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案:唐代襄阳府民户猎犬被杀,邑令察觉诡异,破获案中案
唐德宗贞元年间,明经及第的裴均外放襄阳府为邑令(县令),裴家世代为官,高祖裴行俭曾担任礼部尚书兼定襄道行军大总管,曾祖裴光庭官至侍中兼吏部尚书,官宦世家的裴均自幼饱读诗书,是妥妥的官五代。
这一日,民户邓锡递交讼状,状告民步奋将自家群头猎犬猎杀屠食,邓锡从事田猎,费尽心机,花了八两白银才买到这头群头猎犬,步奋因为猎犬夜里吼叫,恼羞成怒将猎犬击杀。现乞求裴邑令为民做主,判步奋赔偿损失。
案子看着很简单,就是普通的偷狗屠食而已,原告很明确的指出了偷狗人,裴均按例命人将步奋带来审问。

“步奋,本官问你,你猎杀他家的狗,想必是想偷他家财务,既然如此,必然有同伙,可好好供来”本案过于简单,裴均也没有兜圈子,直截了当的问道。
步奋听完直呼冤枉:“令尹在上,小人以耕农为生,从来不敢为盗,这是左邻右舍都知道的,只是因为家妻近日患病,医士看过后说食犬肉可以治愈,邓锡家的猎犬,以前经常来小人家偷吃食物。不敢欺瞒令尹,小人心中生气,借着医士所言,便杀了邓家的狗,作为药引为妻治病,都是小人糊涂,如今愿意照价赔偿,还望老爷开恩!”
“笑话!你妻暨氏青春红颜,向来身体康健,怎么突然要用狗肉医病了?”邓锡听完,冷笑一声,回头对步奋说道:“步奋,恐怕你还不知道吧?这盗犬一事,就是暨氏告诉我的,如果她真的有病在身,你为她猎狗治病,她怎么可能还来告发你?”
步奋听闻大惊,顾不得理会邓锡,对堂上的裴均说道:“这事本就是小的(妻)命我杀犬,拘来一问便知。”

步、邓二人各执一词,此案说白了就是个偷窃案,远不至于此,所以裴均判断,这二人都没有说谎,问题出在暨氏身上,基本可以断定是暨氏引诱其夫屠狗,又故意向苦主告发,暨氏如此做,极有可能是在外有染,想踬夫于法耳。
俗话说“重刑之下,必有真相”,暂且不论这话是否科学,步奋妻暨氏在棍棒之下很快就交代了实情。
原来暨氏貌美,自幼便嫁给步奋为妻,时间久了日子平淡,再加上老实巴交的步奋除了一把子蛮力,实在是“乏味可陈”,暨氏便起了别样的心思,一来二去便和未婚的邻居终度有了私情,每当步奋外出,二人便在家中握雨携云,穷极取乐。兴尽散去,暨氏就奄奄卧床,顺养精神,以待后会。
久而久之,二人感情升温,甚至起了结婚的念头,暨氏为了达到目的,每日故意不理家务,不做女工,整日推脱身体不舒服躺在床上,后来更是谎称自己得了绝症,不久必死,为了不增加步奋的负担,不当累赘,劝步奋乘自己病情还没有太严重,将嫁些银两,为后日再娶存些钱,这样比自己死后还要再发银两安葬强得多。
暨氏如此“善解人意”,步奋发誓不会辜负暨氏,哪怕倾家荡产也会照顾暨氏,送她最后一程。暨氏见一计不成,便又生一计。

过了几日,暨氏谎称偶遇一神医,自己的病如果以猎犬肉食之,便可痊愈,等步奋回家听说后,就是一步步引导步奋偷猎邓家猎犬,屠后食之,最后,再由暨氏将消息透漏给邓锡知晓,如此步奋伏法,再激其与自己和离…..
案件至此真相大白,令人唏嘘不已,奸夫淫妇为一己之私,竟然设计陷害亲夫,襄阳令裴均做出如下判决:
“邓锡所告属实,步奋是被陷害可以免罪,猎犬八两银子过多,罚终度银一两,赔偿邓锡损失,但暨氏、终度二人犯和奸罪,各打八十板,枷号示众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