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写故事和读故事的人
1.
上个月的今天我写了篇文章碎碎念读书和送书,在文章的最后我发起了一个“读书漂流瓶”的小活动:
不出意料的是,收到这10本书的朋友只有3位告诉我“书收到了,谢谢”之类的,还收到说“我最近要考研,无法读书”,还有人说不知道这个活动怎么进行...
这让我想到一句据说是Oscar Wilde的话:No good deed goes unpunished. 做好事难,费心费力。 一个月过去了,这个活动变得更像是一个任务。不好玩。
在此,我决定取消这次漂流瓶活动,收到我赠书的朋友不要有压力,书你可以留着,可以卖二手,可以转给别人看,随意处置就好了。
2.
这个月读书群的第二本书是A Thousand Splendid Suns,昨天看了一下午,早上晨读过后就接着看,把它看完了 -- 好的小说是让你停不下来的。在这本书的最后有一篇postscript, 节选自作者Khaled Hosseini 2007年在Book Expo America上的演讲,其中有这样一段:
The language in which I’ve written has changed. I began writing in Farsi, then I wrote in French and now I mostly write in English, but one thing remains constant: I’ve always written for an audience of one. For me, writing has always been the selfish, self-serving act of telling myself a story. You know, something grabs my interest and compels me to sit down and see it through.
这让我想到了我初中时候的音乐老师,他说唱歌有两种方式,一是唱给别人听,二是唱给自己听。那时候的我很自卑,加上五音不全,我从来没有在他人面前唱过歌,甚至不敢哼曲子,生怕是噪音扰到被人,被人笑话。
有一次音乐考试,每个人都要去台上唱歌,我偷偷地把一首羽泉的歌练了好几个星期,但是轮到我时,我只是把音乐课本上的一首歌读了一遍。同学们笑我不会唱歌,老师也投来鄙视的眼神。
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可以唱给自己听,也用权力去听去唱,我有自己的欢乐和感动。
初中的时候我也试着去写小说,期盼有一天自己的文字可以登到《萌芽》上,但我没有写作的天分,或者说,我不敢去表达。
通过写作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通过阅读来分享一个故事都是幸福的。把那些画面和人物串在一起变成一个故事讲给更多人听,在某一个句子前我们有同样的咽喉发涩,在合上一本书的时候莫名地笑起来,那种感动总会在某一个时刻跳出来,变成一股力量守卫着你。
3.
郝明义在《工作DNA》中对处于“骆驼”这个阶段的人说:“如果要给骆驼推荐一种休闲活动,我会说,读小说吧。”
他说:
非小说,是作者用精炼的文字,把一个复杂的道理讲得清楚。读得人,总巴不得作者用三十个字就能把他要说的话归纳出来。这样的好处是清楚、明白、直接。坏处是,你得来轻松,很容易不当一回事。
小说,是作者用复杂的故事,把一个核心的讯息隐藏起来。读的人,跟着作者迤迤逦逦走过三十万字,可能光是故事情节就听得目眩神移,别的也都忘了。好处是,可能多年后一翻,那个故事就真的是你的故事了,那个道理也是你的道理了。
郝明义《工作DNA》骆驼卷
马大爷(George R.R. Martin)说: A reader lives a thousand lives before he dies. The man who never reads lives only once. 借用这个句式,“读书的人一辈子都在谈不同的恋爱,不读书的人只爱一次。”
听各种各样的歌,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有悲伤有欢乐,有曲终人散。但是人散的时候我们还会记得那首曲子,如同The Book Thief里,防空洞中有人演奏手风琴,小姑娘给大家读故事。