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一个老兵的经历》董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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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5月,由于工作需要,调到田家区工作,任区合作委员,兼供销社党支部书记、主任。他在原有6个供销点的基础上,又增设6个供销点,并代理收购业务。当年达到了村村有供销点。营业额由原来的25万元,增加到60万元,收购额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他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群众认可与好评,并在县供销社年终总结大会上,受到区委表彰。
1955年秋天,调回胡家区,任区委副书记。1956年秋天,全县实行大乡制,调甜水乡兼任党支部书记。1957年,县委曾两次调他到高升区大板乡任党总支书记,调到大板乡工作不久,大板乡、青沙乡合并,成立陈家乡,任乡党委总支书记。
1958年初,他离职带薪去锦州干部学校学习3年。1960年6月,从锦州干部学校毕业,县委安排他到高升当落改工作队,组织人员进行产量调查。
1961年,根据上级指示,农村公社体制改革,将原高升大社划分为高升、大荒、喜彬、陈家四个公社,经县委研究决定:他被分配到陈家公社任党委第一书记。
1962年春节晚上,孤家子500多户,1800口人用上了电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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