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历史发展阶段简介
马达加斯加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Madagascar),简称马达加斯加。是位于印度洋西部的非洲岛国,隔莫桑比克海峡与非洲大陆相望。全岛由火山岩构成。面积62.7万平方公里,为世界第4大岛。人口980万(1985),马尔加什人占98%以上,由18个民族组成,其中较大的有梅里纳人、贝齐寮人、贝齐米萨拉卡人、萨卡拉瓦人、安泰萨卡人、齐米赫蒂人、安坦德罗人和马哈法利人等。居民多信奉原始宗教。官方语言为马尔加什语、法语。首都塔那那利佛。
马达加斯加作为非洲第一、世界第四大的岛屿,马达加斯加旅游资源丰富。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国政府将旅游业列为重点发展行业,鼓励外商向旅游业投资。居民中98%是马达加斯加人。
马达加斯加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国民经济以农业为主,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80%以上,工业基础非常薄弱。
1、早期历史
马尔加什人是由多种族融合形成的。最早的居民可能是从非洲大陆移来的。
公元1-10世纪,印度尼西亚人和阿拉伯人陆续迁入移居马达加斯加岛,并同当地人通婚,形成马尔加什人。
公元7世纪以后,阿拉伯人从东非海岸移来,在该岛东北岸建立定居点。在奴隶贸易时期,大批非洲黑人,被贩运到这里,形成了马尔加什人。
1300年,梅里纳人在马达加斯加岛中部建立了伊梅里纳。这是全岛经济和文化水平最高的国家。
14世纪在中部和东南沿海出现了国家组织。
2、欧洲殖民者的入侵
1500年8月10日,一艘葡萄牙船在去印度的途中被风暴吹到马达加斯加海岸,这是欧洲人首次抵达该岛。
16世纪,葡萄牙人频繁袭击马达加斯加沿海。荷兰人、法国人、英国人接踵而至。麦利那人在中部建立伊麦利那王国。
17世纪上半期,在西部和东部沿海地区先后出现了萨卡拉瓦人、安泰莫罗人建立的王国。
1642年,法国在东南海岸建立了多凡堡据点。
1750年,法国又占领圣玛丽岛,接着在多凡堡和安通吉尔湾建立了居留地。
18世纪初,在南起塔马塔夫港、北到安通吉尔湾的东海岸,英国-马达加斯加混血种人拉齐米拉霍建立了贝齐米萨拉卡人的王国。
18世纪末,国王安德里亚纳姆波伊纳伊梅里纳(约1787~1810在位)统一了伊梅里纳本土,建立和完善了封建制度,他的儿子拉达马一世(1810~1828在位)基本上统一了马达加斯加岛。
1794年,马达加斯加发展成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19世纪初拉达马一世统一全岛,建立了马达加斯加王国。
1817年英国与马达加斯加王国缔约,承认拉达马一世为马达加斯加王,并答允提供武器和顾问,协助建立正规军,伦敦传教团获准向马达加斯加人传教。
1828年,拉达马一世去世,其妻拉纳瓦洛娜一世继位,采取措施抗击法国的武装侵略和英法的联合干涉,禁止信仰基督教。
1861年其子拉达马二世继位后,与英、法签订条约,将大片土地租让给法国朗贝尔公司,取消全部关税。
1862年拉达马二世同法国签订所谓友好通商条约,批准设立“马达加斯加地产、工业和商业公司”,把自然资源的开发交给了以朗贝尔为首的法国资本家。
1863年5月9日马达加斯加人民发动起义,新贵族发动政变,包围王宫,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5月12日拉达马二世国王被勒死,王后腊佐赫里纳继承王位,宣布废除同法国缔结的条约。
1864年,首相赖尼来亚里沃尼担任马达加斯加首相,成为实际的统治者。他利用英法争夺马达加斯加的矛盾,于1865年同英国签订贸易协定,企图以此抵消法国的势力。
1868年,马达加斯加又同法国达成了一个新协定,法国声称“永久地”承认马达加斯加的独立。赖尼来亚里沃尼政府利用这一喘息时机,加紧进行内政改革。他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在中央设立外交、国防、财政、内政、教育各部,取缔债务奴隶制,禁止从事“奴隶贸易”。
19世纪60~90年代,首相赖尼莱亚里沃尼集权力于一身,进行若干改革,但无力阻止法国的侵略。
19世纪80年代,法国殖民者再次准备吞并马达加斯加。法国借口侨民遗产继承问题,要求对该岛西北部萨卡拉瓦人实行保护,这种无理要求被赖尼来亚里沃尼政府坚决拒绝。
1883~1885年爆发了第1次法马战争。法国兼并了该岛北端的迭戈苏瓦雷斯,迫使马达加斯加赔款1000万法郎,在塔那那利佛派驻统监和警卫队、控制马达加斯加的外交权。
1883年法军炮轰马任加港,并在塔马塔夫港登陆。马达加斯加人民奋起抗战,多次打败了侵略者,战争持续了两年多。
1885年法马两国签订和约,法国再一次承认马达加斯加的独立和主权,但外交事务由法国统监领导,法国人有权在马达加斯加长期租借土地。事实上,马达加斯加变成了法国的保护国。
1895年9月法国发动第2次法马战争。9月30日,法军占领塔那那利佛,1896年首相赖尼莱亚里沃尼被处决,女王拉纳瓦洛娜三世被流放,马达加斯加王国遂亡。
1896年,马达加斯加沦为法国殖民地。
3、民族独立斗争
法国政府于1896年8月宣布兼并马达加斯加,委任J.S.加列尼将军为总督。马达加斯加人民为反对法国占领纷纷起义,第3次法马战争(1896~1897)开始,起义几乎遍及全岛,伊梅里纳南部地区的麦纳拉姆巴游击队尤为活跃。
1904年底,起义基本上被镇压下去,但零星的游击活动持续到1915年。
殖民统治建立后,法国殖民者加紧掠夺。马达加斯加马赛公司、马达加斯加里昂公司等几个法国的大公司控制了全岛的经济命脉。与法国的贸易占马达加斯加全部贸易额的3/4,法国每年从不等价贸易中获得的利润平均超过10亿法郎。殖民公司和法国移民占有耕地和森林达1000万公顷,约占全岛面积的1/6。殖民当局片面发展咖啡、香草、烟叶等经济作物。
马达加斯加民族主义运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兴起。
1912年,在塔那那利佛医科学校的学生中成立了名为“维瓦萨”的民族主义秘密团体。
1915年底遭取缔。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殖民当局征调了4.5万名马达加斯加人服兵役。战后回国的士兵在反殖民主义斗争中起了积极作用。
1920年退伍军人J.拉莱芒哥发起反对种族歧视、要求给马达加斯加人公民权的运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马达加斯加民族独立运动高涨。
1946年2月,“马尔加什革新民主运动”成立,其目标是争取民族独立、建立议会政府和实行民主改革。几个月内就拥有10万基本成员和50万以上的同情者。
1947年3月29日,马达加斯加人民举行大规模武装起义,反对法国对马达加斯加长达50多年的殖民统治,许多人在起义中牺牲。
从1947年3月30日起,有近百万人先后投入反法武装斗争。战争席卷全岛1/5地区,持续1年多。殖民当局厉行镇压,约有1.1万马达加斯加人被屠杀,2万多人被关进监狱和集中营。
1954年起,民族独立运动复兴。
1957年初,根据法国海外领地根本法,马达加斯加成为半自治共和国,P.齐腊纳纳任副总理,同年12月,他建立了社会民主党。
1958年10月14日,根据戴高乐宪法,马达加斯加成为法兰西共同体内的自治共和国。
1960年6月26日,马达加斯加独立,国名为马达加斯加共和国,由社会民主党执政,齐腊纳纳任总统。
4、独立后的马达加斯加
马尔加什共和国建国后第二天,同法国签订了12项合作协定。法国在外交、国防、财政、教育等方面保留了许多特权。法国有权在马达加斯加建立军事基地和驻军。法国垄断资本仍然控制着马达加斯加的工矿、农牧、金融、商业和外贸。出口农矿产品、进口工业制成品的经济结构没有改变。
齐腊纳纳政府对外执行亲法政策,同美国、联邦德国和南非建立了密切联系;对内实行独裁统治。
从1970年11月起,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抗税斗争此起彼伏。
1972年5月,齐腊纳纳被迫把政权交给武装部队总参谋长G.拉马南佐阿将军,同年10月,拉马南佐阿任国家元首,组成军政府。新政权奉行反帝、反殖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对内调整梅里纳人与沿海地区各族的关系。
1975年2月12日成立了以G.安德里亚马哈佐准将为首的军事领导委员会,暂行政府职权。6月15日成立最高革命委员会取代军委会,D.拉齐拉卡任革命委员会主席。12月21日,经公民投票通过了《马达加斯加社会主义革命宪章》,提出要实行消灭人剥削人的真正民主,合理分配财富和生产资料。
1975年12月21日改国名为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亦称第二共和国,拉齐拉卡(Didier Ratsiraka)当选为总统,积极推行“社会主义革命”,走社会主义道路。
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拉齐拉卡政府先后把银行、保险、外贸等大公司实行国有化或收回大部分股份;在农村进行土地改革,收回外国的大种植园,从而控制了全国67%的经济部门。对外主张积极的不结盟政策。
1982年11月举行总统选举,拉齐拉卡连任总统。
1972年11月马达加斯加外交部长访问中国,双方发表建交公报。
1989—1990年民主化浪潮下改行多党制。
1991年,马达加斯加政局剧烈动荡。
5、马达加斯加共和国
1992年8月19日,全国公民投票通过第三共和国新宪法,恢复原国名,改国名为马达加斯加共和国,亦称第三共和国,拉齐拉卡、扎菲(Albert Zafy)和拉瓦卢马纳纳(Marc Ravalomanana)先后担任总统。
1992年8月19日通过“第三共和国宪法”,经1995年9月、1998年3月和2007年4月三次修订。宪法赋予总统直接任命总理、解散议会的权力,任期5年,可连任两届,由直接选举产生;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均需三分之二的多数方可中止总统权力;地方政权实行自治。
2007年修宪取消了自治省,设立拥有行政和财政自治权的地区和乡镇。2010年11月马达加斯加过渡政权推动全民公投通过新宪法,宣布正式成立第四共和国。新宪法主要内容包括将总统任职年龄由40岁降为35岁,并将总统最高连续任职期限由三届改为两届。
根据“第三共和国宪法”,马达加斯加实行两院制,由国民议会(L’Assemblée Nationale)和参议院(Le Sénat)组成。国民议会议员任期5年,通过普选,按照党派得票比例产生。2007年9月选举产生的国民议会有127名议员。参议院议员任期5年。三分之二的参议员由国民议会议员和市镇委员选举产生,其余三分之一为经济、社会和文化界代表,经合法成立的组织和集团提名,由总统任命。任命可因特定原因取消。
2008年4月马达加斯加成立的参议院有参议员33人。拉乔利纳上台后,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被解散。
2009年1月下旬,马达加斯加朝野矛盾激化,首都等地发生严重骚乱和流血冲突。3月17日,拉瓦卢马纳纳总统在部分哗变军队压力下被迫交权并流亡国外,反对派领导人、原首都市长拉乔利纳(Andry Rajoelina)宣布自任“最高过渡权力机构”(HAT)总统。该政权成立后,国际社会立即予以谴责,敦促其尽快举行总统选举,以恢复宪政制度。非盟、南共体中止马成员国资格,美国、法国、欧盟等谴责拉乔利纳违宪夺权。4月30日,非盟成立国际接触小组主导解决马政治危机。在非盟、南共体等斡旋下,8月以来,马各政治派别经过多轮和谈签署马普托协议及其补充文件,就过渡期主要安排达成一致。但此后拉乔利纳单方面宣布提前举行立法选举,马政治和解进程陷入僵局。
2010年3月,非盟宣布对拉乔利纳及其108名主要支持者实施制裁。4月,拉乔利纳与前总统拉瓦卢马纳纳等派别在南非比勒陀利亚举行新一轮谈判,但无果而终。11月,拉乔利纳政权单方面举行修宪公投并宣布成立第四共和国,遭到其他各派的抵制。
2011年3月,拉乔利纳派等100余个政党和政治团体签署南共体提出的解决危机路线图。马三位前总统派对路线图内容持异议。6月,南共体在南非桑顿召开特别首脑会议讨论南共体路线图,决定在其中增加允许拉瓦卢马纳纳等海外流亡人士回国内容。7月,非盟和安会开会审议南共体路线图,决定支持南共体桑顿会议有关决议。9月以来,在南共体斡旋下,除前总统拉齐拉卡派外,马主要政治派别先后签署南共体解决马危机路线图及其实施框架。11月,马新过渡政府宣告成立;12月,过渡期国会和最高理事会宣告成立。
2011年12月,马达加斯加过渡期最高理事会和过渡期国会宣告成立,其主席分别为多兰·拉索卢苏瓦(Dolin Rasolosoa)和马米·罗科托阿里韦卢(Mamy Rokotoarivelo)。
2012年3月,过渡期独立选举委员会宣告成立。8月,马宣布将于2013年5月和7月分别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12月,南共体在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举行特别峰会,会议重申拉瓦卢马纳纳应无条件回国,建议拉乔利纳与拉瓦卢马纳纳均不参加总统选举。此后,拉瓦卢马纳纳、拉乔利纳先后宣布放弃参选总统。
2013年2月,马宣布总统和议会选举将分别推迟至当年7月、9月举行。
在国际社会和马达加斯加各方努力下,马达加斯加于2013年10月—12月举行大选。埃里·拉乔纳里马曼皮亚尼纳(Hery Rajaonarimampianina)当选马第四共和国首任总统,并于2014年1月25日宣誓就职。
2018年9月7日,马达加斯加总统埃里·拉乔纳里曼皮亚尼纳宣布辞职,以参加将于11月举行的总统选举。
2018年11月和12月,马达加斯加分别举行两轮总统选举投票。
2019年1月8日,马达加斯加高等宪法法院公布大选正式结果,拉乔利纳以55.66%的得票率击败拉瓦卢马纳纳,当选新一任总统。1月19日,在该国首都塔那那利佛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