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这4种财产不能继承,独生子女也不例外!
随着人们生活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越来越好,手里的钱越来越多了,而人们也更为重视理财和投资,买房、买车存款等都格外被人重视。随着父母的年老,继承这一问题不得不再被人提及,在很多父母的心中,他们都希望给子女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把自己的好东西都留给子女,减少孩子未来的生活压力。

多年来,虽然我国的继承法在不断完善,帮助人们解决各种问题。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国最新的民法典出台,对于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有一个新规定需要格外注意,父母所留下的4项财产,子女不能再继承了,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
1.特定权利
特定权力指的是父母一方所有的著作权、署名权等,子女无法继承。举个例子,如果一个著名的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出版了许多书,因此从版权中获得了一大笔年收入。那么,在作者去世后,子女可以继续享有各种版权的收入,也就是父母的著作权所带来的财产权,但对父母的各种书籍的署名权和修改权不能由子女继承。

2.保险金
一般来说,保险金实际上并不被认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父母购买的保单中指定了一个特定的受益人,那么在发生事故或死亡的情况下,这些利益将归受益人所有,而不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平分。不过,保险也有不同,其中人身保险中是需要填写受益人的,而财产保险则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如果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则将保险金赔偿给被保险人,若是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则由被保险人继承人继承。

3.公有房屋继承权
考公务员分房,我想大家都应该听过,各地区为了吸引人才的加入,也会发出各种福利政策,其中就包括为工作人员提供住房,但这套房子只是个人享受居住权,其产权是归国家和单位所有的,如果享受这一权力的父母去世后,那房屋一般会被收回,不被其子女所继承。若是公有房经过改革变为个人所有,那子女则是可以继承的。还有就是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被变更为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的,但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

4.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财产是由老人和他人共同拥有的,而老人在过世前立遗嘱说财产由自己女儿所有,但这一遗嘱是不完全成立的,因为他并没有拥有这项财产的全部产权。
例如,一对老夫妇有两个儿子。夫妻双方一直和他的小儿子一起生活。现在老父亲生病了,就立下遗嘱明确地说房子归小儿子所有。但其实小儿子并不能拥有这个房产,因为这项财产是老人夫妇共同拥有的,其中老父亲只可将财产一半分给小儿子,另一半需要由母亲分配。如果母亲也是要将房子立遗嘱给小儿子,那小儿子则可以得到全部产权,但若母亲立遗嘱由长子所有,则房子由两个儿子平分,但若是母亲没有立遗嘱,那长子也能拿到房屋产权的四分之一。

除以上的四项财产不可继承外,根据我国最新的民法典规定,从2021年起,遗嘱订立方式出现变化!
第一,设立两种新的立遗嘱方式
在过去,老人设立遗嘱需要去公证,有些人对于这点并不清楚,也有些人是因身体状况不方便去。因此,在最新的民法典中规定,现在可以采用视频遗嘱和打印遗嘱,而不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这样就能减少了老人难以立遗嘱的一系列麻烦。
第二,增加了宽恕制度
在过去,老年人因子女不孝等特殊原因不把一些继承人的名字写在遗嘱里。因此,继承人无法继承财产。但是现在,在“宽恕制度”下,如果继承人表现良好,被继承人表示宽恕的话,那他(她)则可以再次被列入“继承人名单”。
第三,增加见证人
如今,为了从父母那里得到更多的遗产,许多孩子会采取一些“特殊措施”,让父母违背自己的初衷立遗嘱。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民法典中增加了遗嘱必须有两个见证人见证的规定,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变得越来越人性化。而提到继承问题,也需要格外注意,以免为以后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