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34个)

  省会城市: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济源市、石河子市。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50个)

北京: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天津:和平区;河北:唐山市;山西:长治市;内蒙古: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满洲里市;辽宁:大连市;吉林:长春市;黑龙江:绥芬河市;上海:浦东新区、长宁区、静安区;江苏:南通市、苏州市、扬州市、常州市、张家港市;浙江: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安徽:马鞍山市;福建:福州市、厦门市;山东:青岛市、烟台市、临沂市、淄博市;河南:郑州市、洛阳市;湖北:宜昌市;湖南:长沙市、常德市;广东:惠州市、东莞市、江门市、深圳市、中山市;广西:南宁市;重庆:渝北区、渝中区;四川:成都市、绵阳市;贵州:贵阳市;西藏:拉萨市;宁夏:银川市;新疆: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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