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为华为直接供应商之前,通过贸易类客户向华为供货?如何证明及核查?#间接供应商#产品认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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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要客户。申报文件披露,公司未经华为认证成为直接供应商之前, 无法直接向其供应产品,因此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通过亚美斯通向华为 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思光电子有限公司供应产品。
请发行人说明:(1)通过贸易类客户亚美斯通向华为及海思光电子供应产 品的证据;华为及亚美斯通对发行人产品的认证情况;
(2)主要客户在审阅截 止日后的期后回款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通过贸易类客户亚美斯通向华为及海思光电子供应产品的证据;华为 及亚美斯通对发行人产品的认证情况
1、通过贸易类客户亚美斯通向华为及海思光电子供应产品的证据
发行人自2018年开始与华为接洽并进行商务谈判,根据华为的供应商管理 要求,在未经华为认证成为直接供应商之前,无法直接向其供应产品,而直接 供应商的认证周期较长,因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发行人在成为华为的 直接供应商之前,将通过其集采供应商亚美斯通向其提供产品,具体业务流程 如下:发行人向华为销售的产品通过华为认证且可批量供应时,华为将根据自 身采购安排,将具体产品的采购需求通过邮件方式向发行人提出预报价申请, 发行人的预报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华为将委托亚美斯通以邮件方式向发行人 提出正式的报价申请,发行人则通过邮件将与华为协商好的报价情况回复亚美 斯通,亚美斯通收到发行人的报价后告知华为,华为将再次通过亚美斯通向发 行人下达正式的采购订单,发行人与亚美斯通签订正式合同后即着手安排生 产,产品生产完成后直接发往亚美斯通仓库所在地,后续由其转交给华为。
亚美斯通作为A股上市公司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亚制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为全球知名的电子制造企业提供专业供应链 服务。根据新亚制程2018年及2019年的年度报告可知,华为为其第一大客户,同时,结合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对亚美斯通的访谈以及发行人与华为、亚美斯通 的往来邮件可知,亚美斯通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将直接向华为供货。
因此,综上可知,发行人通过贸易类客户亚美斯通向华为及海思光电子供 应产品的证据充分,具备合理性。
2、华为及亚美斯通对发行人产品的认证情况
亚美斯通作为华为的集采供应商,该公司不负责向腾景科技所采购产品的 认证,相关产品的认证过程由华为负责,发行人产品经华为认证通过后,再通 过亚美斯通向华为供应,产品的具体认证过程如下:
华为向发行人提出定制化 需求,发行人研发设计后提供样品供华为测试。样品测试通过后,发行人小批 量供应产品予华为,进行产品验证,待小批量产品指标、性能等稳定后,华为 将通知发行人已通过小批量验证,后续发行人则通过亚美斯通向华为批量供应 该类产品。
二、主要客户在审阅截止日后的期后回款情况 发行人主要客户在2020年第4季度的回款情况及审阅截止日后的期后回款情 况列示如下:
发行人前五大客户2020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在四季度的回款比例为 68.25%,回款情况良好;部分应收账款暂未回款主要原因系该等应收账款的信 用期暂未到期引起。截至2021年2月18日,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期后回款比例为40.11%,回款比 例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数据统计期间相对较短,大部分款项的信用期暂未到 期引起。
【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
一、核查过程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以下核查:
1、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销售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华为及亚美斯通 的合作情况及产品认证情况;
2、对亚美斯通实施访谈程序,查阅新亚制程的年度报告,了解其与华为的 业务往来情况;
3、取得公司与华为、亚美斯通关于产品报价的往来邮件,确认三方的具体 业务流程;
4、取得主要客户期后回款依据,分析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通过贸易类客户亚美斯通向华为及海思光电子供应产品的证据充 分,具备合理性;
2、发行人销售给亚美斯通及华为的相关产品的认证过程均由华为负责;
3、主要客户的回款情况良好,部分应收账款暂未回款的原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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