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代人物——刘志丹
刘志丹
刘志丹(1903—1936),原名刘景桂、字志丹。生肖:兔。陕西省保安县人。
1922年考入陕北联合县立榆林中学。
1924年冬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任榆林中学青年团书记、学生会主席。
1925年春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夏考入广州黄埔军校第4期步兵科。
1926年毕业后参加了“北伐”。后任国民联军第4路军政治处处长(司令马鸿逵),中共陕西省委交通员,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新编第3旅参谋主任(旅长许权中,参谋长唐澍),中共西北工农革命军军委会书记(渭华起义,总指挥唐澍,政委刘继曾),中共陕西省委军委会书记(省委书记潘自立)、陕北特委军委会书记(主持特委工作)、陕西临时省委候补常委(书记杜衡),西北抗日反帝同盟军副总指挥(总指挥谢子长),中国工农红军陕甘边游击队参谋长(总指挥谢子长,政委李杰夫)兼第3支队支队长(政委李杰夫)、副总指挥(总指挥谢子长,政委李艮)、代总指挥,红26军第2团参谋长(团长王世泰,政委杜衡、汪锋),红军陕甘边临时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参谋长(总指挥王泰吉,政委高崇德),红26军第42师参谋长(师长王泰吉,政委高崇德)、师长(政委杨森),陕甘边军委会主席兼红26军随营学校校长(政委钟循),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主席谢子长)、主席兼前敌总指挥部总指挥(政委高崇德),红15军团副军团长兼参谋长(军团长徐海东,政委程子华),红28军军长(政委宋任穷),中华苏维埃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主席毛泽东);参加了陕甘边根据地的初创和历次反“围剿”作战。
1936年3月率红28军参加东征战役,4月14日在山西省中阳县的战斗中牺牲,同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保安县改名为“志丹县”。
在刘志丹的追悼大会上,毛泽东称赞其为:“群众领袖,民族英雄”。
1994年,他被中央军委确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36位军事家”之一。
2009年,他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毛泽东为刘志丹的题词
刘志丹烈士纪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