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赶紧收藏!
税海 2021-01-22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方法一: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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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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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2020年12月从单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2020年全年工资收入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
01
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单独计算,首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6000/12=30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3%=108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合计缴纳税额=1080+2280=3360元
02
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全年合计应纳税额=(120000+36000-60000-12000)*10%-2520=5880元
对于小王来说他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可以少缴税=5880-3360=2520元
那是否意味每个人都是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好呢,不一定!
小李2020年12月从单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2020年全年工资收入62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为12000元。
01
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单独计算,首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000/12=10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2000*3%=360元。
62000-60000-12000﹤0,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为零
合计缴纳税额=360元
02
如果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全年合计应纳税额=(62000+12000-60000-12000)*3%=60元
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可以少缴税=360-60=300元。
所以,最终哪种方式计算出来的税额少,还是要具体计算分析哦。
来源:宁波税务、镇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