷血——在朱元璋看来,他们都是愚昧之徒、耍小聪明之人——你以为这样做了,皇上就一定表扬你?就一定免除你的徭役?朝廷是你家开的啊?你想让我干嘛就干嘛——此风一开,还不定你们这些投机者,要做出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呢!

自今,人子遇父母病,医治弗愈,无所控诉,不得已而卧冰割股亦听其为。惟不在旌表之例——父母病了治不好,不怪你们,尽你们所能就行了。至于你们什么卧冰割肉等极端行为,随便,但想从我这里听到好话,想得美!

以上文字,是礼部“议旌表孝行事例”时的奏折。朱元璋批示,“从之”,准奏,就这么办!

什么郭巨埋儿,挖出坛金子,只能存在于神话,不可能出现在人间。拿着神话做标准,可行吗?以你自己都无法做到的去要求别人,厚道吗?

任何造神之举动,虽然一时之间,也有人拜来拜去,用的却是虚情。造神最终的结果,无一例外,将是神坛被推倒,辛辛苦苦造出来的神,被打回原形。

朱元璋,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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