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 | 研究裁判文书,洞察危险驾驶
【数据来源】:
聚法案例法律数据库;
我们筛选了安徽省范围内的危险驾驶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26,653份用作分析的数据来源。
【数据区间】:
2008年至2018年。
一、何谓“有效辩护”?
“有效辩护”,提出已久,争议不断,如何实现,难有定论。
在此,套用一下“黑猫白猫”论,应该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实际上,大多数人会认为“不管有效无效,能最好维护当事人利益,就是最好辩护!”
而通过对大量裁判文书分析研究,我们或许可以找到更好的“有效辩护”。
二、危险驾驶类案件之基本概况
基层法院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所占比例最多,已接近98%,中院办理案件不足3%,说明危险驾驶案件大多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结合2.37%的上诉率,基本可以得出结论:危险驾驶案件一审全部都是在基层法院。
二审案件数占比为2.37%,可见危险驾驶罪案件上诉率极低,可见危险驾驶案件当事人,大多对于案件结果还是较为满意的,因为此类案件量刑大多比较低,更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缓刑的。
三、危险驾驶类案件之审理法院
审理法院的分布还是比较有特色的,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审理的案件占比接近5%,换句话说就是每二十个危险驾驶案件中,就有一个在田家庵区法院审理。表现那时相当的抢眼。
还有一个比较厉害的地方,那就是亳州市了,前五名,亳州市独占三席,分别是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三者相加已接近9%,如果加上表现不佳的蒙城县人民法院,相信超出10%,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也就是说,在安徽省,每十个危险驾驶案件,就有一个在亳州市辖区内审理。
四、危险驾驶类案件之裁判结果
从结果来看,危险驾驶罪量刑时,拘役的比例最大,接近97%,有期徒刑为0,免予刑事处罚的仅有0.38%,也几乎可以忽略。
从量刑,也可以看出案件情节并不严重,因为从结果可以倒推出原因。
在拘役部分,有缓刑案件占比为57.31%,已接近六成,比例是很高的,说明危险驾驶类案件,能争取一定要争取,缓刑的可能是大大滴!
在此类案件中,判处罚金的比例为77.68%,那是相当的高。不过,有时罚金也是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一种手段,倒是可以好好利用一下。
五、危险驾驶类案件之量刑情节
上述七种从重处罚情节中,前面两种“严重超载、超速无资格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主要责任或逃逸”,占比相对较高,基本都在35%左右,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标”两种情形则相对偏低,仅占11%多一点。
由此可见,社会危害性仍然是决定是否从重处罚的重要标准,毕竟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所针对的就是驾驶行为的社会危险性。
才裁判结果来看,“自首” “坦白”情节的认定,还是比较高的,前者占比为12.21%,后者16.4%,可见敢于危险驾驶的人,确实有胆有识,不仅敢醉驾,而且在发现苗头不对时,时机把握的也很好,能够审时度势,快速逃跑,而后再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绝不是一般的高手,是高家庄的高手!
至于“立功”情节的认定则相对较难,仅有不足0.25%,经分析原因有二:其一、危险驾驶罪,一般量刑不高,而“立功”成本过高,性价比太低,不划算;其二、危险驾驶罪嫌疑人只不过嗜酒胆大而已,并非十恶不赦之人,周围也缺少那种十恶不赦的恶人,“立功”的线索也就不会太多。
从文书认定结果来看,“悔罪表现”的情节认定成功的几率会更大,高达51.18%。显然属于较为好用的手段,千万不要轻易放过。
六、危险驾驶类案件之辩护要点
在客观方面,辩护要点主要有两种——“未醉酒驾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案例并不多,仅有8例而已,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也间接说明,危险驾驶罪做无罪辩护的空间极小,也可以说几乎为零。
在主体方面,辩点“初犯、无前科”,绝对独占鳌头,98.71%的比例,无人能出其右。
其他四类辩点,合计也就1%多一点,和没有几乎没有区别。
但是,真正的高手,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事实,更要敢于面对剩余的1%上。要再不可能处玩出花样,玩出不一样的1%。
从量刑情节方面来看,辩点“悔罪表现”的表现很是抢眼,超出其他几种辩点至少好几条街。和裁判文书认定结果,是遥相呼应。
而“坦白” “自首” 等辩点使用的频率也是蛮高的,至于其他几项使用次数就很少了。
结束语
古人曾说“苛政猛于虎”,其实我想说的是——酒驾猛于苛政,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标语说得极好——司机一滴酒,家人两行泪!
酒驾时,请三思而后驾,一思家人眼泪,二思路上行人,三思身家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