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毒。田某在一年的时间里,在女上司的水...
太狠毒。田某在一年的时间里,在女上司的水杯里投放激素,导致张某脸大发胖、腿细无力,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最后竟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田某是赤峰市某医院放射科副主任,因对科室主任张某不满,在张某的水杯和保温瓶里,倒入激素类药物和糖水的混合液体,张某因长期服用此类药物,致使张某身体发胖、面色潮红、腿变细、肌无力等症状,后经鉴定,张某两侧股骨头坏死,为重伤二级;患库欣综合征,重伤二级;左眼白内障轻伤二级,胸7、腰1椎体压缩为轻伤一级。
在发现田某是凶手并且报案后,张某不堪病痛的折磨,服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案例来源:赤峰市中院)
【@法网人生 】
1、病因从哪里来?
刚开始的时候,张某发现杯子里的水有苦味,认为自己的味觉出了问题,过了两个月,水又变甜了,张某又咨询了本院的医生,大伙儿还是认为是味觉的问题,接着,她的脸开始变圆,肚子越来越胖,腿越来越无力,口角炎反复发作,又去看了中医。
半年后,张某腿变细,走路越来越没劲,无法上台阶,有时在平地也不能走路。张某四处求医,转院去了北京301医院,才诊断出是外来激素引发疾病。这时,张某仍然没有引起警惕,认为是服用的中药中可能含有激素,但是,病情仍然越来越重。
2、发现真凶的过程一波三折。
直到年底,张某偶然发现,同科室的副主任田某,在自己的水杯里放入了不明物体,张某试着喝了一口,发现水是苦的。后面的几天,张某反复试验,先在水杯里放入新水,再回到办公室后,水又变苦。张某这才将信将疑,是田某下了黑手。
为了拿到证据,张某把自己的手机找开录像模式,隐藏在办公室的档案柜里,手机录下了田某作案的全过程。在接连几次拍下录像,并留下水杯里的液体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田某最终被抓获,并于当年4月26日被执行逮捕。
3、悲剧还是发生了。
当年的5月23日,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张某打电话告诉丈夫,中午不回家吃饭,然后离开单位,关闭手机。三天后,在郊外的一座山上,发现了服毒身亡的张某。抓住了真凶,但张某的疾病给她带来的痛苦仍然不堪忍受,在看到昔日的同事,残害她的凶手进了监狱后,张某选择离开了这个世界。
4、田某的犯罪动机
田某被抓获后,承认由于张某长期担任科室主任,他看不惯张某的工作方法,就下药想使张某病情加重,无法上班,这样,他在单位就见不着张某了。同为单位同事,同为救死扶伤的医生,利用专业知识,用如此卑劣的手段做案,简直匪夷所思。
5、田某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
那么,田某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呢?一种意见认为,田某的动机是对张某造成伤害,没有杀死张某的故意,张某的最终死亡原因是自杀,而且是在田某被抓获之后,一个在看守所等待审判的人怎么会是杀人凶手呢?田某应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而且是未遂,不应追究田某的刑事责任,或免于刑事处罚。
按照刑法的原则,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一是为了剥夺他人的生命,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健康,田某作为医学院毕业的专业医生,而且工作时间已达20多年,对于长期服用激素类药物对人体的不可逆的危害非常清楚,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其次,从犯罪行为来看,田某精心策划,长期作案,明知张某的身体已经造成极大损害,仍然继续作案,田某的行为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基本特征。因此,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追究田某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事发当地,很多人在很长时间内,变得小心翼翼。第二天早晨清洗办公室的水杯和暖瓶,成了不少人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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