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军事领导体制:从五军都督府到文官领导,最终酿成祸端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效仿宋元的枢密院制度,并在中央设大都督府作为最高军事机构。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图谋不轨”罪诛左丞相胡惟庸,并下令废除在中国历史上沿袭一千五百多年的宰相制度。朱元璋命令六部直接由皇帝领导,皇帝总揽朝纲,兼并相权,事皆亲决。
与此同时,他又把大都督府分为左、右、前、后、中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和都督同知各一人,都督佥事若干人。
在这一期间,受诏令掌管过大都督府的只有两人,一为朱文正,是朱元璋长兄之子;二为李文忠,是朱元璋长姐之子,又是其养子。当时朱元璋诸子都还没有长成,无法效唐高祖李渊以亲子领兵。此二人,可说是与朱元璋血缘关系最亲近者,却均因“忤旨”获罪,朱文正更是因“胸怀怨望"被鞭杀。尽管因何“怨望”不得而知,但无非就是军事领导权的争夺之类。
至于五军都督府的职能和权力,据《明史 职官志》载:“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各领其都司、卫所,详见《兵志 卫所》中以达于兵部。……有大征讨,则挂诸号将军或大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总兵出,既事,纳之。其各府之掌印及佥书,率皆公、侯、伯。间有属老将之实为都督者,不能十一也。”
五军都督府继承大都督府的最高军事统兵权,掌管除锦衣卫等中央禁卫军外的所有卫所,但没有调兵的权利。调兵则由皇帝通过兵部发布号令。
总的来说,五军都督府的基本职责主要有四项:卫所将领的选拔、更替,卫所军的训练,军户屯田的管理和军事情报的掌控。
五军都督府及其所辖各卫所,其实已经变成对庞大的卫所系统管理的中央最高管理机构,兼具军事组织管理与行政管理。
不过,各都督府却互不相属,仅与兵部联系。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兵权。“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兵之权,而无出兵之令。”(《春明梦余录·兵部》)两个机构互相牵制,便于皇帝集权。至明中后期,兵部尚书或侍郎有时可直接掌握京营训练,五军都督府成了摆设。
兵部根据皇帝旨意出军令,尚书掌控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的政令,所属四清吏司,武选司掌卫所、土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职方司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车驾司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武库司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
但是,军令的发布、军队的调遣,高级将领的任命,都得先经过廷议,请旨后才颁布。
兵部尚书侍郎仅在受命为“协理京营戎政”、“提督团营”或“提督军务”时,才能参与统兵。而用的调兵的令符火牌等,平时都掌握在内府御马监手中。
明朝的地方军事长官,刚开始是都指挥使。一旦发生战事,则由中央派都督府官或公、侯、伯为总兵官征讨,战事结束后就回到原来的职位。
后来,因边疆多事,原临时派出的总兵官留下镇守,成为固定官员。内陆的军事要地也设总兵官镇守,都指挥就是总兵官的部下。
明朝军事领导的基本原则是兵权分割,以文制臣,以内制外,文武、内外相互制约,完全避免了军权旁落。
不过,这也严重影响到军队的机动性和战斗力,在对外防御战争中,每每处于被动地位。
最典型的,就是与蒙古瓦剌土木堡之战,明英宗听从太监王振的可笑决策,结果导致明朝几十万大军溃不成军,明英宗自己也被敌军俘虏。
可见,军事体制的落后与僵化,往往会有灭国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