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辽澶渊之盟屈辱的外衣下,北宋赚得盆满钵满

北宋发动大规模的收复幽云十六州的战役失败后,与辽国在接下来的数十年时间里,一直战争不断,互有输赢,在公元1000年前后,稍占上风辽军已经深入北宋腹地,并且直逼开封。
在这种情况下,辽国向北宋提出了和平建议,很多史学家和读者会认为这是一种城下之盟,因此无论结果怎样对于北宋而言都将是屈辱的。

“澶渊之盟”蜡像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辽军当时虽然已经深入北宋腹地,并直逼都城开封,但宋军实力并未受损,辽军的直捣黄龙倒不如说是孤军深入,从北至南的很多交通战略要地都被宋军把持,开封附近也集结了大量的宋军,因此此刻的辽军实际上是有被切断退路和围歼的可能。
这种形式北宋与辽国一样清楚,但北宋上至皇帝下至前线将领,谁也没有信心说能够一定确保都城开封无虞,只敢固守不敢轻易出击。
这种情况其实就是一种军事僵持状态,拖得越近对双方都不利,因此当辽国提出和平建议时,北宋立马就进行了回应,一来二去的讨价还价之后,双方于公元1004年签订了《澶渊之盟》。
这个和平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六条:
一、北宋每年提供辽国绢20万匹,白银10万两作为资助辽国军费。这一条款在历史课本上被描述为北宋向辽称臣,纳贡岁,实际上这是谈判之初,辽国的要求,经过谈判后,北宋只同意以资助军费的方式给辽国绢与白银。
且每年在交付时均由北宋边界州官员直接交付,而不派使臣交付,既体现了北宋朝廷极力避免任何形式的朝贡嫌疑。这一条款也是后代最为诟病的屈辱条款。
二、重新划定边界,基本以北宋初年的范围划定;
三、互相承诺不再侵扰对方;
四、互相不对双方的逃犯进行庇护;
五、保持边界军事力量现状,双方都不得新增要塞;
六、双方对天起誓,遵守条约,维护双方友好关系。
从以上关键六点可以看出,宋辽之间的这个《澶渊之盟》大体上是平等的和友好的,唯独存在争议和诟病的第一条的资助军费,这被认为是北宋屈辱的开始。
那么撕掉这层“屈辱”的外衣,从贸易角度看,北宋不但没亏还赚得盆满钵满。
《澶渊之盟》之后,宋辽之间虽然仍然发生过一些小规模的摩擦,但在11世纪的近一百年的时间里,两国关系保持了长期的稳定,并促进了双方的经济与文化交流。
回到那屈辱性的第一条中岁币一项,按照条约,宋朝每年送给辽国10万匹绢和10万两白银,这些绢和钱对于北宋而言实际上只是九牛一毛,根据记载,光是当时越州一地的绢产量和贸易收入就超过了这些,当然不重要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便送人。
但北宋在送出这些之后,其回报是远超这些的,参考宋、辽、西夏相关资料后可以发现,以辽、西夏、蒙古为代表的北方王朝,对产于北宋的绢、瓷器而言有着无休止的需求。
这种需求在和平时期便演义成了繁荣的经济贸易,按照相关资料的记录,每年北宋将资助军费物资交给辽国官员后,辽国即刻又将物资中80%以上的金银返还到了当地对绢和瓷器的购买上。
而除了这种边境互市贸易外,北宋的贸易船队从南方港口出发前往幽州一带的辽国、朝鲜半岛进行贸易的情况长期存在,只有在偶尔的军事冲突后才有所暂停,这些贸易行为为北宋赚取了大量的财富,使北宋朝廷的国库长期盈余。
这也是北宋为何在失去传统西北、东北大片领土的情况后,丧失了唐朝近60%的人口的控制上,能够长期维持庞大的官僚与募兵系统的重要原因。
因此《澶渊之盟》中被曲解为“屈辱”的岁贡,实际上不过是北宋左手倒右手的贸易行为的一个片段,对北宋而言既无损失,还维持了持久的和平,进而推进了其海外贸易的进一步繁荣,填补了其国库的收入。
而对辽国而言,对北宋并不起眼的“岁贡”,对充实辽国的国库却相当重要,一方面他们能够减轻南部的军事开支,另一方面通过垄断北宋绢、瓷器的中转贸易,辽国这个中间商获得了稳定的额外收入来源,这对于辽国在长期战乱的华北地区重整内部秩序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澶渊之盟》作为宋辽双方实力相当下的相互妥协,虽然改变了自秦汉以来的中原王朝的秩序中心,双方开始互以平等的兄弟相称,但同时又促进了长期的和平与经贸关系,这种经贸关系不仅维持了北宋的统治,也为南宋的偏安一隅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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